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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需要艦載四代戰鬥機嗎?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晨楓】

「遼寧」號遠航南海已成常態,殲-15的海空雄姿已經成為熟悉的身影。不管沈飛如何強調殲-15是完全自主知識產權,其基本設計無疑來自於30多年前問世的蘇-27,再怎麼改進,也只可能做到三代半。這符合中國海軍當前至可預見將來的現實需要,但在戰鬥機隱身化的現在,中國是否需要研發新一代隱身艦載戰鬥機,一直是人們關注的話題。

我們要什麼樣的艦載機?

中國海軍是遠洋海軍,但還不是全球海軍,主要作戰海域在西太平洋,包括南海。這是一個複雜的作戰環境,很多潛在對手已經裝備了隱身戰鬥機。非隱身的三代半不是不能與隱身的四代對抗,但最終只有隱身戰鬥機才是對隱身戰鬥機最好的反制。隱身是第四代戰鬥機最主要的特徵,中國海軍需要艦載四代戰鬥機。就短期而言,成飛殲-20和沈飛「鶻鷹2」是最現實的上艦選擇。

航母只是海基空中力量的浮動機場,航母戰鬥群的戰鬥力最終來自於艦載空中力量。空中力量的生命力在於進攻,最優秀的守門員也不可能贏得球賽,這一點已經為人們所接受。但海基空中力量有點不一樣。

機場被打爛了,還可以搶修。但航母被打沉了,那就一鍋端了。國土防空還存在抗打擊力問題,艦隊防空是沒有抗打擊力問題的。簡單地說,不能被打擊。到了被打擊的時候,已經半截身子泡在水裡了。

強化機堡被打壞了還能修修,航母要是沉下去了……

所謂大噸位航母抗打擊力強,那都是死到臨頭硬抗一把的事情。這決定了艦隊防空具有特別的重要性。參照美國經驗,同時代的艦載戰鬥機通常比陸基戰鬥機更大、更重,具有更加強大的防空截擊能力,F-14對F-15、F-18對F-16都是這樣的情況。

但空中力量畢竟是要進攻的。對於海基空中力量而言,這不僅意味著攻勢制空,更意味著反艦和對地攻擊。艦載戰鬥機守衛好天空,反艦和對地攻擊交給水面艦艇的導彈,這是大陸軍主義的海軍版,這是對空中力量的錯誤使用。在這樣的錯誤思維框架下,攻勢制空只是把防空圈擴大了,艦載戰鬥機是當作空中機動發射的防空導彈使用的,海基空中力量依然不是航母戰鬥群打擊力量的主體。這實際上是蘇聯海軍「基輔」級航母思路的超級翻版。

用飛機來防禦,用遠程導彈來攻擊,是蘇聯航母的一大特色

就更加具體的戰役戰術層面而言,艦射導彈威力大、射程遠,但數量有限,攻擊方向和路經相對確定。航母的彈藥庫容量、彈藥多樣性和艦載戰鬥機的持續出擊能力是艦射導彈不可比擬的。有人駕駛的艦載戰鬥機也有利於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利用有效的戰術,增加突防成功率和打擊效果。即使有一天無人機成為海基空中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也是有人機的補充和延伸,依然得益於人的主觀能動性。

單純依賴艦射導彈的打擊力難以避開蘇聯海軍腹瀉式一次性攻擊的尷尬,難以保證攻擊的持續性、靈活性。美國蘭德公司對於對地攻擊中使用巡航導彈還是空軍投彈做過定量分析。在短促、集中的打擊中,巡航導彈效率更高;但打擊時間延長、目標多樣、分散的話,飛機投放炸彈(包括近程導彈)的投彈量、打擊效果和效費比都要明顯提高。這對海基打擊是一樣的道理。就單一戰鬥而言,艦隊對抗簡化為一次性事件未為不可;但在戰役層面上,不能簡單化為一次性事件,必須考慮多批次、多樣化的對抗。罔顧海基空中力量的相關能力是極大的浪費,也偏離了發展航母力量的本意。

