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官二代趙晉牽出的女廳官,挪用侵吞公款超3億
四年前的7月28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天津市水務局原副局長馬白玉(正廳級)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至此,這位由商入仕的女巨貪被「斬落馬下」。
近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發布了一篇法律文書,內容為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一中院公訴馬白玉的起訴書,其中詳細列舉了馬白玉在曾經要職崗位中如何貪污受賄的種種細節。
引起長安街知事App注意的是,馬白玉貪污受賄的方式也頗為不同,靠的是炒股。只是,此馬實為害群之馬,讓國家損失了巨額財產,卻從中飽了自家的私囊。
馬白玉
起訴書中顯示,2000年5月至2007年1月間,馬白玉先後擔任天津市政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天津市政工程總公司(原天津市政工程局)總經濟師等職務,同時擔任天津創業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
2000年,天津市政工程局進行污水處理廠改造項目,後將項目轉交到馬白玉手下的創業環保公司。面對手裡資金不足窘境,馬白玉決定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方式解決資金缺口。
同年10月,馬白玉利用自己在市政投資公司的權力,與濱海市政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了天津億富公司。此後的十多個月里,馬白玉以維持創業環保公司股價為名,私自動用市政投資公司資金,通過天津億富公司將1.24億元國有資金投入證券市場,炒作創業環保公司股票。
期間,馬還分別與兩家國有公司達成協議,又將2.4億元國有資金投入證券市場,炒作創業環保股票。
此後,馬白玉為了掩蓋動用3.6億國有資金炒作股票的事實,由市政投資公司與某證券公司簽訂了虛假資產管理合同,並以賬戶間資金劃轉為手段,沖平市政投資公司對相關公司的3.64億元的企業賬目。
最終,由於股市波動,馬白玉的投資以失敗告終。她決定以市政投資公司名義收回此前運作為對某證券公司短期投資的保證金退款,並將短期投資損失339651016.47元計入當期損益。
最終檢察機關認定,馬白玉在工作中超越職權,違法動用國有資金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給國家造成3.15億元的經濟損失。同時,她自己還貪污了炒股資金一千萬餘元。
長安街知事App還注意到,馬白玉在貪污的道路上是舉家前行的。
除了利用炒股中飽私囊,馬白玉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丈夫賈素進及兒子賈非以吃空餉、報銷飛機票、住宿費、電話費等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其中馬白玉本人侵吞公款共計39萬元人民幣、34萬元港幣。她的家人則侵吞公款共計約37萬元人民幣,約34萬元港幣。
不僅如此,馬白玉在收受賄賂方面也是來者不拒。
任職期間,她非法接受了包括人民幣、商品房、翡翠、金條等共計摺合人民幣304.2萬餘元。她還非法收受港幣118萬元、價值港幣130萬元的股票,以及非法收受美金7.5萬元、歐元4.5萬元、英鎊2.1萬元。
馬還將兒子和兒媳安排進手下的市政投資公司工作。兩人長期吃空餉,領取公司的工資和五險一金,共計33萬多元。
長安街知事曾介紹過,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之子趙晉長期從事房地產開發,於2014年6月被有關部門帶走,並牽出了天津城建系統塌方式腐敗的一長串名單,馬白玉正位列其中。
《檢察日報》曾在題為《反腐成績單何以搶眼?天津市檢察機關打造獨具特色的職偵一體化辦案模式》的文章中提到,天津市紀委於2012年即開始調查馬某,2014年5月中央巡視組巡視後,將馬某案作為中央巡視組、中央紀委督辦案件。
這裡的馬某,指的正是馬白玉。
馬的一系列線索移交到天津市檢察院後,該院決定以反瀆、反貪部門和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反瀆、反貪部門的幹警共22名組成辦案組,在偵辦案件中,共訊問80多次、形成訊問筆錄100餘份、調取證言和書證1000餘份。
最終,馬白玉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多個罪名,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如此「害群之馬」,得到了其應有的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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