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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我,選擇了嫁給愛情

愛情,是永遠都說不完的話題,也是我一生都寫不盡的溫柔。

才華橫溢且浪漫不羈的徐志摩,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到你。

寫不完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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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鄧紫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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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不了在他有限的生命里,對林徽因究竟是怎樣一種情誼,但是他寫過

的很多有關愛情的詩,真的很唯美。一生何求,無關緊要,重要的是在最美年華里,遇到自己所嚮往的愛情,『迷人』的你。

這不僅僅是徐志摩所希望擁有的愛情,作為普通人的我們,又何嘗不渴望擁有一份白首不相離的愛情呢?

所以我選擇了嫁給愛情。在花一般的年華里,遇見了我嚮往的愛情。

愛情最美好的時光,是患得患失的階段。你知道他喜歡你,你也喜歡他。打情罵俏,噯曖昧昧的日子,每一天都是甜美的。

早上起來,臉上是掛著笑容的,很想聽到他的聲音,很想見他。在還沒確定的時候,是最快樂的。

──《我在雲上愛你》

千與千尋千共苦,一生一世一雙人。

在如花的年紀,帶著一顆天真的心靈在愛情里尋覓。因為我知道我不是個溫柔的女人,這麼多年過去,也始終學不會溫柔。所以我並不需要太過甜蜜的愛情,比如每逢過節的鮮花,生日時的驚喜以及至今覺得肉麻到讓我感覺尷尬的甜言蜜語,我統統不要。當時的我只是需要一份理解與安寧。

或許年輕因為,所以那時的我一點都不世俗,我不會選擇沒有愛情的婚姻,更不會讓自己嫁給金錢。(補充:曾經總以為自己絕對是個晚婚主義,上學時不屑於談情說愛的人。)

得上天寵幸,終於遇見了我的愛情,那年我18歲。

愛情這東西,在最初的時候的樣子總是美好的。何況向來自稱為女漢子的我,遇見的他總是那麼包容我,默默寵著我。

起初我的他是個不聲不響的男子。總給人一種很斯文老實,好說話的印象。我的家人和朋友也都喜歡他。他也像絕大多數男人一樣,不體貼且粗糙(我指的是心思不細膩),所以即使在戀愛時期,我也沒有很甜蜜,現在回想起來依然沒有那樣的畫面。但這也是我不需要的,我不奢求。

兩個人牽手走在愛情的道路上,需要兩顆心的磨合,所以咯一路上磕磕碰碰的總是在所難免的。寫到這裡,我回想起有那麼幾次:在我和他爭吵之後,他委屈的坐在樓梯口流淚的情景,我竟然淡淡的笑了。

欠下的東西,早晚是要還的,愛情或許也不例外。

兩年後,我們結婚了。其實對於我們當地來說,20歲的年紀結婚,確實早了點。

就算年紀還小那又怎麼樣呢?對於女人來說,步入婚姻之後便是不斷成長成熟,我不敢大言不慚的說自己付出了多少,但是我真的改變了很多很多,從刁蠻任性,甚至有點霸道、不諳世事的女漢子,在婚後的幾年中,漸漸打磨成了再憤怒,也盡量把聲音壓低,眼淚縱使能匯成一片海,也選擇在黑夜中流淌;苦到極致仍能吞咽的漢子女。

如今的我似乎成了方瑜口中的依萍。

《情深深雨蒙蒙》中,方瑜對書桓說過這麼一段話:「她是一隻刺蝟,為了愛你,她拔掉了自己身上的每一根刺,拔的時候,連皮帶肉都拔掉了,現在她成了一隻渾身是血,沒有刺的刺蝟。」

也許從前太自傲,他太能忍,所以有一天能忍的人蓄勢爆發,自傲的人就必須償還之前的債。

和依萍不同的是,我總說從前的自己是個傲嬌的仙人掌,為了得到長久的愛情,嘗試著拔掉身上的刺,當一根根刺被卸下後,他告訴我,再怎麼樣,你在我眼裡只是一個仙人掌。我並不以為沒有了刺,你就成了多肉。呵,真是個諷刺。

我總說愛情沒有對錯,是的,自始自終都這樣認為。失望的是當我選擇嫁給了愛情之後,居然發現自己過得並不好,還不如一直以金錢為條件的婚姻美滿時,我從心底覺得冷。

我不怕道路曲折,水遠山長,因為我相信兩顆緊緊靠攏的心可以克服重重險阻。怕只怕,一路跋山涉水過後,他回頭對你說:「要不是我,你怎麼翻得了山,淌得過河呢?」

人生如茶,靜心以對。愛情如酒,相伴相隨。對錯無辜,緣由前生。認得清,放下是聰明。看不透,一場夢無痕。不雨花猶落,無風絮自飛。應觀法界性,一切惟心造。你來世界,請安住世界。

跟我一樣選擇嫁給愛情的女孩們,如今的你們過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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