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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饒恕:他3年敲了35個姑娘的後腦勺,就是為了跟她們睡覺

大家好,我是徐浪。




我之前寫過挺多連環殺手——專殺失足婦女的沈氏兄弟,姦殺幼童的宮潤伯,綠帽狂魔邱興華,還有好幾個,就不說了。




每次寫他們時,我都會想:「他們」跟「我們」,有什麼區別?



美國很早就總結出了,一些連環殺手的共性:





81%的連環殺手在青春期偷過東西


36%的連環殺手小時候折磨過小動物


69%的連環殺手的家人中有酗酒的毛病


50%的連環殺手父母一方有犯罪記錄


47%的連環殺手在12歲前失去父親


81%的連環殺手熱愛色情文學


71%的連環殺手童年很孤獨




看完這個,總會覺得連環殺手離我們挺遠——我們身邊的朋友、同事,看起來都很健康陽光,不像有過這樣痛苦的經歷。




但這很可能是表面現象。




我今天要說這哥們,就是一表裡不一的人。




背地裡,他在3年內,敲碎了35個姑娘的頭顱,強暴了超過100個姑娘,從一開始的偷窺、跟蹤、脅迫,逐漸升級為謀殺、強姦、肢解。



明面上,他是朋友眼中的「大好人」——熟知法律、心理學和犯罪學,做過自殺熱線的接線員,州政府的「犯罪矯正顧問」,還給姑娘們寫過一本預防強姦的書。




右邊這個就是「大好人」本人




每次殺人後,他都正常的吃飯、睡覺、談戀愛,和朋友出去玩——像從來沒做過那些事。




他的親朋好友,在他被捕後都很吃驚,覺得不可能是他乾的。



他們就跟你我一樣,從來沒想過,連環殺手可能就在我們身邊。




1974年,美國爆發「水門事件」,尼克松下台。我很喜歡的一部犯罪片,《猛龍怪客》上映了。泰德·邦迪開始殺人,一殺就是兩年。





片子公然宣揚「以暴制暴」,嚇壞了當時的美國人民



這片子講了一男的,因女兒被強姦,妻子被姦殺,怒干黑社會的故事。




1974年6月11日晚,在華盛頓大學上學的邦迪,把自己的青銅色甲殼蟲,停在了女生宿舍附近——靠著一處樹叢。




他拄著根拐杖,顫顫巍巍下了車,請求路過的女生幫忙,把前座的書搬到后座。




一個叫「喬治安娜·哈瓦金斯」的姑娘答應幫忙。




把書挪到后座時,喬治安娜忽然挨了一悶棍。



在她身後,邦迪放開拐杖,拿出手銬,一把銬住喬治安娜,把她推進了車裡,上車開往郊區方向。





邦迪開的甲殼蟲汽車




據邦迪後來回憶,喬治安娜中間醒了一次,但一直說胡話:我明天要考西班牙語。




邦迪把車開到一塊空地,拽出喬治安娜,用撬棍再次把她打暈,然後用繩子勒死了她。




在遊戲《CS》里,撬棍曾被作為武器




事兒還沒完,他拖著喬治安娜的屍體,走到9米外的灌木叢中,強暴了她。




一直到黎明,邦迪才離開現場。




回家的路上,邦迪丟掉了兇器和喬治安娜的衣服——到了下午時,邦迪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了嚴重錯誤:留下的證據太多。




他原路返回犯罪現場,一路找回了大部分物品,但有一隻鞋,怎麼也找不到了。




驚恐之餘,邦迪意識到,鞋子應該是在綁架時弄丟了。




邦迪很有反偵察意識,他棄了自己的甲殼蟲,改騎了一輛自行車,再次回到女生宿舍樓,在樹叢里找到了那隻鞋。




三天後,邦迪重返拋屍地點,再次奸屍,然後用鋼鋸鋸掉了喬治安娜的腦袋,埋在了15米開外。




這是泰德·邦迪第6次殺人,他已經是個老手了。





戀屍癖




FBI研究標明,27%的殺人犯會重回案發現場,其中又有6%的人就為了回去奸屍。




1974年上半年,邦迪像完成KPI一樣,一口氣連殺6名女大學生,平均一月一個。




在「不正常」的生活里,他殺的所有人,都是年輕姑娘。




在「正常」的生活里,邦迪深受姑娘歡迎,既有固定的女朋友,也有不固定的性夥伴,還有很多相處愉快的女性朋友,但這些都滿足不了他。




只有殺戮和姦屍,能滿足他的性慾。




他手下的受害者,一般都有以下特點:





長頭髮


白種人


生於穩定的家庭


在當地大學讀書,多在期中或期末考試前一周內失蹤


獨自一人


在夜裡失蹤


失蹤時學校里都在施工


失蹤時都穿著牛仔褲或短褲


失蹤現場沒有任何物理證據





邦迪謀殺的姑娘們




1974年10月18號,17歲的梅麗莎·史密斯出門吃披薩,然後再沒回來。




10天後,她的屍體被發現。




跟喬治安娜一樣,遭遇鈍器重擊,然後被勒死的。




不同的是,她被強姦後,下體還被塞入了一根樹枝。




梅麗莎妝容完整,既沒披頭散髮,也沒有蓬頭垢面,警方判斷,邦迪在勒死她之前,關了她好幾天,期間多次強姦她,還給她化妝。





梅麗莎




1974年10月31號,萬聖節前夜,舉國鬧鬼。




17歲的勞拉·艾米去參加化裝舞會時,離奇失蹤。




一個月後,勞拉的屍體在一條山路上被發現,頭蓋骨破裂,喉嚨上纏著襪子,不僅被強姦,還遭遇強迫肛/交,陰部也被銳器刺傷,警方推斷,兇器可能是冰錐。




勞拉的頭髮很乾凈,剛被洗過不久,沒有任何血跡——兇手在勒死她之前,多次強姦她,還細心給她洗了頭髮。





頭髮是很多犯罪片、恐怖片中不可或缺的元素




除了外表和年齡上的共性,邦迪在選擇獵物時,還會依靠感覺。




他接受採訪時說,通過姑娘走路的方式,他就能判斷對方是不是 「合適」的受害者。




你肯定想,有這麼玄乎嗎?




有——心理學家安傑拉·布克做過一實驗:她找了12名志願者,挨個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間,並讓姑娘們填了張調查表,就問倆問題:





你過去受過傷嗎?(有,還是沒有?)


如果有,這類傷害發生過幾次?




然後她又從監獄找來一批精神病態者,讓他們做決定——如果選定一目標下手,他們會選誰。




這些精神病態者,在選擇「假定受害者目標」時,高度一致——他們選定的姑娘,比其他姑娘有更多的受害經歷。




而且他們都明確的說,判斷依據,就是姑娘走路的樣子。




這種走路姿勢,正常人沒法描述,只有精神病態者才能識別。




FBI的吉姆·懷特曾說:我們最大的錯誤,就是用自己的行為標準考察他們的行為方式,他們思考的方式和你我完全不同。




比如泰德邦迪,他幾乎取得了世俗意義上的「成功」,在很多朋友眼中,他有魅力,有教養,還有社會地位,是能競選州長乃至總統的人。




但他們不知道,如此成功的邦迪,童年就已經開始不正常了。





泰德·邦迪




邦迪是個射手座,1946年11月24日生於美國伯靈頓,根據統計,連環殺手裡,射手座是最多的——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巧合。




泰德·邦迪本來不叫這名,而叫「西奧多·羅伯特·考威爾」。




他的媽媽叫路易斯·考威爾,未婚先孕生下了他——考威爾家族信奉衛理公會派,認為未婚懷孕是種恥辱。





 衛理公會




為了避免流言蜚語,他媽去了一非婚孕婦救護所,生下了泰德·邦迪,泰德外公則通過孤兒院,收養了泰德。




而他親爹的身份,至今是謎。




從出生那天起,泰德·邦迪就符合連環殺手一大特徵——單親。




4歲之前,他一直管自己的外公叫爸爸,母親叫姐姐。




泰德快4歲時,他媽路易斯帶他離開費城,去了華盛頓州塔科馬。




在塔科馬,路易斯嫁給了廚師約翰·邦迪,泰德才改姓邦迪。




在童年時代,「家暴」和「色情」成了邦迪繞不開的關鍵詞。




據《華盛頓郵報》專欄記者麥克弗森記錄,邦迪的外公經常打外婆,而外婆則因休克三天兩頭住院。





當時的報道




另外,邦迪外公在教堂工作,沒收了很多色情書刊、雜誌等,小邦迪就喜歡盯著那些袒胸露乳的封面看。




3歲時,邦迪掀開自己阿姨的被子,往裡面塞了三把刀,塞完之後還不走,站在床邊嘿嘿笑,阿姨都快嚇傻了。


 