美國海軍鍾情於鐵炸彈反艦,也是有其道理滴……

比照航母使用經驗最豐富、使用最廣泛的美國海軍,艦載機聯隊儘管高度強調艦隊防空,但總是包含強大的反艦、對地擊能力。在過去,這是由專用的A-6和A-7攻擊機擔任的。如果說A-7還相當於高度偏重空地能力的戰鬥轟炸機,A-6實際上已經是專職反艦、對地攻擊的輕型轟炸機了。A-6和A-7退役後,反艦、對地攻擊任務由F-18擔任。F-18在一開始就是按照雙用途研製的,空空-空地兼優。A-6的載彈量和航程明顯更大,在A-6還在服役的時候,F-18主要補充F-14,以艦隊防空為主,業餘給A-6打打下手。冷戰結束後,美國海軍的威脅環境完全改變,A-6那樣的載彈量和航程不再必要,但老舊的機體和電子系統不經過深度升級,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的需要,所以空地任務全部轉交給F-18,A-6退役。

同樣的事情也在F-14這裡發生,因為維修工作量、使用和升級開支太大,F-14還有一定剩餘壽命的時候,也因為威脅環境完全改變,而提前退役。恰好F-18E/F(F-18的深度大改,實際上是貌合神離的全新設計)開始服役,接過F-14的艦隊防空任務。自此,美國海軍的艦載機聯隊改為全F-18(包括經典型和E/F型)。

F-14退役之後,海軍航空兵軍官抱怨沒有能夠掛載2000磅級炸彈的艦載機了,而美國海軍則認為2000磅制導炸彈在未來戰爭中並非不可或缺

這也和美國航母運作的另一個大趨勢吻合。在冷戰時代,航母上的飛機數量按極限容量搭載,戰鬥力達到最大,8萬噸級的「小鷹」級也動輒搭載80架以上的飛機。冷戰結束後,美國海軍不認為有必要搭載那麼多飛機。降低搭載數量不僅降低運作開支,還改善了甲板和機庫的工作條件,提高單位完好率和出動率。現在「尼米茲」和「福特」級通常按最高效率而不是最大容量搭載,典型搭載數量「只有」60多架飛機,儘管還有額外搭載20多架的餘力。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搭載的飛機還是專機專用,執行艦隊防空或者反艦對地任務時,總有另一半只能「旁觀」,數量不足,利用率不高,甲板調度都不方便。可以全員出動執行任一任務就極大地提高了艦載機利用率和作戰效率。比如說,在極限情況下,可以出動所有飛機用於艦隊防空,或者全部用於反艦對地。F-18(經典型與E/F型)的雙用途能力天然適合這樣的全員出動要求,因此對於美國海軍來說,全F-18艦載機聯隊是合理的做法。

艦載機要考慮那些因素

中國的艦載戰鬥機目前只有殲-15一種,以艦隊防空為主,兼有反艦、對地攻擊能力,可算偏重艦隊防空的有限雙用途。作為重型戰鬥機,參照殲-16的經驗,殲-15要改進為真正的雙用途並無不可克服的技術困難,關鍵是要有這樣的需求。同樣的需求定位方面的考慮對於中國的第四代艦載戰鬥機更加重要。

殲-15的多用途化改進是可以預期的

在西太平洋,中國海軍的艦載戰鬥機不僅要面對美國海軍的F-18E/F和F-35C,還要面對日本海自(假定「出雲」級完成改裝)和美國海軍陸戰隊的F-35B。更不能忘記的是,還有美國空軍的F-35A和F-22。

中國已經開始裝備殲-20。這是具有隱身、超巡、超機動和超級態勢感知與信息化作戰能力的第四代戰鬥機。這也是中國的第一代隱身戰鬥機,很多方面還在進一步完善中,包括一直被惦記的發動機。

無尾三角翼十分有利於較高的超音速升阻比,但不利於艦載機著艦特彆強調的低空低速升阻比,鴨翼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補償,這是坊間爭論不休的話題。一般認為,正常布局的機翼更加接近重心,在操控方面容易在著艦時精細調整姿態和下滑路經。與鴨式布局相比,尤其是更充分發揮鴨式特點的遠耦鴨式相比,正常布局也容易縮短長度,機翼容易摺疊。鴨式三角翼不是不能上艦,但正常布局更加適合上艦。

「陣風M」是世界上僅有的無水平尾翼艦載機——在可預見的未來也不會有第二種,除非「光輝」艦載型開發成功

世界上僅有法國「陣風M」是鴨式布局的艦載戰鬥機,這在不小程度上還是必須與空軍共用的結果。除了不幸的沃特F7U「短劍」,美國海軍歷史上還沒有任何艦載戰鬥機採用無尾三角翼或者鴨式布局,倒是有波音JSF為上艦需要而特意放棄無尾三角翼、改用正常布局的先例。

