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紅不夠繳紅利稅?小股東反對,這家銀行改預案,派現也有「陷阱」,這6股的派現幾乎都繳稅了
在小股東公開反對施壓下,民生銀行的分紅方案終於修改了。
4月11日,民生銀行修改分紅方案,利潤分配預案由每10股送2股派現0.30元調整為每10股轉增2股派現0.90元(含稅),也即取消了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2股,改為每10股轉增2股。
民生銀行修改分紅方案,壓力在於遭到百名投資者公開提出質疑:
按現行規定,個人投資者持股時間1個月以內的,適用20%的紅利稅稅率,根據分紅方案,每10股需要扣繳紅利稅達0.46元【(2+0.3)×20%】,而在此次分紅中僅派現0.3元,意味著現金分紅所得0.3元不足以繳納0.46元的紅利稅,投資者反而要自掏腰包每10股繳納0.16元的稅金。
不少網友驚呼,原來上市公司的分紅還有這樣的大「陷阱」!
民生銀行修改分紅預案
3月29日晚間,民生銀行發布2017年下半年利潤分配方案:「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0.30元(含稅),每10股送2股。
此分配方案遭到中小投資者質疑:
按現行政策,個人投資者持股時間1個月以內的,適用20%的紅利稅稅率。投資者每10股需要扣繳紅利稅達0.46元【(2+0.3)×20%】,而在此次分紅中,投資者實際僅獲得現金紅利為0.3元,意味著現金分紅所得0.3元不足以繳納0.46元的紅利稅。
此外,通過港股通買入民生銀行H股的投資者,也須按20%的稅率扣繳紅利稅,而且按照港股規定,無論持股時間長短,只要在分紅派息日通過港股通持有民生銀行H股,都將會倒貼錢繳納紅利稅。
因此,民生銀行修改分配方案修改為:每10股派現0.90元(含稅),每10股轉增2股。
分紅"陷阱"你可知
在A股市場,送轉股已成為上市公司分紅方案或是增加股本的最佳方式。或因送紅股屬於上市公司給股東分配利潤的行為,需要繳納紅利稅(文後有詳解),因此,A股市場中,送紅股行為較為少見,更多的上市公司選擇了轉增股。
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近五年來A股上市公司選擇轉增股方式的分配方案遠大於送紅股。數據顯示,2016年的年報分配方案中,僅50家上市公司選擇了送紅股的方式,但多達419家公司選擇轉增股。
以2017年僅有23家送紅股的上市公司來看,在扣除紅利稅之後(以持股未滿一個月計算),已有1家上市公司(安徽水利)的現金分紅將全部用於繳稅。
具體來看,安徽水利2017年報擬10送2派0.5元,按現行政策計算,個人投資者持股時間1個月以內的,適用20%的紅利稅稅率,應繳紅利稅:
(2元+0.5元)×20%=0.5元
0.5元的紅利稅正好與0.5元的派現相抵,因此,根據安徽水利的分配預案,投資者將分文不得。也就意味著,以安徽水利的分配預案,投資者獲得的現金分紅將全部用於繳稅,而且還得「忍受除權之痛」。
此外,持有陝西金葉、江龍船艇、泰合健康、康拓紅外、唐山港的投資者,在繳完紅利稅之後,每10股僅能收到4分錢。
轉增股、送紅股和派現到底有何區別
從分紅角度來說,送紅股和派現屬於上市公司的分紅行為,而轉增股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為。我們來看這三個名詞的定義:
轉增股:
是指上市公司將公司的資本公積金轉化為股本的形式贈送給股東的一種分配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轉增股本不是利潤分配,不屬於「分紅」範疇,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為。
送紅股:
是指上市公司給股東分配利潤的形式,是用上市公司的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以股權的方式贈送給股東。
派現:
即現金股利,是股份公司以貨幣形式發放給股東的股息。
哪種方式需要繳稅
再來看看,這三種方式的繳稅情況:
轉增股:
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發紅股:
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按照1元/股計算),應作為個人所得徵稅。
派現:
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金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徵稅。
股息紅利如何繳稅
根據投資者持有股票時間不同,股息紅利繳稅也有差異化區別:
1、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具體扣稅方式如下:
上市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上市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託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並劃付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應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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