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把錢存入銀行,實際上是補貼富人,儲蓄等於慢性自殺!
很多老百姓,特別是年紀大的長輩,還是非常喜歡把積蓄存在銀行。前世行高級副行長、首席經濟學家林毅夫曾一針見血地指出,「窮人把錢存入銀行,實際上是補貼富人。」
2011年成都的湯玉蓮婆婆就用活生生的事例解讀了林毅夫的話。1977年湯婆婆在銀行里存了當時可以買下一套房子的400元錢,一忘就是33年。33年後,這400元存款產生了438.18元的利益,扣除中間幾年需要徵收的利息稅2.36元,湯婆婆連本帶息僅可取出835.82元。
此事遂在網上引起熱議。湯玉蓮婆婆的400元在1977年確實是一筆「巨款」了。「當時全國人均存款只有20元。」有媒體訪問中山大學嶺南學院金融系教授王燕鳴,他說「1977年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是36元。」也有網友人說:「1977年一個大學生一個月的伙食費15元足夠了。400元相當於大學生兩年的伙食費。
」也有媒體報道,當時這400元,足夠買一套房子。根據當時的物價水平來計算,湯婆婆當年可以用這筆錢買400斤豬肉,1818斤麵粉,727盒中華香煙或者50瓶茅台酒。
但按現在的物價來計算,835.82元僅可買420斤麵粉,69斤豬肉,40盒中華香煙或者1瓶茅台酒。不算不知道,一算真是嚇一跳。可為何在銀行存了33年的錢只有這麼少的利息呢?
回想上世紀九十年代,銀行利率隨通貨膨脹率浮動,加上當時的價格補貼,利率一度曾超過百分之二十,是不是銀行計算有誤呢?
一位教授解釋說:「當時銀行還沒有現在轉存、定投等服務,湯婆婆的本金過了定期時間之後,其餘就都按照活期利率來計算,所以利息不高。」
也許,在很多老百姓眼裡,CPI上漲6.5%,已經覺得很高了,其實在過去改革開放的30多年裡,高通脹一直伴隨著我們,根據統計局官方統計數據,過去30年平均通脹率就達5.6%,而其中最嚴重的一次通脹發生在1993-1995年間,1993年國內通脹率為13.2%,1994年更是達到驚人的21.7%,於是有了1993年底,銀行1年期存款利率上調為10.98%的罕見情形。
這輪通貨膨脹給那個年代的人們留下了很深刻的痛苦記憶。其實,「在經濟高速增長的時期,錢存在銀行里往往趕不上物價上漲。勞動力成本的上升,資源的價格重估等因素都預示著物價仍會提高,這個過程是正常的,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收入和物價都會有提高。」
「一個經濟高速增長的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是一個明顯的過程,所以如何規劃自己的財富顯得特別重要。」因此,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儲蓄實際上等於慢性自殺。因為,它實在難以跑贏通脹,時間越長,它會讓你的財富迅速縮水,我們不能把太多的閑錢放在銀行,應該通過合理的規劃,放到可以有效增值的地方。
很多理財保守的人,特別是老一輩的人,都會把很多錢存在銀行,認為只有存在銀行才安全,在以前,甚至有些人會把一疊疊的錢藏在床底下,其實,這種貌似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最不安全的做法,因為它躲不過通脹這個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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