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常被人和黎姿做比較,43歲光收租就有幾十萬,搶男友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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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娛樂圈的女星被人拿來比較是常有的事情了,而最近佘詩曼到達深圳某個夜店撈金的事情,就被人拿出來和黎姿來做對比。黎姿和佘詩曼在《倚天屠龍記》和《金枝欲孽》中都有許多對手戲,經常被人拿來捆綁比較。
佘詩曼的童年可以說是悲慘的,她5歲的時候父親就離開了,她和母親相依為命,所以佘詩曼從小就很獨立,佘詩曼長大之後的生活過的就比較順利。她22歲的時候去瑞士留學回來後,參加港姐的選美,以第三名的成績進入娛樂圈。
之後簽約了TVB 出演了許多經典的角色。而在2011年,佘詩曼與TVB解約,之後自己成立工作室,到了內地發展,之後還在內地出演了許多電視劇,據說酬勞比香港要高很多。
佘詩曼去夜店撈金並不是因為生活所迫,而是她生財有道,她拍戲不多,因為她把大部分的時間用在了理財上面,她名下有不低於2億的房產,光收房租就有幾十萬的收入。
而佘詩曼的情史也算是豐富,之前有消息稱她從周麗淇的手裡搶來了鄭嘉穎,後來鄭嘉穎又被更年輕漂亮的嫩模搶走了,而之中收益最深的,就是鄭嘉穎了。
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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