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幫助病人安樂死是罪大惡極嗎?
上周話題是「離別」,清明假期太懶惰,忘記來更新,現在補上,希望大家不要嫌棄我,嘻嘻...
如果離別已成註定,我希望在你的記憶里,我永遠是陽光燦爛的樣子。
早上看了一篇公眾號的推文,說安樂死的實質是在幫助患者自殺。
病人到底是出於真實意願想要選擇結束生命,還是在疼痛中情緒過激選擇自殺這一點很難判定,所以,哪種情況可以使用安樂死的這個界限的確很難劃分,可是因為很難我們就可以不思考、不改變、不期待嗎?
首先,截圖文章認為求生是人的本能,所以「求死」的意願都是不真實的。可事實上有很多病是現代醫學目前為止無法治癒的,比如腓骨肌萎縮症,是一種神經性疾病,發病早期的人會四肢肌肉無力產生萎縮伴感覺障礙,隨著病情加重,病人會漸漸無法行動、無法吞咽甚至無法呼吸,只能像一盆植物、一本書一樣靜靜躺在床上,在痛苦中感受自己生命一點點流逝,最終因為心臟、肺等重要器官衰竭而死亡…說得殘忍一點就是受盡折磨之後,活活窒息而死。在這種情況下,治療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患者的生存質量以及延緩死亡的到來。
所以,你以為這是在幫助他求生?錯了,你可能只是在幫助他拖死,就像死刑犯臨刑前的時光,死亡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分一秒等待死亡的過程。
其次,該文章認為可以用鎮痛葯來改善患者的境遇。鎮痛葯主要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可以選擇性抑制和緩解各種疼痛,減輕疼痛而致的恐懼緊張和不安情緒。但是,鎮痛葯只能鎮痛一時,而不能解痛一世。
周國平在《妞妞——一個父親的札記》中寫自己女兒的病,最開始是需要摘除眼球,後來累及到臉頰,再後來即使毀掉臉也無法醫治,在最後的那段時間裡連呼吸都會變得困難……
絕症不同於一般疾病,它沒有治癒的可能,它帶來的疼痛會不斷加重,而止痛藥會產生耐藥性,病人需要不斷增加止痛藥的用量,直到藥物再也無法改善疼痛。所以鎮痛葯並不能幫助病人「撐過去」,而只能幫助他們「撐下去」,但未來在哪裡?痛苦的終點在哪裡?沒有人能替他們回答。
最後,截圖文章還有一個觀點是安樂死帶來的道德風險。既然要強調人權,那麼我們得先聊聊什麼是人權。鄙人認為人權首先是讓一個人能夠活得像人,擁有每個普通人都應該擁有的人格尊嚴的權利。
那個被你一心想要賦予人權的人,他此刻可能已經在床上奄奄一息地躺了整整1年甚至更久,他的病不可能好了,他自己知道的。可是他還能怎樣?他可能因為長時間卧床而生了褥瘡,他四肢肌肉萎縮、雙頰凹陷,心裡有苦而無力訴說。他因為要隨時被監測而渾身插滿管子,甚至因為多次搶救而不得不孤獨地躺在ICU里,等著每天那20分鐘的探視時間能有家人來看看自己。他像一條離開了水的魚,只能沉重地躺在那裡,等著護士每小時來翻一次身。他有一些想法,可是開不了口,因為如果有人願意幫他結束這一切,這個人就是殺人犯。
還有他的家人,他們承受著經濟和精神的雙重壓力。他們眼睜睜看著自己愛的人受盡千般折磨而無能為力,他們的痛可能比切膚之痛更加深入骨髓,因為這種痛不在身上,而是在心裡。
什麼叫道德?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也勿強施於人。你以為他應該克服痛苦勇敢生存,但事實上他或許早已痛苦得無法生存。我們沒有權力去強迫一個清醒、有自我意志的人必須服從我們的意願去艱難「求生」,如果結局早已註定,他為什麼不能選擇有尊嚴地、不那麼痛苦地離開?
我希望在你的記憶里,我永遠是陽光燦爛的樣子。
的確,安樂死如果真的合法化,可能會成為一些不負責任的家人放棄治療的「合法借口」,可能產生「錢命交易」的風險,可能讓醫患雙方都惰性地選擇最簡單的「結束方式」,可能會造成自殺率攀升,可能在短時間內人們選擇放棄治療的幾率會不斷增加…安樂死帶來的負面影響比比皆是,困難重重,但是從封建包辦婚姻到戀愛婚姻自由、從一夫多妻制到一夫一妻制、從閉關鎖國到全球貿易…哪一次突破不是從排除爭議、克服困難開始的呢?
既然有弊也有利,那就值得商榷,至少未來可期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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