古代的剩男剩女為何這麼少?
今天筆者的這個話題是有關各位「單身狗」朋友的。
當然啦,現在這年頭,「單身狗」的數量雖然不少,但受到的摧殘也是不少,出門在外旁人各種花式秀恩愛本來就讓人很尷尬了,回家之後還要面對老爹老娘的催婚,這日子過得簡直不要太慘。不過,人海萬千,想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人又哪裡是那麼容易的事呢?
好了,言歸正傳,現在大傢伙兒到了年齡不結婚僅僅是吃幾口狗糧受幾下嘮叨,可是你們信不信,在古代,到了年齡不結婚,可是要坐牢的,而且,還是全家一起坐牢!
不信?那筆者給你們說說哈。
我們大家應該都知道,古代還沒有人口大爆炸的問題,所以,為了保證人口應有的繁榮,反而倡導早婚早育的,女孩子一般十幾歲就嫁人當家主事了,而男人二十幾歲也早就是家裡姬妾一大堆,甚至連兒子也有了。這種風俗在中國很早之前的文字記載中就有體現,比如在《黃帝內經·素問》中,就有這樣的話:「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丈夫八歲,腎氣實,髮長齒更;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大概意思就是,女孩子們大概到十四歲的時候就有生孩子的能力了,而男子在十六歲時也是可以生兒子的年齡了。
再比如,春秋時期的孔子老先生說過這樣的話:「男子二十而冠,有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許嫁,有適人之道,於此而往,則自婚矣。」後來的男子二十歲稱弱冠,女子十五歲稱及第,也是和這個結婚的年齡是有所相關的。
後來到了宋元明清,早婚早育的政策更是邪乎,唐玄宗開元令中甚至規定「男十五,女十三」就是可以嫁娶的年齡了。雖說具體歲數不一樣,但總體跑不出這個大致的圈子。現在我們還在上學讀書的年齡呢,人家古代男女早就老夫老妻,而且孩子都生了一堆了。
那麼,古代的催婚都有哪些手段呢?
當然,最重要的就是第一種手段,即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大家都知道一句話,叫「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後代注釋的這三「不孝」即為:「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所以,在古人的眼裡,不結婚讓自己的家族沒有後代,這可是一個嚴重的不孝的行為。所以,古代時的婚姻全是包辦,大多是父母做主定下的。身為兒女,哪有不答應的份?
不過嘛,如果有某些不聽話的孩子對於這第一種手段不感冒的話,那麼下一種手段就要上場了,那就是官媒。
官媒的存在可以追溯到很早的時期,在周朝時就設有了,專門用於匹配男女婚姻,其用途有些像現在的婚姻介紹所。而且,先秦時期很多單身男子戍守邊關沒有時間找妻子,官媒的存在就有非常大的必要了。未婚男女一旦經過官媒的匹配,就被強制要求結婚,在《晉書·武帝紀》中就有記載:「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那個時候姑娘再不嫁人,可就不符合社會規矩了,所以就由別人隨便配給一個未婚男子。到了唐朝,問題的牽涉人更加廣泛,不僅僅未婚的姑娘會被官媒匹配嫁人,就連在家的寡婦也非常被倡導再嫁人,畢竟一切為了人口的繁榮昌盛嘛!
那麼,如果在官媒的介紹下還不乖乖結婚成家的人會怎麼樣呢?簡單,第三種手段就在前面等著你,那就是上刑罰!
這種過分逼婚的行為最早應當是在漢代,在《漢書·惠帝紀》中有這樣的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就是女孩子十五歲不嫁人,要繳納五倍的賦稅,就是罰款,按現在的匯率算下來,至少也有幾百塊,這在古代的窮人家可是個極為要命的數字了。而到了宋朝呢,更狠,《宋書·周朗傳》中直接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說女孩子到了十五歲不嫁人,不僅僅自己要受處罰,連帶著家裡人也要跟著一起坐牢!
天哪,嚇得人一下子裹緊了小被子。
當然,在古代因為沒嫁人入住監獄的姑娘非常少,畢竟古代男尊女卑,女孩子終生以嫁個好人家為己任,年齡大了反而沒人要。再說,即使自己不急,當時的社會風氣如此,到年齡了不結婚,即便是走到大街上了估計都有不少人指指點點,嘲笑其為「剩女」。不過,雖然在我們看來,這種逼婚的方式是不人道的,但是在當時的時期,確實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解決了大齡剩男剩女的婚姻問題。
現在看來,是不是覺得自己催婚的父母善良多了?
所以呀,各位目前到了年齡還單身的姑娘小夥子們應該慶幸自己生在這個時代,否則,要面臨的可就不止是現在你們經受的了。在筆者看來,這種事情寧缺毋濫,如果真的要結婚,那一定是找到了最適合自己的那一個,願意和他共度餘生。耐心地等待並且充實自己,幸福總會光顧的。是不是?最後,在這裡也祝願各位能夠早日脫單,找到那個最棒的另一半!
歷史堂官方團隊作品 文:莫闌珊
參考文獻:《晉書》《漢書》《黃帝內經》
文字由歷史堂團隊創作,配圖源於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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