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滅亡後,末代皇帝溥儀還有多少錢?
在中國歷史上,當一個朝代被推翻之後,前朝皇帝的命運往往非常凄慘,或是被殺,或是被囚,或是選擇自盡。不過,有一個皇帝卻是例外,他就是清朝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
1912年2月12日,末代皇帝溥儀頒布了退位詔書,清朝從此走到了歷史的盡頭。不過,由於清帝是主動宣布退位,所以得到了《清室優待條件》的保護。作為前朝皇帝的溥儀不但可以繼續住在紫禁城的內廷中,保留皇帝的尊號,民國政府每年還要向其撥發四百萬兩作為生活費。此外,清帝私產由民國政府特別保護。所謂「清帝私產」當時並沒有明確界定,但根據清室的理解,紫禁城內廷中的所有物品,都算是清帝私產。那麼問題來了,清朝滅亡後,末代皇帝溥儀還有多少錢呢?
溥儀退位後,他的私產主要包括:紫禁城內廷中的所有物品、熱河行宮(今承德避暑山莊)內藏物品、盛京行宮(今瀋陽故宮)內藏物品,頤和園內藏物品,以及東三省大量皇家莊田、林地、礦場(包括煤礦、鐵礦)。在上述私產中,光紫禁城內的藏品價值,就可以說是富可敵國了。
清朝滅亡後,溥儀在紫禁城中仍然享受著皇帝的各種待遇,日常生活方面都是極盡奢華。以飲食為例:當時不滿十歲的溥儀,加上隆裕太后、四位太妃共計六人。就是這麼一個小孩外加五個女人,一個月光「吃」豬肉這一項,就花掉了二千多兩。而當時北京一個五口之家一年的平均開支也就是100兩左右。那麼,溥儀一家一年要花多少錢呢?根據一份內務府(專門管理皇家事務的機構)提供給溥儀的開支表上的記載:民國四年是二百六十四萬兩,民國八、九、十年是二百三十八萬兩,一百八十九萬兩,一百七十一萬兩。平均起來就是二百萬兩上下。足夠當時北京兩萬戶家庭一年的開支了。
值得一提的是,如此巨大的開支,真正花在溥儀一家身上的錢不過是九牛一毛。其中的大部分都被內務府的相關人員通過各種手段給撈走了。
由於開銷過於巨大,以至於入不敷出,溥儀的小朝廷經常面臨捉襟見肘的窘境。有人可能會感到奇怪,民國政府每年提供四百萬兩生活費,溥儀花了兩百萬,不是應該還有剩餘嗎?其實不然。民國政府在《清室優待條件》里是寫明了「清帝歲用四百萬兩由民國政府撥發」。可是,民國政府是真沒錢,所以給溥儀的生活費只好成了空頭支票。不過,對溥儀來說,用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雖然開支太大入不敷出,但紫禁城裡有的是價值連城的寶貝。每當經費不足的時候,就由內務府將一些古玩字畫、金銀瓷器拿出去變賣。
民國十三年(1924年),溥儀被趕出了紫禁城。「清室善後委員會」出具了一份清室當年變賣金銀古玩的款項,竟然高達五百多萬。而這些被拿出去變賣掉的金銀古玩,大多都是紫禁城中較常見的寶貝,並非是那種稀世珍品。
溥儀被趕出紫禁城後,宮中的大部分物品都被收繳了。交由溥儀帶走的主要是珠寶、銀兩、日用品,其中銀兩一項共計十一萬餘兩。對溥儀而言,他的財富在這次事件中遭到了毀滅性打擊。不過,在此之前,溥儀倒是未雨綢繆,做了一些準備。他通過賞賜溥傑(溥儀的二弟)的方式,將紫禁城中許多稀世珍寶偷偷運到了天津英租界的一所樓房裡,其中就由著名的《清明上河圖》。
1925年,溥儀移居到天津的租界生活。此時,他的主要財產就剩下了當初偷運到天津的這些文物。雖然跟在紫禁城中是無法相比了,但數量還是非常可觀。在天津生活的七年時間裡,這些文物有少量被變賣以維持日常開支,絕大部分仍在溥儀手裡。
1932年,溥儀在日本人的扶持下成立了「滿洲國」。他開始將自己的這些私產秘密運往長春偽滿皇宮。根據資料顯示「有法書名畫1300件,約30箱;法書名畫冊頁40件,共4箱;書畫掛軸31件,裝1箱;宋元版書200部,裝31箱;殿版書裝3箱;大金庫兩個,內裝皮匣兩個,手提小金庫30餘個;皮貨200件,裝8箱」。
1945年日本戰敗後,偽滿洲國也隨之滅亡。溥儀只攜帶兩皮箱書畫和珍寶出逃,但在機場被蘇軍俘虜。1949年後,蘇聯將收繳的兩箱書畫、珍寶中的一部分還給了中國。
1950年,溥儀被引渡回國。他向國家上繳了藏在隨身攜帶的箱子夾層中的近五百件寶物,這也是溥儀最後的家底了。此後,溥儀也跟大部分普通人一樣,成為了無產階級隊伍中的一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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