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里有一方不愛了就散了吧,拖著不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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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最近有一個問題討論的很激烈:
為什麼在一起很久的人會莫名其妙的分手?
其實,哪裡有什麼莫名其妙啊。
不過都是蓄謀已久罷了。
《歡樂頌》里小曲在追求趙醫生的時候,得知他有一個交往了六年的女朋友。
但是並沒有感到沮喪失望,反而躍躍欲試的說:
既然他們交往這麼久還沒有結婚,一定是因為他們之間有人不想結婚。
所以在一起很久還沒有結婚的人
到了適婚年齡
如果覺得對方很合適,早都結婚了。
可能是我們對愛的期望值太高了
在一起一定要天長地久嗎?
先提出分手的人一定要被譴責嗎?
可我見過不少人耗著讓對方分手,何必呢?
你如果不愛了大可以大方承認不愛了
兩人之間的關係如果是因為客觀原因也就罷了
如果是主觀不愛了呢?沒有挽留的必要了吧
何必拖著敷衍著讓兩個人都痛苦
感情有新鮮感沒錯
但是經營感情的主要目的就是做好保鮮工作
所有身外之物都是小事
只是如果沒有感情
用冷暴力互相折磨
只會給對方帶來二次傷害
該散就散吧
執著下去也只會互相痛苦
各自安好興許日後不小心遇見還能展顏一笑
※一個俗氣但是值得反覆探討的話題:男女之間到底有沒有純友誼
※姑娘,祝你堅強,祝你可愛,祝你善良,祝你一生向前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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