邦迪和他外公




這些童年經歷,對邦迪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




多年後的一天夜裡,邦迪在街上晃悠,看到一扇窗戶里,有個一絲不掛的女人。




他很興奮,從此開始故意偷窺別人的窗戶。




慢慢的,「偷窺」成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甚至做了個日程表來管理自己的偷窺。




邦迪還迷上了暴力色情電影,在高中時,他就開始追《花花公子》《閣樓》等成人雜誌,然後他口味越來越重,越暴力、越色情、越喜歡。




多倫多大學犯罪學博士彼得·佛倫斯基在《理智向左,瘋狂向右》一書中寫到:





邦迪之所以如此吸引大眾,是因為他的精力、慾望、理想和普通人太像了。我這一代人,都和他一樣,是看著《花花公子》里的「領家姑娘」圖片長大的,我們也會找一個鄰家姑娘約會——邦迪一開始也是這樣的。成年以後,大多數人也和邦迪一樣,經歷過失敗的戀情、糟糕的大學生活,或是是極大的沮喪。或許,在這些時刻,有些人也幻想過做些禁忌的事情,甚至是暴力的事情。這就是邦迪和我們的分界點:他希望把幻想變成現實,想探索黑暗的道路可以通往何方。




這麼說吧,大部分男性,都著迷過「一本道」「東京熱」「X-art」。




但他們既不是罪犯,也不缺乏性夥伴,他們和邦迪最大的區別是:能分清什麼是幻想,什麼是現實,哪些幻想能照進現實,哪些幻想是高壓電,碰了就廢。




4歲以後,邦迪在一個充滿愛和關懷的家庭長大。




母親寵溺他,繼父疼愛他,兄弟姐妹們也跟他相處愉快。




但邦迪嫌家裡窮,因為家裡只能開工人階級的漫步者汽車,邦迪覺得非常羞恥。




上初中時,同學普遍對邦迪評價很高,說他成績優秀、朋友多、聰明快樂。


 



