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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文化 生活在大自然中的精靈

我國是世界上養鹿最早的國家,自商周時代就開始養鹿,歷代相傳,歷史久遠。「鹿乃仙獸,全身是寶」。鹿茸、鹿鞭、鹿血等均有滋肝補腎,大補元陽,強筋壯骨,延緩衰老,提高疲勞,提高記憶力,潤膚養顏等功能。是傳統的滋補佳品。

少喝酒,渴好酒,常喝酒,喝補酒,成功健康全擁有。

早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就有馴鹿的記載,是世界養鹿歷史悠久的國家,中國鹿產品用於醫療保健的歷史之久遠,入葯部位之多,使用範圍之廣均屬世界之最,早在舊、新石器時代漁獵社會時期鹿類就已成為人類犧牲品,殷紂王建築了「大三里,高千尺」的鹿苑,這是中國養鹿最早的文學記載,那時養鹿主要是食肉、衣皮、觀賞。

唐代縣官宴請得中舉子「歌鹿鳴」、「設鹿鳴宴」,在食譜中已有「鹿胃脯」的記載。北魏思勰的《齊民要術》詳細的記述了鹿肉的烹飪技術。到清朝鹿肉則成為貢品。近代由於養鹿業發展,以鹿肉為原料的佳肴不下百十種,成為我國食文化的光輝一頁。

唐代隱士戴鹿巾(帽子)自清高,金代北方少數民族以鹿皮為衣、靴、褥極為普遍。現代的鹿皮夾克、衣裙、靴鞋、手套等都成為時髦的高檔品,鹿皮還製成了精密光學儀器的擦拭布,說明了經濟的發達和文化的進步。

《詩經?小雅?鹿鳴》:

呦呦鹿鳴,食野之苹。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將。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鳴,食野之蒿。我有嘉賓,德音孔昭。視民不恌,君子是則是傚。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敖。

呦呦鹿鳴,食野之芩。我有嘉賓,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樂且湛。我有旨酒,以燕樂嘉賓之心。

鹿是一種溫順可愛的動物,今人形容女孩子溫順可愛,會說這女孩像一隻溫順的小鹿。古人早就發現鹿有膽小易驚的習性,因此創造出「鹿駭」這個詞,以狀人驚惶紛擾之態。《鹿鳴》這首詩,就是從鹿的溫順可愛、喜歡群聚這一點著眼,以「呦呦鹿鳴,食野之苹」、「呦呦鹿鳴,食野之蒿」、「呦呦鹿鳴,食野之芩」起興,引出下文宴飲「嘉賓」之事,其詩旨意味深長。這一點《毛傳》解釋非常透徹。

鹿在古人心目中的美好形象,還表現在古代風俗文化的許多方面。《大戴禮記?易本命》曰:「有羽之蟲三百六十,而鳳凰為之長;有毛之蟲三百六十,而麒麟為之長;有甲之蟲三百六十,而神龜為之長;有鱗之蟲三百六十,而蛟龍為之長;倮之蟲三百六十,而聖人為之長。」如果把人除外,則羽、毛、鱗、甲四類動物之「長」即為鳳凰、麒麟、神龜、蛟龍,正好代表最有靈的四種動物。故《禮記?禮運》篇曰:「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作為古人心目中靈獸的麒麟,實際上就是從鹿演化而來。麒麟這兩個字均從鹿,《說文解字?鹿》部:「凡鹿之屬皆從鹿。」又釋麒:「麒,大牡鹿也。」也就是大公鹿。又釋麒麟:「麒麟,仁獸也。

從自然界的生靈到「信而應禮」、「懇誠發乎中」的「仁獸」,鹿在古代文化中的寓意不斷豐富發展。同時,由於遠古時代就出現了鹿崇拜,許多民族都崇拜白鹿,以為鹿皮毛色白為瑞獸神畜。以至於發展到後來崇拜神仙時,白鹿也一直是仙家的神畜(《烏丙安《中國民間信仰》)。唐代詩人李白在《夢遊天姥吟留別》詩中寫道:「別君去時何時還?且放白鹿青崖間,須行即騎訪名山。」李白曾受過道籙,他的詩可以反映出唐代痴迷道教的士人對白鹿的喜愛。在佛教故事中,鹿也經常以正義、善良、吉祥的化身出現。

中藥配伍鹿是寶,千古美談古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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