前人經驗不是碰不得的金科玉律,但盲目否認也是要不得的。在中國,殲-20方面至今尚未見到正在做上艦改裝的消息,「鶻鷹」上艦的傳聞則不絕於耳。

「鶻鷹」已經發展到「鶻鷹2」,氣動外形和技術細節進一步優化。這是一架中型空優戰鬥機,具有典型隱身特徵,採用正常布局,據說已經具備超巡能力。沈飛一向重視機動性,「鶻鷹2」的機動性應該是有保證的。採用兩台先進中推也避免了F-35單台超級大推的技術難題。但「鶻鷹2」的問題也在於中型空優的定位。

「鶻鷹2」的模型

在同等技術條件下,中型戰鬥機的機內燃油係數必然低於重型戰鬥機,航程也相應降低。艦載戰鬥機的航程是很重要的。航程與留空時間是等效的。較大航程和較長留空時間意味著可以在較遠的戰場保持更長時間的存在,增加戰鬥機的等效數量,這對艦載機數量有效的航母特別重要。

在進攻作戰中,航母不宜過度逼近敵方海岸或者艦隊,避免發現,也避免不必要地吸引打擊。空中加油可以延長戰鬥機的航程,但在接近敵方的高烈度戰場上,無武裝的加油機的生存力難以保證。艦載戰鬥機的著陸余油要求也高於陸基戰鬥機,不僅著艦時要大開加力,以防掛鉤失敗而必須復飛,再次著艦時,可能還要排隊才輪得上。艦載機的著艦回收程序比陸基戰鬥機需時更長。

空優定位是另一個問題。隨著技術的進步,空空導彈小型化了,4-6枚中程彈的總重不超過2噸,甚至可能低於1.5噸。相比於空地任務,空優載彈的重量小多了。在原則上,只要機內彈艙的尺寸能容納,單純攜帶空空彈的話,中型戰鬥機的帶彈數量未必比重型戰鬥機低多少。

問題是雙用途化的話,彈艙尺寸就是大問題,狹小的彈艙可能決定了空地彈藥只能外掛,從而抵消了隱身的好處,也增加氣動阻力。但在現在,尤其在中國航母數量和艦載機搭載數量都有限的情況下,只適合單一空優用途的艦載戰鬥機是不可接受的。

中型戰鬥機的體積重量較小,在航母上佔地較小。但相比於戰鬥力來說,佔地不是太大的問題。只要起飛著陸和飛行性能問題解決,重量更不是問題。殲-15長度接近22米,並沒有造成問題。即使在8萬噸「小鷹」級時代,美國海軍也從來不嫌F-14佔地太大,如果不是成本問題,寧願全F-14加全A-6配置。

當然,最後還是帶了F-18

我們要什麼樣的艦載四代機?

因此,「鶻鷹2」上艦不是不可以,但未必最優。即使不考慮雙用途,也難以在航程和留空時間方面達到理想水平。中國海軍已經超過了「勉強夠用就可以」的階段了,僅僅在空優方面「壓得住」F-35或許已經不夠了。

但是換一個思路,以「鶻鷹2」那樣的正常布局為基礎,全新研製重型的「超級鶻鷹」,在起飛重量上達到甚至超過殲-20,這可以成為中國海軍的「超級F-14」。在可預見的將來,中國航母數量依然較少,艦載戰鬥機必須以一當十,重型戰鬥機更加合適。

這當然不是「鶻鷹2」的簡單放大,但沈飛是有這樣的能力的。在重量級和性能上與殲-20有所重疊也不是問題,殲-20陸基使用,「超級鶻鷹」是艦載戰鬥機,兩者不衝突。

「超級鶻鷹」最合適的參照物是F-22N:重型四代常規布局(變後掠翼)艦載機

「超級鶻鷹」可以借鑒殲-20已有的經驗,在隱身、火力、航程、速度、機動性、態勢感知和信息化方面達到新的高度。更大的機體也有利於雙用途方面的考慮。結合電彈,增加的起飛重量也不是問題。

