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詰經略解求法
求法
不思議品第六
爾時舍利弗見此室中無有床座,作是念:「斯諸菩薩、大弟子眾,當於何坐?」
這個時候舍利弗看見這個屋子裡面沒有床座──古代印度床和座是一體的,可以睡覺也可以坐。他就產生一個想法:「這些菩薩還有大弟子要坐在哪裡?」
我們講《阿含經》的時候說過,就算佛陀說法,聽法的人頂禮之後,仍然是坐著聽法。但是在南傳佛教有人施設了這種禁戒:規定大家要跪著聽法。這很顯然不符合佛教的規矩。跪著聽法很痛,在不安的狀態之下聽法真的是很困難。所以,不是佛教的戒律,我們不要把它拿來當佛教的戒律,後來的門派若有不同的規定,我們要判斷是否合理才接受。
長者維摩詰知其意,語舍利弗言:「云何仁者!為法來耶?求床座耶?」
舍利弗言:「我為法來,非為床座。」
這時候維摩詰居士知道舍利弗的意思,就告訴舍利弗:「仁者!你是為了佛法,還是為了求一個座位而來?」
舍利弗就說:「我是為了佛法來的,並不是為了床座。」
維摩詰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座?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識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無色之求。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眾求;夫求法者,無見苦求,無斷集求,無造盡證、修道之求。所以者何?法無戲論,若言『我當見苦、斷集、證滅、修道』,是則戲論,非求法也。唯,舍利弗!法名寂滅,若行生滅,是求生滅,非求法也;法名無染,若染於法,乃至涅槃,是則染著,非求法也;法無行處,若行於法,是則行處,非求法也;法無取捨,若取捨法,是則取捨,非求法也;法無處所,若著處所,是則著處,非求法也;法名無相,若隨相識,是則求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於法,是則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法名無為,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
維摩詰就說:「對啊,舍利弗!求法的人,連命都可以不要,何況是一個小小的床座呢?如果你是來求法,你就不應該求色、受、想、行、識,不該求十八界、十二入,你也不要去求欲界、色界、無色界。」
剛才這些念過去,你可能沒覺得有什麼問題,但實際上很容易就犯在這裡面。比如有些人想:「我希望證得初禪或更高階的禪定。」很多學佛的人把這個當成是目標,這就是在追求色界和無色界的有為法,菩薩不該落在這上面去求。禪定、智慧、解脫等出世間的功德應該是修證的副產品,而不能作為修證的目標,菩薩必須隨順空、無相、無作,我們要常常拿這個來檢討。
「唯」跟「夫」在這裡都是發語詞,只是提醒人家我現在要講話了,沒有其它的意義。維摩詰居士接著說:「舍利弗!求法的人甚至也不是落在佛上面去求,也不是落在法上面去求,也不落在眾上面去求。」我們講過,梵文有分單數、雙數跟多數。「僧」在梵文裡面是多數詞,所以有時候翻譯成「眾」。「眾」不是眾生,而是指僧團。五逆罪裡面的「破和合僧」是把一個僧團拆成兩個。這不能亂解釋,不然就是破壞戒律,這會讓正法佛教朝像法或末法而演變。
經文剛剛是從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甚至是三界有法,大家很容易理解追求這些是不對的,但是現在又說也不能著在佛、法、僧這上面去求。剛才不是已經說在求法了嗎?現在又說不能著在法上去求,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大家會認為這個法是指佛法三寶裡面的「法」,但菩薩真正求的「法」是指勝義諦,大家要注意這中間的差別。「求法者」和「不著法求」,如果省略中間那幾個字,變成「求法者……不著法求」,求法的人希望自己能轉依在真如三昧裡面,安住在這種境界裡面就是求法者,所以這個「法」是《大乘起信論》講的「法」,意思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大乘起信論》裡面有區別「法」跟「有法」,世俗諦可以安立名相的,可以說出來的東西統統叫做「有法」,如果只講一個字「法」,就是指一真法界。如果你現在要求的是一真法界,你就不能著在「有法」上面去求。所以不著法求的「法」屬於有法的一部分,包括十二因緣、四聖諦、阿賴耶識的法義,還有智慧、三昧、解脫等等出世間的功德。有的人破參以後,便想要很快地證得初地,便急著去修百法明門。實際上,他是著相而求,是以有所得的心態去求法,即使他讀了很多的唯識典籍,仍然是在六住位原地踏步。
