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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孩口渴,一杯水引起糾紛而打起來,你怎麼看誰對誰錯呢

這件事情來源於1818黃金眼的爆料,歐女士,老人和2歲兒子到商場逛街。兒子吃完糖後覺得口渴,看到旁邊一男服裝店有飲水機就跑進去喝水,喝了兩次(導購員幫忙倒的),用了兩個紙杯,期間不小心把手灑到地上。然後,兒子把站在門口的媽媽拉進來,想讓媽媽幫忙倒睡喝。導購員看見了,對歐女士說,已經用了兩個杯子了。歐女士表示,自己有3個人,想再用一個杯子。而在這過程中,雙方言語上的衝突,便打了起來。

這件事情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不難看出,很多網友的點評都偏向於家長和孩子之間的問題。

但是我覺得嘛,雙方都有不對的地方,承秉著顧客就是上帝的原則,導購員說"給我滾"這話確實有些過了。

而對於家長歐女士,畢竟這不是自己家,孩子弄濕了地板,即使你不去拖干,也該有點表示不是,再說了,給孩子喝水是情,不給喝也是在理,假如人人都這樣,別人怎麼做生意?孩子胡鬧可以理解,大人就別去參合了吧,也沒必要說哪些傷人自尊的話。

對此,大部分網友認為歐女士的做法不夠好。

網友@美麗與菲表示:說實話,買一瓶水應該不是大開銷吧,或者一瓶飲料。而且問導購員是不是出來賣的?這話太傷人了,人家不偷不搶的,靠自己辛苦賺錢,你是顧客,也不代表你就高人一等。而且小孩子倒的水還沒喝完還要倒,明顯就是孩子想玩水,有孩子的人都知道。孩子想玩水不奇怪,是個孩子都想玩水,但是大人不能縱容。

網友@土豆小土逗認為:我覺得是顧客有問題,有第一第二,沒有再三再四,你又不買東西,人家客客氣氣的給你兩次方便了,還真當自己隨便了。

網友@貳妮子表示:任何的店都有規矩,如果店長店員都站導購,那應該是顧客有很過分的行為了。一般矛盾店長會出來化解,私下獎懲。而店長報警肯定是經過老闆同意。作為老闆來說,對門店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員工絕不會保護。而老闆的態度明確,要的就是道歉,事後導購依然在店上班,可想此顧客的行為應該不會是一般的過分。

總之,個人覺得這位媽媽在照顧小孩的問題上存在很多問題,不細心不用心不專心。而且行為魯莽,爭強好勝,需要自我反省。導購呢,也要對這樣無奈的行為擺好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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