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美容卡,美容院卻搬走了,還拒絕退款……怎麼辦?
辦了美容卡後
美容院突然搬遷了
還拒絕退款
這合理嗎?我們該怎麼辦?
來看看今天的消費案例分析~
消費者莫小姐在某美容院辦理了一張美容卡,交了3000元,1年內分10次消費完畢,但消費者做了5次美容後,美容院搬遷了地址,並讓消費者到新址繼續接受服務,消費者覺得新址太遠,要求退回剩餘費用,但美容院卻表示可以額外提供一些服務給予補償,但拒絕退款。莫小姐不知道該美容院的做法是否合理。
當發生消費糾紛時
美容院用美容服務來補償
這是合理的嗎?
新《消法》第53條規定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這條規定的基本含義是
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經營者向消費者收取預收款並承諾日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便達成預收款消費合同;
根據預收款消費合同,經營者應當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 不完全履行合同 與 完全不履行合同 #
按照消費者投訴的情況,經營者在預收款消費關係中的違約行為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不完全履行,即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例如本案例中美容院擅自變更服務地址;二是不履行合同,如經營者停業、歇業、人去樓空等,導致消費者權利落空。
相比《合同法》,新《消法》第53條規定的違約責任賦予消費者更大的選擇權,經營者違約後,消費者認為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而選擇繼續履行的,經營者應當履行,但經營者因停業等原因無法繼續履行的除外;消費者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對其不利,選擇終止合同的,經營者應當立即將剩餘的預付款退回消費者,並承擔預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因此,對於本案例的莫小姐而言
如果其認為美容院提供的條件能夠接受的
可以選擇繼續接受服務
這視為莫小姐同意美容院對合同服務內容作出的變更
但如果莫小姐認為不能接受的
則可以要求美容院退款,美容院不得拒絕!
否則,直接召喚1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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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工商行政管理半月沙龍、廣州工商
整理 | 成都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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