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蔓延,歐洲上層人士的對策竟然是爭相戴假髮?
文|絲絲細雨
我們經常能在英劇和港劇中看到這樣的場景:法庭開庭了,法官一身黑袍,威嚴的從門中走出,腦袋上戴著一頂閃瞎人眼的白色捲髮。律師為自己的委託人儘力申辯,慷慨陳詞,然而腦袋上也戴著一頂閃瞎人眼的白色捲髮。在我們不能理解這種奇怪的「法庭正式著裝」的同時,那些法官和律師們卻認為這會給訴訟帶來不可或缺的正式感和莊重感。牛頓甚至曾說過,假髮是英國刑事法庭的一部分,如果大律師不佩戴假髮,就是對法庭的侮辱。
那麼問題來了,這種奇怪的傳統從何而來?
也許我們可以從假髮的材質說起。大多數的假髮是由白馬鬃製成,而在17世紀,只有社會精英階層才能戴馬毛假髮。那些沒錢的普通人只能用山羊,棉花或人的頭髮來代替。也就是說,假髮行業在很久以前就顯現出了巨大的市場潛力。
可能有人要說,真頭髮長得好好的,戴假髮多難受。刨除某些時尚達人每天對不同髮型的需求,以及當時歐洲女性對於高聳髮髻的喜愛,男人們戴假髮純粹是因為梅毒的蔓延。
16世紀末,當歐洲越來越多的人感染梅毒時,沒有抗生素來拯救的患者普遍受到了皮疹、失明、痴呆、開放性潰瘍和脫髮的困擾。越是有錢有閑的上流社會,脫髮問題就越嚴重。
我們可以想一想,一群貴族去參加舞會,大廳里一半都是光禿禿的地中海。在沒有以光頭為時尚的時代,這是一件讓人很羞愧的事情。這時候,一頂毛髮濃密的假髮就是很好的時尚道具了。
而對於那些潔身自好或者運氣不錯沒有感染梅毒的人來說,假髮也可以幫他們解決虱子帶來的困擾。我們知道,歐洲社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不流行洗澡的。大家的個人衛生問題都十分嚴重,和虱子保持著長期的友好關係。為了方便清理,人們會選擇將頭髮剪的很短,這樣只需要每天把假髮拿下來撣一撣就行了。方便快捷。
當然,時尚總是需要一個領頭人的。歷史學家們普遍認為,引起假髮潮流的就是著名的時尚領袖路易十四。在他從1643年到1715年的統治期間,假髮一直是他忠誠的好夥伴。於是,歐洲上層和中產階級中,假髮逐漸風靡。到了1685年,全長假髮已成為正式禮服的一部分,成為了莊重和精英的象徵,延續至今。
但是,死守無意義的傳統,真的那麼重要嗎?
參考文獻
《假髮:追隨時尚》
《假髮的歷史》
《英國律師為什麼要戴假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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