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放棄一個人要攢夠多少失望和絕望,才肯放手
一段感情的結束,最好的方式就是假裝忘記,因為只有假裝忘記才能使得雙方死心,給彼此一段空間,開始新的生活。人們總是擅長說忘記,又擅長懷念,這本身是不矛盾的,懷念的不過是在一起的好,忘記的不過是在一起所有的不好,無論是爭吵還是分手給彼此帶來的創傷。
雖然之前也是曾經最懂你的人,現在變成形同陌路,可是現實是不是所有人能會陪你走完,所以只能用你充實的生活去填補那些快遺忘的快樂,你也會遇到值得的對的人。很多時候,我們對一個人的耿耿於懷,並非他本身有多好或多壞,而是我們不肯原諒那個在他面前一敗塗地的自己。讓你不能忘的,不是你的「前任」,而是你那遺憾的青春。 在你眼中,他只是你此時此刻愛上的人,而不是你的舊情不忘的前任。
是不是開始了新的感情會忘了前任,
根本不會忘記,可是在不會忘記的情況下,也能夠開始一段新的感情,因為新的感情會對舊的感情連根拔起,會沖刷舊的感情,以免失戀分手後自固不封。
雖然我覺得人是很難同時喜歡上兩個人的,喜歡上兩個人的時候必然是一方熟重一方較輕,可是不得不承認又是人是有很大的佔有慾以及貪婪的,兩個人同時佔據在心裡,可是感情這個東西本身就是自私的,很難把一份感情給兩個人,所以就會把感情給比較重要的一方另一方就藏在心底。
我們是忘不了前任的,好多感情能夠忘是需要時間的洗禮的,就像是身上的細胞七年重新更換一次,人的記憶力這麼好,你能做的不過是,分手一個月的時候,提起前任還是夜不能寐,輾轉反側,會猶豫要不要加上她的好友,會習慣性的去翻她的微博。
分手一年後,再提起前任或許你只是覺得是一個小事兒,然後咽下沒有多大的感覺。十年後再提起,你眯著眼睛看著太陽很難想起她年輕時候的樣子,模模糊糊。無是你分手後8年還是80年,你都不會忘記前任的,只不過可以肯定的是,80年後的你和8年後的變化,是你隨著閱歷年齡,以及歲月的不寬容,變得越來越寬容。
你當初以為非他不可,無葯可醫的癌症,遲早會變成一個無關痛癢的噴嚏。
你很少會像年輕時候一腔熱血,斤斤計較什麼海枯石爛,天長地久,你會被生活歲月打敗,你變得寬容,你開始懂得如何去愛,以及用如何的方式,你把他放在心底,不去想起,即便想起也不會驚起浪花。
那個時候你同樣會發現,忘得完完全全這個事情很難,可是淡忘的這個過程挺容易的。
你多愛身邊的這個人一點,把對之前的所有的不甘心變成對現在這個姑娘的拋出一片心,你的留念懷念變成對現在這個姑娘的痴情,瘋狂認真;你會發現,上天待你還是如此之好,前一個人辜負了你的感情,必定會有人對你披荊斬棘,為你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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