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界撕逼得講版權:畫畫月入10萬,2年買房的妹子被官方打臉了
【文/觀察者網風聞 張雅琦】
還記得那個靠著畫畫月入10萬,2年給家人買了一套房的福建妹子潘綾瑩嗎?
因為被網友質疑是列印好照片,照著上色的列印畫,潘綾瑩曾承諾,會在微博開直播現場畫畫。
12日,潘綾瑩發微博稱自己挑好了要進行直播的畫作,是一副「複雜的古典油畫」。還曬出了客戶與自己的對話截圖及收據。
然而,同天微博網友@畫畫的鯊魚丹卻表示,潘綾瑩這是在非法複製他人版權油畫,是侵權行為。
網友指出,油畫一經創作即受到版權的保護。直到其作者逝世五十年後該作品即進入公有領域,將其商用不再屬於對版權的侵犯行為。
隨後,其他網友發現,潘綾瑩要複製的並不是他人油畫,而是攝影師賈雲龍的照片。
13日,潘綾瑩發微博稱自己並不知道要畫的是別人的照片,所以直播的畫作換成了另一個客戶自己本人的照片。但是卻並未提及之前被網友質疑的非法複製他人版權作品的油畫是否還會繼續進行。
不過,時隔2個小時之後,潘綾瑩再次發微博稱:「一個不知名的拍照攝影工人,拍的照片根本就沒有申請版權哪來的著作權,客戶只是隨便網上找了個圖片讓我畫,還真以為自己拍的照片有多好了,當今那麼多人畫毛主席以及明星們的油畫那又怎麼說,每個人都侵犯了他們的肖像權和攝影師的著作權都要抓去坐牢嗎,我這畫都沒畫就在那到處爆料真是會給自己加戲,還等傳票你儘管去告,現客戶已換其他油畫定製不畫這幅了,因為不想給你這不知名的攝影工人做免費的宣傳提高知名度,某攝影工人還是別往自己臉上貼金了」
並且配圖表示自己原先的客戶已經在被告知侵犯版權的情況下換成了自己的照片。
攝影師賈雲龍隨後轉發了該微博。
不過,對於潘綾瑩發微博表示的攝影師拍的照片根本就沒有申請版權哪來的著作權這一點,各路官方微博都忍不住轉發普法了。
德州市公安局運河經濟開發區分局官方微博及陝西省西安市司法局官方微博都發博解釋稱,我國著作權法採用自動保護原則。作品一經產生,不論整體還是局部,只要具備了作品的屬性即產生著作權,既不要求登記,也不要求發表。
畫技怎樣可以視個人審美而定,但是版權意識還是得有共識的。多學點法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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