邦迪七年級畢業時的照片




等到了高中,邦迪開始變了——疏遠了老朋友,也不認識新朋友,沉默寡言,成績普通。




後來在監獄裡,邦迪回憶起自己的高中時代,說自己當時對男女關係非常遲鈍,不明白女人為什麼對自己感興趣,儘管大家都說他長得很帥,但他並沒有什麼自信。




這其實非常符合連環殺手的一大特徵——多數連環殺手進入青春期後就會「隱形」,沒什麼人嘲笑他,排斥他,也沒多少人喜歡他,記得他。




1965年,19歲的邦迪進了普吉特海灣大學。




也許是不住校的緣故,邦迪還是沒交到什麼朋友,非常孤獨。




到第二年,事情發生了轉變。




1966年春天,邦迪遇見了第一任女友——斯蒂芬妮。





斯蒂芬妮是大三學生,高挑,漂亮,黑長直




最重要的,斯蒂芬妮是舊金山的富家小姐——這是邦迪最最渴望的家庭背景,能令他擺脫「童年的羞恥」。




據多家媒體分析,她可能是邦迪第一個性愛對象。




倆人在一次滑雪時相戀。接著,邦迪轉去了斯蒂芬妮的學校——華盛頓大學,還開始學中文。




他說中文是世界上最困難、最奇異的語言,學好中文能顯得與眾不同,可以裝逼。





外國人覺得學中文裝逼




邦迪擺脫了童年令自己羞恥的階級,變成了人生贏家,女朋友漂亮有錢,自己中文學的還好。




但好景不長,1967年夏天,斯蒂芬妮畢業了。




她開始有點煩邦迪,覺得邦迪幼稚,不成熟——為了擺脫邦迪,斯蒂芬妮說自己要回舊金山。




聽了這消息,邦迪特興奮地告訴她,自己申請到了斯坦福大學的中文暑期班獎學金,而斯坦福正好在舊金山…




倆人就從西雅圖,兜兜轉轉去了1300公里外的舊金山。





斯坦福大學




到斯坦福不久,斯蒂芬妮忍無可忍,還是和邦迪分手了。




邦迪臨近崩潰,失魂落魄,不上課,不交作業,最終考試不及格,灰頭土臉地退學了。




1968年春天,邦迪回了西雅圖,在一家超市做倉儲管理員。




管倉儲時,他成了一慣偷,偷衣服、偷傢具、偷電視。




電影《美色連環姦殺》截圖,改編自邦迪真實經歷




有次他去偷一個海灘別墅,在別墅街角處碰到一高中同學,就和對方嘮了會嗑。




同學告訴邦迪,他在共和黨政客弗萊徹手下工作。




邦迪藉由這層關係,成了弗萊徹的私人司機和保鏢。




弗萊徹認為邦迪聰明、能幹、舉止大方,但沒人知道,邦迪身上的名牌衣服全是偷的。 




沒多久,弗萊徹競選州長失敗,邦迪失業了。




他在自己偷過的百貨商店干起了銷售,很快成了傑出的售貨員,深受女性顧客喜歡。




22歲時,邦迪在酒館認識了一漂亮姑娘,麗姿·肯德爾,24歲,富家女,離過婚,有個3歲的女兒,一頭黑色長髮。





邦迪和麗姿·肯德爾




邦迪騙麗姿說,自己是法學院學生,正在寫一本關於越南的書,很牛逼,巨著。




麗姿被他迷住了,倆人處上了對象,還準備結婚。




在濃情蜜意時,邦迪向麗姿承認,自己就是個輟學生,也沒在寫書。




麗姿原諒了他,還答應出錢資助邦迪重回大學。




1970年,邦迪進入華盛頓大學學心理學。同年夏天,邦迪還救了一個3歲半的落水兒童,一時成了英雄。




他的心理學教授,特喜歡邦迪:「邦迪是我們院系最優秀的畢業生之一,華盛頓大學百里挑一的學生。他聰明、能幹、積極、認真,更像是一名教授而不是學生。他好學,好相處…對影響法庭判決的心理學變數很有研究。」





邦迪看起來很優秀




為了接受更好的心理學培訓,在潛心研究心理學一年後,邦迪去了西雅圖緊急救助所,做起了自殺熱線接線員。




當時他有個同事叫安·魯爾,後來寫了本書,叫《我身邊的陌生人》,記載了她對邦迪的印象:




 很多人都知道泰德·邦迪殺了很多人,但他也拯救了很多人。




我還記得他拿起電話,穩健的安慰別人,從不唐突,也不慌張…他全心全意的傾聽,以真誠的態度打動別人…




泰德像一個老派紳士那樣對我,他總那樣對待女性。凌晨時分,我們結束值班後,他總要看著我安全上車,等我關了車門、發動引擎後,他會揮手向我告別。他經常對我說:「小心一點,我可不想你發生意外」。




但這個不想讓女性朋友發生意外的「暖男」,敲碎了35個姑娘的頭蓋骨。





安·魯爾《我身邊的陌生人》書籍封面




1972年春,邦迪拿到心理學學位,開始申請法學院,但因為法學成績一般,申請失敗了。




與此同時,邦迪背著麗姿出軌了。




多年以後,他的出軌對象告訴警方,有次和邦迪做愛的時候,邦迪死命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邦迪25歲時,開始在州長丹·埃萬斯手下工作,因為要去競爭對手的集會搜集信息,邦迪學會了一技能——用假髮、假鬍子偽裝自己。





邦迪面對鏡頭




這項技能,在他開始作案後,起了巨大的作用——既能掩人耳目,又能充分釋放邦迪的「表演型人格」。




也是從這年開始,邦迪的人生像開掛了一樣,一飛衝天。





1972年10月~1973年1月,邦迪在西雅圖犯罪預防委員會做助理主管。




1973年1月,邦迪在國王郡司法辦公室,做「犯罪矯正顧問」




1973年5月,邦迪在華盛頓州共和黨中央委員會任職,直接向委員會主席彙報




1973年,邦迪再次申請法學院,成功了。




9月份,邦迪去猶他州法學院上學了。




這事兒讓他特驕傲,被捕後,他宣稱:「我是連環殺手中唯一一個博士」(事實並不如此,比如「炸彈客卡欽斯基「就是哈佛大學的高材生,密歇根大學的數學系博士)。





炸彈客 卡欽斯基




這年夏天,邦迪還去找了自己念念不忘的前女友斯蒂芬妮,在分手長達6年後,倆人再續前緣。




斯蒂芬妮從舊金山殺回西雅圖,重回邦迪身邊。




為了迴避現女友麗姿,邦迪給斯蒂芬妮訂了旅館,在麗姿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和斯蒂芬妮訂了婚。




