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北京市積分落戶會遇到哪些問題?北京市社保局釋疑
10問「積分落戶」
北京市積分落戶實行年度申報制,分為申報、核查、複查、公示和落戶辦理階段,各個階段時間相互不交叉。今年4月16日起,至6月14日,近2個月的時間,為首批積分落戶申報階段。申報過程中,申報人以及用人單位在啟動申報前還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積分落戶為什麼要通過單位申報?用人單位需要配合開展哪些工作?多少分才能達到落戶分值呢?積分落戶施行後,北京市的其他落戶途徑會不會有變化?申報過程中材料造假,會有哪些懲罰措施?如何確保申報審核全程及結果公平公正?針對上述問題,新京報記者採訪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
1、申報需要提前準備些什麼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申報流程共分8個步驟,大部分申請人足不出戶就能完成申報全流程,且絕大部分指標審核可通過數據交換實現。申報人以及用人單位在啟動申報前還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積分落戶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介紹,在申報階段開始前,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指社保繳納單位)可以提前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用人單位應取得北京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以下簡稱Ukey),並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公共服務平台用戶中心」註冊。申報積分落戶使用的Ukey存儲的單位信息應含有五證合一後的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且該Ukey應已開通社保業務;個人註冊後,要輸入「單位註冊碼」申請與單位進行關聯。申請人務必確認在所關聯單位社保賬戶名下繳納社保。單位核實確認後,才可以繼續進行申報,用人單位只能關聯正常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並在北京市實際就業的申請人。
2017年1月1日以後,個人需以租賃住所積分的,以申請人在「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台」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信息為準。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首頁房屋管理「住房租賃備案查詢」中未進行備案或備案信息不全,應到各區住房租賃服務窗口進行備案。
需以國內學歷學位積分的,應登錄教育部相關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看本人學歷學位備案信息是否與紙質證書及身份證信息一致,一致的需獲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驗證碼」和「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不一致的應及時進行學歷學位認證。以國(境)外學歷學位積分的,應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並取得認證報告。
需以「創新創業指標」投資、就業要求積分的,應在申報時限內,在市科委創新創業人才積分落戶管理信息系統填報並提供申報指標電子版憑證,確保與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該項指標填報信息一致。
需以投資的企業繳納稅金情況積分的,應準備好該企業在京國地稅納稅證明,可以在「北京市企業登記信息材料查詢服務系統」提前查詢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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