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身份證丟失4年 如今莫名成被告身陷金融詐騙
2018年2月,上海市民黃先生回家後驚愕地發現,自己收到了一張來自北京朝陽法院的傳票,莫名其妙地成為了一個委託理財糾紛案件中的被告。這可讓黃先生傻了眼,別說自己從來沒涉及過什麼委託理財,就連北京也好多年沒去過了,怎麼突然之間就成了被告呢?
黃先生收到的傳票和起訴書上面顯示,黃先生是中乾(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東,他所在的公司向北京市民倪阿姨售賣了一款年利率高達21%的理財產品,如今到期沒有按時支付利息和本金,因此黃先生被告上法庭,成為僅次於法人的第二被告。而傳票上的身份信息,的確是他本人。
在民警的提醒下,黃先生通過北京的114查號台,聯繫到了北京朝陽法院,被告知這張傳票的確是貨真價實的,而案件的嚴重性更是出乎他的意料。
黃先生表示,「估計是牽扯到集資詐騙的信息了。因為這個公司居然搞到現在,註冊了1000多萬,他不可能光騙一個老太十幾萬。 」
為了搞清楚事實,法律專業畢業的黃先生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自己的名字是在2014年11月,變更成為這家公司股東的,這恰巧是在他遺失了身份證之後的三個月。
黃先生的身份證在2014年8月份的時候遺失。「當時我是坐應該是7號線還是8號線,反正在人民廣場附近,遺失了我的身份證,還有兩張油卡,150塊錢左右現金。」
身份證丟失後,黃先生立馬到戶籍地所在的派出所去補辦的。沒想到的是,這遺失的身份證原件,竟被人家冒名註冊了一家公司。
在大致還原了事情的經過之後,黃先生再次來到派出所報案,然而卻遭到了民警的拒絕。這讓黃先生也有點懵。 律師表示,應該到案件發生地去報案,因為犯罪行為發生在北京。
雖然黃先生表示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是凡事都要講究證據,他該如何證明,涉案投資公司股東用於註冊的證件是自己丟失的原件呢?此外,黃先生在身份證丟失後,明明已經報案並補辦了新的身份證,為什麼身份證原件還能被使用,風險還是沒有排除呢?黃先生能如願洗清自己的嫌疑嗎?
後援律師告訴黃先生,工商部門保存有企業註冊時提交的所有資料,內容非常詳實,包括證件的圖片資料,甚至股東的親筆簽名,黃先生可以申請提取所有工商備案資料,通過兩個關鍵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聽了律師的一番話,2月25日,在案件開庭前2天,黃先生前往北京收集證據、報案並且應訴。
幸運的是,黃先生此時了解到,北京警方已經破獲了這起詐騙案件,違法嫌疑人已被判刑。而黃先生身份證被冒用的情況也已經查實,法院為他開具了裁定書,駁回了原告的訴求。那麼,為什麼已被掛失的身份證原件,仍能被正常使用呢?其實,近年來,身份證被冒用的新聞屢見不鮮。曾經報道過,求助人掛失身份證後,仍被冒用在車管系統掛靠了46輛摩托車的記錄,導致自己無法上牌。目前,失效身份證信息還無法做到全行業聯網核查。
黃先生告訴記者,「我想藉此機會提醒大家,對身份證一定要看好這個事情,也希望國家在這個身份證功能各方面,掛失什麼的功能上面更加完善一些。 」為保護個人權益,從今年4月9日開始,央行在公安部的支持配合下,將率先開始失效身份證核查試點工作。如個人因丟失證件、姓名變更、證件損壞、登記項錯誤、有效期滿等原因已到公安機關換領了新證,而銀行核查的證件仍為舊證的,聯網核查系統將反饋「證件已掛失或者失效」。
銀行已經走出了第一步,在此,法制特勤組欄目希望這種好的做法能儘快得到推廣,並逐步實現全行業聯網核查。
童律師表示,「一旦(丟失)報案以後,公安也會有相應的記錄,你也就不用擔心自己的信息被人盜用,從而說不清的問題。那麼除了身份證原件以外,包括像身份證的複印件,在進行登記或者說派用處的時候,最好在複印件上也註明派具體的用處「僅限於什麼什麼使用」,這樣也有助於防範自己的信息安全。」
對此,提醒市民們,身份證等重要證件務必要保管好,在使用時注意防範信息泄漏。一旦發生丟失,一定要及時掛失處理,並保存好掛失證據。
轉載自:看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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