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涉嫌性侵案又爆實錘,這回董璇還能選擇「相信」嗎?
生活就是個大染缸,誰還沒點煩心事兒。
不怕找虐就放馬過來,渾渾噩噩的你可能正需要妍妍這碗毒雞湯來提神醒腦。
Q h
ot丨高雲翔涉嫌性侵案引發的毀三觀?
Q:
就在昨天,
高雲翔涉嫌性侵華人女子案再次開庭。
因為證據顯示,
高雲翔有參與限制受害人行為的可能,
且中澳沒有引渡條約等原因,
法官拒絕了高雲翔的「保釋」訴求。
法庭上公訴方也呈上了新證據:
監控顯示,
女受害人確實和高雲翔王晶一起進入了房間,
畫面里,女方是非常不情願的,
王晶曾
3次伸手抓受害人,
高雲翔沒有,但他在房間里呆了
36分鐘。
據澳洲當地媒體報道,
法院已拿到了在酒店房間內發現的血跡和精液的照片,
證實案發當日原、被告間確有性行為發生,
但由於被告涉及高雲翔、王晶兩人,
故目前暫不知是誰做出此舉。
在庭審結束後發出的聲明中,
高雲翔自始至終「強烈否認任何指控」。
據稱,
高雲翔被捕後,
曾第一時間通過律師向董璇傳話:
「相信我,我什麼也沒做。」
很多粉絲也紛紛表示相信高雲翔。
但怎麼有些粉絲給出的相信理由,
居然是:
這個女人,並沒有讓人性侵的慾望;
這女的有董璇的十分之一不;
性侵
36歲女的?一定是那女的主動的;
他用得著性侵嗎?多少女的排隊等著才對吧。
就事論事,
案件審理講究證據,
但這些個所謂的理由怎麼是在針對女性群體啊。
妍妍,急需你來正一正這個三觀啊。
▲董璇在眾保鏢撐傘保護下現身
A:
高雲翔涉嫌性侵事件,
因為法院最終判定並沒出來,
我不可以亂評。
但想聊聊在這場事件中的網路暴力問題。
四福音書中有個故事,
叫《擊打行淫女人的第一塊石頭》:
文士和法利賽人,
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捉的婦女去找耶穌,
說按照摩西在律法上的吩咐,
要用石頭砸死她。
耶穌的回答非常著名:
「你們中間誰是無罪的,
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眾生聽完這句話就散了。
我們每次評判他人時,
其實都應該想想自己的原罪。
前幾天還讀到一段話:
「一切所聞只是一種意見而非事實,
一切所見只是一種角度而非真相。」
人是很容易陷入主觀思維的生物,
禁錮我們的,
其實是看待事物的角度。
就比如這樁涉嫌性侵事件,
受過男人傷的一定說男人色,
遭過女人劈腿的一定說女人騷,
各種評論都是從自我經驗出發,
但切忌,
這個世界不能夠「盲人摸象」。
說了一大通看似都是廢話,
沒什麼具體結論;
但所有的結論,
其實都只是一種選擇。
對於此案,
我選擇等待水落石出。
Q
1丨我不想再委屈自己了
Q:
我,同性戀,女性角色,
另一半,就叫「他」吧。
我們在一起
6年,
他愛上別人,我們分開。
後來複合,走到現在,
又是
5年。
去年,
我不想和他在一起了,
就提了分手。
他怎麼都不肯放我走,
我走,他就說自己不活了。
後來,我得了抑鬱症,
回老家修養了一個月,
又回來。
現在還是住在他家,
兩個房間,我付房租。
他現在對我很好,
但我不願意和好了,
是真的不愛了吧。
以前他不願意給我花錢,
其實我掙得比他多,
我只是要被愛的感受而已。
而且,
只要我和任何男人走的近一點,
他都各種猜疑,和我吵架,
說很多很過分的話。
總之我只想快點結束,
偏偏他父親最近又查出癌症
……他朋友說我這個時候離開,
太不近人情了。
可是讓我一再的委屈自己,
就有什麼人情可言了嗎?
