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歡案涉黑團伙受審:被刺死者家屬曾收團伙200萬元
經過12日到14日連續三天的審理,山東聊城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對於歡案背後的吳學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一審庭審結束。吳學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伙共有15名被告人,涉及9個罪名。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以來,被告人吳學佔在山東冠縣先後成立了泰昌投資有限公司、泰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由被告人趙榮榮作為會計負責賬目管理,聚攏了郭彥剛、郭樹林、吳風志等十多名被告人,成為一個涉黑性質的犯罪組織。
公訴人 孔煜:該團伙以暴力、威脅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犯罪活動、違法活動。以黑護商,為催逼高利貸非法侵入蘇銀霞住宅,非法拘禁蘇銀霞、於歡。
公訴機關指控,吳學占等15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9項罪名。其中,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兩個罪名和於歡案直接相關。
2016年4月,被告人吳學占、趙榮榮為催還蘇銀霞夫婦所借月息10%的100萬元高利貸,趙榮榮帶領吳風磊、杜志浩等人非法侵入蘇銀霞的一套住宅內,強行換鎖,並讓搬家公司搬走室內傢具,還將蘇銀霞的頭摁入坐便器內。4月14日,被告人吳學佔為施加壓力,授意趙榮榮糾集人員前往蘇銀霞的源大工貿公司討債,非法拘禁蘇銀霞及其兒子於歡,期間發生團伙成員杜志浩裸露下體羞辱蘇銀霞事件,最終於歡用刀刺死杜志浩,並刺傷三名團伙成員。
檢察機關在法庭出示的證據顯示,案件發生後,趕到現場的吳學佔為私下處理此事,避免公權力介入後自己不能控制,企圖說服出勤民警不要抓人,交由自己解決,但遭到了民警的拒絕。
隨後,吳學占出資200萬元對被刺死的團伙成員杜志浩的家屬進行安撫,並給受傷的團伙成員嚴建軍在北京聯繫醫院進行救治。同時,迅速轉移犯罪團伙資金,以逃避警方打擊。
強迫交易 獲取工程款一千多萬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吳學占等15名被告人在當地發放高利貸、強迫交易,稱霸、為害一方,對當地金融等行業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那他們的具體犯罪事實有哪些呢?
公訴機關指控,吳學占等15人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有組織地通過犯罪、違法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包括強迫交易、放高利貸。2015年4月,冠縣人民醫院對病房樓建設項目公開招標,吳學占借用他人資質競標失敗後,採用惡意舉報、恐嚇、威脅等手段,強迫正常中標的兩家當地企業出讓標的工程給他,從冠縣人民醫院領取工程款1000多萬元。
此外,因土地糾紛,吳學占還持刀將與他發生衝突的孫廣軍面部砍傷,導致孫廣軍臉上被縫六針,構成輕傷二級;還指使團伙成員故意傷害郎保亭等多名被害人。
剪斷通信光纜 致4800餘戶通信中斷
公訴機關指控,吳學占涉黑犯罪團伙還犯有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曾剪斷當地聯通公司通信光纜,造成4800餘戶通信中斷1小時以上。
為了通過發放高利貸牟取暴利,吳學占涉黑團伙還向當地建行、齊魯銀行等金融機構惡意舉報相關企業,併到一些銀行尋釁滋事,阻止銀行給企業正常發放貸款。被告人吳學占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出示的相關證據大都予以否認或表示有異議。
被告人 吳學占:我對其他被告人的供述,真實性存在異議,我不認可。
對吳學占的否認,公訴人依據證據依法予以了反駁。對於團伙成員涉及的強制侮辱婦女罪、強姦罪等犯罪事實,法院依法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三天的庭審中,公訴人、被害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均充分發表了意見。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本案將擇期宣判。
涉黑團伙多名保護傘被打掉
另據了解,於歡案發生後,當地政法機關在打掉吳學占等15人涉黑犯罪團伙的同時,目前,正在對冠縣東古城鎮原鎮長武德明、冠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原大隊長陳立民、刑警大隊一中隊原指導員劉西潮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原標題:於歡案涉黑團伙受審:被刺死者家屬曾收團伙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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