邦迪還把斯蒂芬妮帶到朋友家共進晚餐,並稱其為未婚妻。





邦迪和斯蒂芬妮




但這段日子很短,據斯蒂芬妮說,到了9月,邦迪性情大變,不再和斯蒂芬妮膩在一塊,不再討論結婚事宜,不送任何聖誕禮物,就連做愛的時候,都非常冷漠、機械。




1974年1月2號,斯蒂芬妮飛回了舊金山,2月中旬時,她給邦迪打了個電話,埋怨他這一個多月,竟然都沒聯繫過自己。




接著,他們再無聯繫。




再聽到邦迪的消息,他已經成為人盡皆知的殺人狂。




邦迪發狂




1974年1月4號,華盛頓大學舞蹈系學生喬尼·莉茨一直沒起床吃早餐,室友們都以為她在睡懶覺,就沒叫她。




到了下午,莉茨還是沒爬起來。




室友去她房間看了下,發現門沒鎖,莉茨躺在床上,遍體鱗傷,下體還被塞進了一個窺陰鏡。




莉茨昏迷了10天,醒來,記不起任何關於襲擊的事兒。




她的大腦遭受永久性傷害。





莉茨




1974年3月12號晚,唐娜·曼森在去校園爵士音樂會的路上失蹤。




她的屍體,一直到現在也沒找到。




多年以後,邦迪承認,他用鋼鋸鋸下了唐娜的頭顱,後來在女友麗姿家裡的壁爐里,把頭顱燒掉了。




邦迪手下第一個受害者是誰,已經沒法查證了,但有一事兒能肯定——1974年1月到1975年7月,每個月,邦迪都會殘害一個姑娘。





泰德·邦迪謀殺的姑娘們




看我畫的紅線——邦迪在8月底離開華盛頓大學,轉去鹽湖城的猶他州法學院後,華盛頓州就再也沒有姑娘失蹤。




邦迪殺了這麼多人,還沒被抓,是美國警方不作為么?




不是,西雅圖警方從發現第一具屍體(琳達·海利)開始,就把這事兒當作重大案件來處理了。




警方列了一個3000人的嫌犯名單,裡面就有邦迪。然後警察把以下數據進行交叉篩選:





受害者所有朋友、同學的名字


過去10年華盛頓州所有精神病患者名字


已知的性罪犯名字


華盛頓州擁有甲殼蟲汽車的車主名字


瑟馬米什湖附近旅館登記的客戶名字


華盛頓州租過馬匹的顧客名字




把出現2次的名字篩選出來,有將近600人,邦迪在裡面。




把出現4次的名字篩選出來,還有400多號人,邦迪還在裡面。




把出現5次的名字篩出來,還剩25人,邦迪已經不在裡面了。




那25個人,替邦迪背了鍋。





邦迪的「嫌疑犯照」




一直到1975年8月,因為凌晨兩點半開甲殼蟲在高速上晃悠,邦迪引起了巡警的懷疑。




他們攔下邦迪,從甲殼蟲里找到了一副手銬,一張面具,一支冰錐,一段繩索,一卷膠帶,還有一些受害者的頭髮。





邦迪的作案工具




邦迪終於被捕了。




作為連環殺人案的重大嫌犯,他被引渡到了阿斯彭監獄。




在監獄裡,邦迪通過人格魅力,獲得了獄警、檢察官的好感,可以直接去監獄圖書館查資料,為自己辯護做準備。




在圖書館二樓,邦迪打開了一扇窗,從6米高的監獄跳下去,躲進了阿斯彭山。




在山裡,邦迪藏了8天,最後被警察發現,又押回了阿斯彭,轉到了格蘭伍德待審監獄。




這一次,邦迪用七個月的時間,減肥45斤,從監獄房頂挖洞逃了出去。(我懷疑《越獄》的編劇,可能就是借鑒了邦迪的經歷…)





