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奮鬥的年紀,你卻選擇了結婚!
別在最該奮鬥的年紀,選擇了結婚,讓我們先變成自已想要的樣子,再去找那個想要的人!
經常有姐妹問我,你說是賺錢重要還是結婚重要?(拜託,讓一個現在還單身又沒錢的我情何以堪)
朋友小雨說被催婚了,what,她才22啊,剛從大學畢業。
從學校出來,躊躇滿志準備大幹一場,可媽媽說先結婚吧,趁年輕。(不是應該趁年輕先做事賺錢嗎?我表示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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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離婚率的逐年升高,年輕人越來越害怕走進婚姻。而父母因為越來越多的大齡青年和單身主義者,害怕自已的孩子某一天也淪為其中一員,催婚也越來越緊。
琳也快三十了,相對於前幾年的催婚,琳媽媽現在反而勸她不要著急,實在不行咱單身也沒事。這突然的轉變完全因為琳的表妹,一個早早結婚可結果並不盡人意的女子。
好笑的是琳被催婚因為這位表妹,現在不被催婚也同樣是因為她。
琳的表妹在剛剛懂事的年紀就嫁了人,別的女生還在逛街刷劇的時候她已經在帶娃伺候老公了。在這個大眾都恐婚的年代,表妹成了父母口中別人家的誰誰誰,自然在琳家也是經常上演。
「你看錶妹比你都還小兩歲,條件不如你都結婚了。」
「你看你表妹孩子都有了,你怎麼還不著急呢?」
「你是想要氣死我嗎?看你表妹孩子都上幼兒園了,你啥時候給我帶個男人回來我伺候你。」
可在今年過年後,表妹帶孩子來琳家拜年,琳媽媽再也不催婚了。
因為表妹並沒有過上大家以為的婚姻生活,反而在離婚的邊緣掙扎。當初年紀太小,突然從有父母依靠的小女生嫁進另一個陌生的家庭,還要接受完全不了解的一對老人做父母,表妹當時是從心底里害怕。而對家庭,沒有生活經驗;面對社會,沒有工作經驗;面對老公,沒有戀愛經驗。
通過相親結婚,表妹年紀小又單純,經過了開始的新鮮期,男人已完全只是把表妹當成了家裡的保姆和生孩子的女人。在家就打遊戲,在外跟別的女人玩曖昧,表妹從最初的不知情到後來知情後質問被打,現在已完全不敢過問。
有了孩子後,更是天天只能圍著孩子和老人轉,做飯看孩子伺候老人,忙的團團轉。而這樣不僅沒人心疼,婆婆更是經常冷朝熱諷說表妹就是個敗家貨,只會靠男人養還亂花錢。(可憐表妹嫁過去幾年衣服沒添一件,還是從娘家帶過去的。平時也只給孩子淘點便宜的衣服和玩具)
今年過年後孩子上學了,表妹跟男人出去打工,一年才回來一次。
因為表妹沒有任何工作能力,只能進工廠做工人,孩子成了留守兒童,經常打電話請琳幫忙照顧下孩子,滿是心酸。
在年紀輕輕就選擇婚姻,也代表你放棄了在事業和工作上發展的最好時期。以後的選擇就是全職主婦和重入職場,全職主婦就得做好一直伸手找老公要錢的準備,重入職場也得做好沒有任何優勢的情況下跟一群年輕人搶飯碗。結果可想而知,被老公和家人瞧不起,或是找一個不太滿意的工作掙點辛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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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和小海從穿開襠褲就一起長大,真正的兩小無猜,青梅竹馬。從小兩家父母就打趣訂了娃娃親,大學畢業後成了真正的親家,小兩口感情也很好。婚後兩家幫小兩口湊錢開了一家小公司,從最初的起步到慢慢有了盈利,公司規模也漸漸擴大。
小芳在第二年懷孕回家當了全職太太,最開始的小海對懷孕的小芳極盡體貼,雖然公司的事忙到焦頭亂額,但在小芳面前從不表露。年底公司的收入支出也拿回來跟小芳一筆筆彙報,兩個人一起商量用賺的錢增加投資項目。
孩子出生後,小芳忙於孩子已筋疲力盡,公司擴大小海也經常應酬出差,回家兩個人再沒有多餘的時間和精力去溝通,。偶爾空閑下來,小芳也會問小海關於公司的項目,可她發現長久的沒再關注,小海說的她已不懂。
孩子上幼兒園後,小芳提議回公司上班,小海有點不情願,說小芳現在對公司業務不了解,又不能讓小芳從底層做起讓人笑話。反正現在也不差錢,還不如就在家帶孩子。小芳想想也是,就安心的在家當起了全職主婦。
如果不是閨密設計讓她去了一趟公司,現在她可能還在家做她幸福的太太夢。當她看到小海和那個年輕美女助理在公司親熱的場景時,她蒙了,所有的一切在那一刻碎了。公司員工也沒人認識她,在他們眼裡助理就是女主人。
最後小海選擇了離婚,他說:「當初我也以為我們可以走到白頭,可慢慢的你根本不再了解我,你的眼裡只有家和孩子,從來不關心我在外面有多難。可她了解我,並能幫我一起解決,共同面對。我以為兩個人在一起有愛就夠了,現在才知道真正的愛是能共同成長、一起分擔,而你卻不懂這些。」
小芳沒有糾纏,她沒有問在家帶孩子和照顧老人難道不也是分擔嗎?但她知道他們回不去了,他不了解她,她也不了解他。如果當初她沒有那麼早結婚,沒有那麼早要孩子,憑她的能力現在也一樣有了一翻屬於她自已的事業天空。她也是堂堂名牌大學畢業生,可畢業後卻在忙著結婚生孩子。她現在擔心的是如何重新走出去,重新開始。
女人在婚後的生育期也是跟老公出現差距的第一個階段,老公在事業上越走越高,而你卻在原地或是已往回走。最後一個快到樓頂你卻還在地下室,你說他是會選擇一起站在樓頂的女人還是回來地下室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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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一篇張愛玲和蘇青的訪談稿,記者說:「在現社會,早婚還是相當流行的......」
張愛玲說:「早婚我不一定反對,要看情形的。有些女人,沒什麼長處,年紀再大也不會增加她的見識,並且也不美,不過年輕的時候也有她的一種新鮮可愛,那樣的女人還是早嫁了好。」
那麼除了這種例外,她也是不認同早婚的,因為年輕人容易感情衝動,沒有選擇的眼光,而且經濟很少能夠獨立,還得依賴於父母,有礙於將來前途的發展。
18歲時,我以為愛情是一切,因為瓊瑤阿姨的書里愛是一切,甜蜜的、悲情的,從來沒有哪對情侶因為沒賺到錢而分開。
22歲時,夢想著韓劇里的歐巴有一天也會出現在自已眼前,有錢有顏還有愛,你是灰姑娘,他是給你水晶鞋的王子。
30歲時,知道麵包重要,房子重要,三觀重要,自已能賺到錢更重要。
年齡在變化,我們想要的在變化,自然選擇的要求也在變化。你能保證你20歲時和30歲時選擇另一半的要求還一樣嗎?
同樣婚姻不是遊戲,就算有足夠的愛在最初支撐,但到了家庭的油鹽醬醋,孩子的奶粉尿布,錢比愛更實在。如果沒有足夠的錢,還是先掙錢再結婚吧!
在我們沒有足夠成熟,足夠能力去應對生活時,我們該做的是走出去,去經歷去鍛煉,把自已打磨的能應對生活的種種,活成自已想要的樣子,再去找一個想要的人。別在本該奮鬥的年紀,選擇了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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