當然,兩台先進中推是不行了,必須換用兩台先進大推。推重比10以上、150kN以上的先進大推也是殲-20急需解決的問題,「超級鶻鷹」有望共用。關於先進大推有很多傳聞,確切情況只有等官泄。但沈飛、成飛雙基地化對戰鬥機領域引入競爭、加速發展具有巨大的作用。在發動機方面,或許是引入相似的雙基地競爭機制的時候了,這是另外一個話題。

先進大推的另一個意義在於推力轉向。第四代戰鬥機的超機動有兩個意義:一個是人們常說的過失速機動,另一個則是人們常常忽視的超音速機動。蘇-27的「眼鏡蛇」鉤起人們對過失速機動的高度關注,「鶻鷹」據說達到相當高的過失速機動能力,但過失速機動的戰術價值至今爭論不休。超音速機動的戰術價值則是毫無疑問的。

F-14的超音速飛行性能在截擊作戰中非常關鍵

超音速飛行時,激波後形成低壓區,降低氣動控制面的舵效,所以傳統上超音速戰鬥機需要大大增加平尾、垂尾面積來補償。即便如此,大部分戰鬥機的超音速飛行依然可算是一往直前的准彈道飛行,沒有多少機動性可言。另一方面,F-22據稱可在M1.6的超巡狀態下達到6g以上的機動能力。這是憨豆先生與成龍的差別,即使傳統戰鬥機通過加力達到超音速,兩者在超音速空戰里的態勢優劣不言而喻。

推力轉向不依賴舵效,可以有效解決超音速機動的問題。鴨翼可以部分避免正常布局的超音速舵效問題,但殲-20最終也需要推力轉向才能完全發揮超音速機動的潛力。「超級鶻鷹」更加依賴推力轉向,否則超音速機動能力堪憂。但推力轉向不僅是噴口的問題,還需要更大的剩餘推力,以抵消額外重量和轉向造成的推力損失。

印度的蘇-30MKI的推力並不富裕,還號稱可用推力轉向大幅度增加機動性,實際上造成能量的急劇損失,就是沒有金剛鑽、硬攬瓷器活的例子。「鶻鷹2」據說計劃採用推力轉向,在額外重量和推力損失之後,本來勉強達到的超巡是否還能做到就是一個問號了。「超級鶻鷹」要成功,比殲-20更加依賴先進大推。

採用推力轉向之後,就有了像蘇-57那樣的三軸轉向還是F-22那樣的二元轉向的問題。三軸轉向與飛控的整合更靈活,但二元轉向的雷達和紅外隱身性能更好,後體阻力更小,「吃」推力也更嚴重。中國已經在殲-10B上試驗推力轉向,走的是三軸轉向的技術路線。

《航空知識》上發布的中國矢量噴管照片(局部)

「超級鶻鷹」比殲-20更依賴先進大推的另一個原因是正常布局的超音速升阻比較低。無尾三角翼和鴨式布局的超音速升阻比高,這是殲-20在使用推力不足的過渡型發動機也能達到超巡的重要原因。但「超級鶻鷹」沒有了這根拐棍,超巡就要靠實打實的推力了。這也是「鶻鷹2」超巡和航程難以兼顧的間接原因,即使先進中推能把「鶻鷹2」推進超巡,較大的阻力也將使油耗較高,限制了超巡的使用。重型的F-22尚且有航程短板,中型的「鶻鷹2」要超巡而且沒有航程短板,這才叫反常即妖呢。只有重型戰鬥機更大的機內燃油係數才能在保證有意義的超巡時間的情況下,達到足夠高的航程和留空時間。

「超級鶻鷹」 的氣動外形也不宜在從「鶻鷹2」簡單放大。即使是正常布局,超巡要求也與艦上起飛、著陸要求有所衝突。洛克希德在向美國海軍提議海軍版F-22時,改用變後掠翼,就是為了大大提高低空低速狀態下的升阻比。相對於F-35A,F-35C的機翼翼展和翼面積增加,前緣後掠角減小,也是這個道理。蘇-33相比於蘇-27增加了鴨式前翼,依然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殲-15繼承了這個設計。

「超級鶻鷹」要上艦,同樣繞不過低空低速升阻比這個坎。「超級鶻鷹」不能再走三翼面的道路,不管是從隱身還是超音速升阻比出發,這都是不可接受的。但蘇-57那樣的可動邊條-進氣口上唇是一個思路。這相當於鴨翼,增加可控的渦升力;但可融合為邊條,降低巡航阻力。當然,這要求進氣道完全重新設計,可能不能繼續使用現在的蚌式進氣口了,也不能簡單採用加萊特進氣口。不光有激波系管理問題,還有邊界層分離問題,可能可以借鑒YF-23的做法,但這是題外話了。