第二次越獄時房頂留下的洞




等警方發現他越獄時,邦迪已經到了芝加哥,接著逃往佛羅里達州的塔拉哈西,假裝自己是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的研究生。




1978年1月15日,邦迪越獄的第16天,他拿著一根木棍潛入女生宿舍,挨屋的地攻擊熟睡女生。




他咬掉了一個姑娘的乳頭,把髮膠瓶塞進她下體,最後殺了她。




這一晚,他總共殺了2個女生,重傷2個女生。




接著,邦迪又進入旁邊的宿舍樓,猛擊一位50多歲的女人,但沒有殺死她。




這時他已經徹底瘋狂,跟之前小心謹慎的作風完全不一樣。




之前的邦迪,是非常典型的「有組織殺手」,現在,他撿個東西就當兇器,也不再把受害者拋屍,而是直接留在犯罪現場。




有組織殺手的三大犯罪特徵:





全面考慮犯罪行為,在實施之前,會計劃很久


謹慎挑選受害者,通常會長時間跟蹤受害者


通常會製造三個犯罪現場:發現受害者的地方;殺害受害者的地方;拋屍藏屍的地方




這時的邦迪,到了連環殺手的「衰竭」階段。




在這個階段,有的連環殺手有的會自首,有的會自殺,有的會直接銷聲匿跡,而邦迪,開始瘋狂殺人。




2月9日,邦迪又綁架、姦殺了一個12歲小姑娘,並把屍體扔在了一個豬棚里。




這是邦迪手下的最後一個受害者。




2月14日,情人節當天,他因為開車時鬼鬼祟祟,再次被警方逮捕,這一次,他再沒能逃出去。




接受審判時,對邦迪最不利的證據是,有個佛羅里達女大學生的屁股上,有他的牙印。




雖然證據確鑿,但邦迪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通過一系列上訴,在死囚房靠了10年。





邦迪在法庭上等待判決結果




這10年里,邦迪甚至還和FBI合作,從連環殺手的角度出發,幫忙分析了另一個世紀大案——綠河殺手連環殺人案。




當時請邦迪幫忙的警察說:「邦迪認為自己是連環殺手中的達·芬奇。」




1989年1月,邦迪終於被處以極刑——電擊。




當天,有電台呼籲聽眾關閉家用電器,從而最大限度地提高電力供應。





邦迪行刑時的電擊椅




死刑過程沒有意外,泰德邦迪死在了電椅上。




死之前,他一共承認殺死了23個人,還有15個受害者,也被認為是他害死的。





邦迪被執行死刑後




馬克·吐溫寫過——所有的生物都會殺戮,幾乎毫無例外,但所有的生物中,只有人類為了快感而殺戮。




泰德·邦迪不同意:傷害受害者時,他並不快樂。他更喜歡搜尋、捉住受害者的過程,他喜歡「佔有她們的身體」,佔有姑娘身體的最好方式就是殺了她。




美國有崇拜連環殺手的傳統,邦迪被判入獄後,無數女性寫信跟他示愛,邦迪從她們中間,選擇了一個新女友,他過去的朋友——卡洛·邦尼。




倆人向佛羅里達州監獄提出結婚申請,被駁回。





美國有一個專賣連環殺手物件的網站




接著,邦迪在聽證會期間,當庭向女友求婚,女友雇來的公證人在旁聽席上,見證了倆人宣誓。




根據佛羅里達州法律,倆人成了合法夫妻。




據說,在日後探監期間,邦尼懷了邦迪的孩子——女兒,1981年出生。




不知道,從1981年到1989這八年間,這個小姑娘,是否見過自己的殺人狂父親——泰德·邦迪。




參考資料:




1.彼得·佛倫斯基《理智向左,瘋狂向右》


2.凱文·達頓《異類的天賦》


3.布萊恩·隱內《FBI犯罪心理畫像實錄》


4.痞客邦:Ted Bundy 18+慎入


5.果殼網:優等生殺人狂


6.The Washington Post:THE LIVING VICTIMS OF TED BUNDY


Youtube:Murderous Minds: Ted Bundy | Serial Killer Documentary


8.Youtube:Top 10 Weird Facts About Notorious Serial Kill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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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我拖更時




會有些不好意思










世界從未如此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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