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風波亭被害,其妻子和兒女呢後來都怎麼樣了?你有更好的辦法?
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的岳飛,在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除夕之夜,於臨安城百姓闔家團圓,辭舊迎新之時,慘死於風波亭。
岳飛作為戎馬一生的將軍,馬革裹屍不是戰死疆場,而是死於冤獄,震驚朝野, 不免讓人唏噓。
縱觀中國的封建王朝,宋朝一直是一個文明開化,制度比較人性化的時代,開國皇帝宋太祖趙匡胤還立下不得殺士大夫以及上書言者的祖訓,一直被宋朝歷代皇帝所遵循,所以宋朝是中國文化經濟大發展的時期,也是盛產文人墨客的朝代。
在宋朝,一般最嚴重的刑罰就是流放千里,很少有死罪,南宋初期岳飛的死,將這條延續的鐵律打破,引發人們對於岳飛死亡的各種猜測,當然不可否認的是與秦檜是有著較大關聯的。所以直至今天,在民間還會聽到秦岳兩家不通婚的說法。
岳飛先後共有兩位妻子,育有五個兒子,兩個女兒,在他死後,妻兒的結果也成為了很多人關注的焦點。
岳飛的第一個妻子姓劉,在岳飛的從軍後改嫁他人。宋朝思想比較開明,不受明清狹隘的貞潔觀念影響,妻子改嫁是常事,並不受人詬病。
另一位夫人李娃,於戰亂時與岳飛相識,比岳飛年長兩歲。
岳飛一共有五個兒子,分別是長子岳雲,次子岳雷,三子岳霖,四子岳震,五子岳靄(宋孝宗賜名為岳霆)。
其中長子岳雲和岳雷二人成年都已成婚,並有子女四人,其餘的子女年紀尚小,最大的年紀不過12歲。
岳飛遇害後,追隨父親出生入死、衝鋒陷陣的長子岳雲一同被殺,他的妻兒被悉數發配嶺南。
次子岳雷在岳飛下獄後,被排除涉案嫌疑,按照當時的宋律,岳雷入獄照顧父親,陪伴岳飛走完人生最後的階段,也親眼見證父親的冤死,後被流放,客死他鄉。
據南宋王明清的《玉照新志》記載,岳飛去世之後,岳飛的妻子李娃以及幾個子女分別被流放到洞庭湖以南的蠻荒之地,以及福建之北的崇山峻岭之間,每月僅給少量米糧,條件十分惡劣,生活特別艱苦。
岳飛的長女,岳安娘,在出事前已出嫁,其夫高祚於1163年(隆興元年)特補承信郎。由於記載較少,遭遇不詳。
次女岳銀屏,世稱為「銀瓶小姐」,《說岳全傳》記載她,為父洗冤未果,後抱銀瓶投井而死,終年13歲。
二十年後,宋高宗良心發現下詔對岳飛妻兒解除拘禁。
在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高宗內禪,宋孝宗登基第二個月即宣布為岳飛平反,下旨追復岳飛元官(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武昌縣開國公),並按相關禮制改葬,將岳飛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後又追謚忠武,封鄂王。
其家屬子孫按照大臣應得封蔭全部授官,包括幾個月的嬰兒在內,由財政撥款一萬緡在岳飛生前駐地鄂州建廟祭祀,御賜名忠烈廟。
這一年,李娃62歲,岳霖33歲,岳震28歲,岳靄24歲。宋孝宗頒旨:岳霖復右承事郎(正九品、文職)、岳震、岳靄補保義郎(正九品、武職);岳甫、岳申、岳經、岳緯、岳綱、岳紀一併補為承信郎(從九品、武職)。
從罪犯家屬成為體制中人,也算是苦盡甘來,孝宗皇帝雖然為岳飛冤獄平反,卻一切按制度來辦,只是為岳飛後人安排了地位低下的武職,岳霖的承事郎之職是岳飛生前恩蔭的,「右」(右承事郎)代表非科舉、蔭補出身。
儘管二十多年間,岳飛妻兒顛沛流離,受盡了苦楚,但在重獲新生後,仍不得不感激涕零地上表謝主隆恩,岳霖、岳震、岳靄兄弟,岳飛長孫岳甫在謝表中悲憤難抑,大倒苦水道:「形骸溝壑,痛固無窮,妻子蠻夷,鬼亦不食,興言及此,流涕漣如」。
後來岳飛幾個兒子中,岳霖官位最高也不過是從六品的朝請大夫。本來是將種,岳飛後人卻都棄武習文,他的孫子岳珂更是著述頗豐,有《桯史》等作品遺世。之所以如此,既與宋王朝崇文抑武有關,但更與岳飛、岳雲父子同時被害的慘痛教訓有關。如果繼承父祖之志,難免會重蹈前人覆轍。
總而言之,岳飛死後,除了長子岳雲之外,其餘人多被流放,並未被趕盡殺絕。不過,今天看來岳飛或許可以不死,更不該死,只是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重文輕武的宋朝,既不好戰,更不善戰。並且岳飛一心抗金迎回二主的想法,很可能讓趙構面臨尷尬的皇位之爭。
所以在他揮師北伐,先後收復失地之後,被趙構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其班師,最終落得慘死的局面。
TAG:涵暢淋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