「整架飛機都是升力體」的蘇-57

另一方面,採用全動雙垂尾,可以降低垂尾高度,減輕重量,降低阻力,縮小側面雷達投影面積。如果沈飛對先進飛控有足夠信心,甚至可以考慮把雙垂尾與平尾融合為V形尾,相似於諾斯洛普YF-23或者洛克希德「第六代戰鬥機概念」的樣子。不過這要與機動性和著艦時的可控性綜合考慮,畢竟適合艦載使用是「超級鶻鷹」的亮點和准生證。

如前所述,「超級鶻鷹」高度依賴先進大推,因此在先進大推成型之前,過早上馬的意義不大。而且時間不是「超級鶻鷹」的主要敵人。

殲-20是中國隱身戰鬥機的開路先鋒。殲-20的研發、製造和使用經驗非常寶貴,更重要的是打造了完整的技術體系和供應鏈,「超級鶻鷹」可以從中得益。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超級鶻鷹」在殲-20之後交替發展,有利於循序漸進,互相借鑒,實現中國航空的整體可持續發展。

如果艦載四代上馬,成飛肯定會參加競標,這就要看沈飛是否能充分發揮正常布局和艦載機經驗的優勢了。沈飛應該有信心。競爭是好事,不應該畏懼,應該擁抱,在競爭中重建輝煌。

沈飛還在繼續著力於殲-15的改進。雙座、雙用途殲-15、咆哮化的電殲-15和其他先進變型都是中國海軍急需的,也在可預見的將來繼續提供有效的戰鬥力。即使「超級鶻鷹」投入使用,也不意味著殲-15的立即淡出。現代戰鬥機的使用壽命動輒達到30-40年,現有殲-15的剩餘使用壽命還有很長,適當升級後,完全可以與「超級鶻鷹」配合使用。

殲-16有望作為戰術電子戰機,從殲-15發展出中國的「咆哮蟲」也是理所應當

不管「超級鶻鷹」的機內彈艙比「鶻鷹2」寬敞多少,SDB那樣的小直徑炸彈或者小直徑導彈沒有問題,但永遠有大型武器難以裝入的問題。機腹彈艙使得機腹外掛不可能,翼下外掛不僅重量限制較大,氣動阻力和雷達反射特徵更大,還不如由殲-15攜帶。雙用途化後,殲-15可以擔任空地主力,兼有空優能力;「超級鶻鷹」擔任空戰主力,兼有空地能力。兩者既有分工,又可以互相補充,形成強大的戰鬥力。

繼續升級、改進殲-15還有更現實的意義。殲-15是中國的第一種艦載戰鬥機,包含了很多與上艦有關的專用技術。這些上艦專用技術解決了有無問題,但需要在不斷實踐中進一步優化和改進,這對「超級鶻鷹」也是非常有用的技術鋪墊。

在航母方面,中國的航母力量還在成型之中。現在已有「遼寧」號,不久將有第一艘全國產航母加入。第三、第四艘甚至更多的航母只是時間問題。但這是要時間的。在很長時間裡,中國實際上沒有足夠數量的航母,以有效容納兩種不同的艦載戰鬥機。殲-15還將繼續擔當艦載戰鬥機的主力。在更多、更先進的航母入役過程中,「超級鶻鷹」形成戰鬥力的,現有殲-15則與「超級鶻鷹」混編,利用各自的長處,互相補充,搭配使用。

有媒體報道稱,首艘國產航母海試在即

至於「鶻鷹2」,這依然是理想的出口平台。據傳現有巴基斯坦入股,這對「鶻鷹2」的發展是好消息,對提升巴基斯坦空軍的戰鬥力作用更是巨大。運作得當的話,甚至可能與土耳其的TFX計劃形成某種融合,改用EJ2X0發動機,解決現有的發動機瓶頸問題,並滿足巴基斯坦對西方技術的需求。這更可能把印度拖入軍備競賽,改變南亞的走向。但這是題外話了。

中國需要艦載四代戰鬥機嗎?需要。但什麼時候啟動、這將成為什麼樣的戰鬥機,這還真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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