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懷 or 契約精神?你選誰
我們不一樣
我們不一樣
大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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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了一篇關於管理學的文章,對裡面的一句話印象特別深刻:「最偉大的制度一定是基於最『惡』的人性假設,要能讓所有的壞人都變成好人。」
真心覺著這話說的不錯!看完立馬就分享給了小夥伴,然而小夥伴卻對它發出不同的聲音。
第二天部門開了一個時間長達半天的會,會議內容都是在圍繞近期制定的一些制度展開。
在討論修訂的過程中意見出現了分歧,在制度的內容上:A認為應該粗化,B認為應該細化。在制度的本質上:C認為應該善化,B認為應該惡化。
我自己覺著制度內容的精細化或粗放化應該取決於公司員工的整體素質,像傳統生產企業的各項制度就應該是精細化的,因為員工的職業素養和綜合能力非常有限,如果沒有條條框框精細化的制度,員工的工作一定是行無所依。
像現在崛起的很多新型創新企業,聚集了大批的高素質人才,是知識性員工的陣營。這類公司的規章制度就應該是一切從簡,能粗礦就粗礦,因為員工普遍的理解力、應變力和想像力都非常的強,遇到一件事情的時候每個人可能都有自己比較好的處理方法,如果把制度定死,可能就錯過了最優的解決辦法。久而久之, 管理出現僵化、滯後、繁瑣等致命的問題。
所以說制度內容的制定,應該根據公司的性質和員工自身的素質進行斟酌。
至於制度的善與惡這個問題,我是覺著沒有商量和考慮的餘地,一切都應該從惡,就像前面說的,最偉大的制度一定是基於最惡的人性假設,如同那些牛逼的遊戲開發者一定是參透了人性所有的弱點。這和人性本善或本惡沒有任何關係,因為這是在考驗一種契約精神,制度的制定就應該讓沒有契約精神的壞人無空可鑽,不給壞人任何犯錯的機會,從而把壞人變成一個好人。
現在很多企業都在提倡情懷化的管理,就如同馬雲說的那樣:「新型企業要承擔新的家國情懷。」
我認為「情懷」可以出現在戰略層面的企業願景或企業文化,到一定不適合出現在戰術層面的企業運營。因為一切的情懷最終都要歸於個人價值和企業利潤,在殘酷的現實和實在的利益面前,情懷顯得那麼的蒼白無力。
俗話說:「不患寡而患不均。」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讓員工自我管理時,只要有一個人偷懶,大家也會比著偷懶,因為我們覺著別人偷懶了自己不偷懶就很吃虧,別人舒服自己累就很不划算。
所以說用情懷的幌子去規避制度的設計,這是很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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