這算不算是對我的一種道德綁架?
A:
前後11年時間,
這不僅是戀愛關係,
更是打折骨頭連著筋的共同人生,
斷起來肯定很難。
但個人覺得,
你們分手和他父親罹患癌症,
是兩件事。
提出分手當然是在忍不下去的那刻,
誰會專挑一個風和景明狀態不錯的日子分手呢。
失戀中的人想要解脫自己,
最不該做的就是把過去當成分析對象,
再一條一條坐實分手理由。
那是一種折磨,
且沒有結果。
分手就是分手了,
最該想的是如何邁出下一步。
重新開始不簡單,
但
60歲的劉曉慶都能寫書《人生不怕從頭再來》,
二三十歲的你或許也不應該那麼害怕。
如果認定這個人是錯,
戀愛怎麼談下去都是錯,
剩下的日子全是折磨。
這個基於人性的真理,
不分哪一種戀愛類型。
Q
2丨
男友爸爸家暴,我要不要分手?
Q: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四年了。近來才了解到他們家的一些情況。
前段時間他說他媽媽摔了,
肋骨骨折,還挺嚴重。
結果,你猜怎麼回事兒?
是因為和他爸爸發生爭吵,
他爸對他媽動手導致的。
之前只是聽說他爸脾氣很壞,
在家要擁有絕對的主導權。
接觸過幾次,
確實是那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暴脾氣類型。
但沒想到會變態到這地步啊。
四年里和男友分過幾次手,
都是因為他有時候突然暴露出我完全陌生的一面,
讓我覺得大家沒辦法走下去。
家庭對一個人的性格和人品塑造很重要,
所以我常會想,
他平時遷就我就是怕我分手嗎?
他骨子裡肯定有來自他爸爸的影響。
而且這次他爸對他媽動手,
他跟我說雖然心疼他媽,
但是也不能完全怪他爸,
他爸喝了酒沒控制住自己。
呵呵,
這說法我真是聽得目瞪口呆,
但當時他很難過,
我也就沒多說什麼。
在我的觀念里,
第一,出軌和家暴就是渣男。
第二,不管他有沒有受到他爸的影響,
這種都對女人動手了還找說辭的行為,
讓我覺得可怕啊。
如果真的要走到結婚那一步,
我真的很怕婚後不幸福。
大家幫我分析分析,
要不要懸崖勒馬?
A:
看完你的來信,我也蠻驚訝的,
驚訝於你用「懸崖勒馬」這麼嚴重的措辭,
來思考你和他的未來。
注意到一個細節:
在一起四年了,
是最近才了解到他父母的一些情況。
這個信息透露出兩點:
一是前四年他還算讓你滿意,
二是現在你開始猶豫的原因,
是對對方的原生家庭不滿意。
原生家庭是心理學名詞,
專指我們出生的那個家庭。
和父母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
確實會形成子女一些強迫性重複行為,
並將這種影響帶到新的親密關係中。
但是,
如果我們把成年後的所有不幸,
都歸結到原生家庭的不完美上,
等於直接抹殺了我們作為個體的成長價值。
難道我們的人生,
就是對父母的人生進行了簡單的複製粘貼?!
心理學中還有一項研究,
愛情來臨時會刺激多巴胺的分泌,
但這種強烈分泌的時間,
只能持續三到四年。
所以並不是「七年之癢」,
而是「五年之癢」。
你現在,
大概正在起「風疹塊」吧。
一段關係的判定太過複雜,
我不能隨便斷言誰的對錯。
但想說,
所有的好婚姻都需要經營,
而所有好的愛人也都需要調教。
不管你正處於人生的低谷,還是在經歷情感掙扎,或者僅僅是遇到了一個讓人無語的大奇葩,都可以將你的心事、傾訴、吐槽發送至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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