不著佛求跟不著眾求也是一個道理,比如一些附佛外道或神棍會說「我是哪一尊佛轉世的」,或說「我是奉了某某佛的旨意來人間度眾生」等等,這些是比較粗糙的。還有比較微細的,像以前有人跟我說「我不要你的見解,你要告訴我佛經的依據在哪裡」,他執著在某一個框架裡面,離開了這個範圍他就不接受。我們不應該是這種狀況。佛、法、僧都是第八識,第八識超越一切分別對待相,這樣安住才是依於勝義諦而修行的菩薩。
「夫求法者,無見苦求,無斷集求,無造盡證、修道之求」。這幾句在講苦、集、滅、道。求法不是見到苦而求法,因為看的人和看到的苦都是一心,「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整個都是心,你為什麼能夠看到苦?你有業力跟妄想,所以才會看到苦。也不是說你要把苦的原因(集)給斷掉,因為既沒有苦,也沒有集,什麼都不是,還斷個什麼!甚至也不是修道而證得涅槃,因為涅槃是原本就存在的,若以為自己可以修道而證得涅槃,這是二乘人的見解,不是菩薩。
「盡」是涅槃的意思,是把煩惱斷掉的境界。為什麼不是修道?修什麼東西?五蘊在修三十七道品等出世間法。五蘊和三十七道品都是有為法,是有為法就「唯是一心」,唯是一心又怎麼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在一真法界裡面這都是無法想像的事,沒有辦法去做這種分別。
「法無戲論」。在法裡面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如果你說「我現在要見苦、斷集、證滅、修道」就變成戲論了,因為這個「我」是五蘊,「見苦、斷集、證滅、修道」是有為法,有為法去修證有為法,結果什麼都不是。不明白這個道理,還以為有個人可以修道證得涅槃,不就是在戲論嗎?就好像我們看電影或電視,裡面有個人做了什麼事情,你知道這統統都是假的,看戲也就算了,你要是當真,就是大笑話了。所以維摩詰說,如果這樣的話,你是在戲論,不是在求法。這裡講「求法」是能夠明白「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安住在勝義諦裡面,假名為「求法」。大家千萬別在這裡又著相了!
「唯,舍利弗!法名寂滅,若行生滅,是求生滅,非求法也」。一真法界當中任何一法都不可得,更加沒有法的自性(性質)。比如說有水這一法,水是濕的,它會流動,這是它的自性。如果水都已經看不到了,你還說什麼濕的、流動的,那些性質更不可得了。這整個都是一真法界,大好的寂滅道場。如果你做的是生滅法,那就是求生滅法,不是在求法,法是常樂我凈。
「法名無染,若染於法,乃至涅槃,是則染著,非求法也」。法是無染污的,如果染著於法上面或染著於涅槃上面也是染污,不是在求法。
如果你認為佛法尊貴,那走路尊不尊貴?吃飯尊貴不尊貴?因為「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我在三界裡面隨便舉出一個,有哪一個不是法?既然這樣又何必認為法是很尊貴的?如果它很尊貴,那是跟誰比較?如果一切都是「法」,大家統統都尊貴,就沒有高下的差別,又何必說它尊貴?所以你真的安住在「法」上面,你不會覺得它有什麼特別尊貴的。如果你不是這樣的話就麻煩了,隨便一個人來跟你唱反調,你心裡就會起煩惱:「我是懂得法的人,現在來了一個什麼都不懂!跟我亂捅!還覺得自己很了不起。」碰到這種情況,如果你只是懂得密意,不懂得轉依真如,你很容易就起煩惱。你能夠安住在真如裡面,碰到這種事情,它也都是法,你不需要為此而起煩惱,完全沒有必要。
「法無行處,若行於法,是則行處,非求法也」。法就是一真法界,全體都是,沒有辦法讓你有修行使勁兒的地方。若有人想用修行的方法證得一真法界,就好像蚊子叮牛角,找不到下口的地方。很多人在修行方面都有這個問題,比方有人說「修行非得要打坐不可」,有一個道場規定「每天至少要打坐半個小時,一生統統都不能中斷,不然這個法就丟失了」。很多道場都有修行方法的規定,這就是他們的行處。有一個門派要求徒眾必須每天修雙身法,如果沒有人跟你修就用觀想的。這也是他們的行處。維摩詰說,這不是在求法。為什麼呢?因為有行處就一定會有「作」,必然違背無作解脫門。
你看,真觀有沒有規定哪件事情非做不可?基本上沒有。有的人來我們這學法,他很不習慣:「戒律也不要求,又不用做早晚課,好像什麼都沒有,要怎麼修?」這是我們跟人家不一樣的地方,我們專門講了義法,不講那些不空、有相、落於願求的法門。實證佛教研究中心是一個特殊教育的機構,開的是佛學資優班,只適合聞思佛法即將成熟或已經成熟的久學菩薩。對於這些久學菩薩,我們基本上沒什麼要求,而是讓大家去發現真相,自然就能解脫煩惱,不採用那些落入生滅有為的戒律或修行方法。
「法無取捨,若取捨法,是則取捨,非求法也」。法沒有辦法取捨,如果有人在取捨某一個法,他其實是在取捨有為法,不是在求法。
有一位破參的同修跟我講,他看到一句經教:「若破十戒,不可悔過,入波羅夷。十劫中一日受罪八萬四千,滅八萬四千生,故不可破。是故佛子!失發心住,乃至二住三位、十地一切皆失。」他說這麼嚴重的事情,為什麼真觀老師從來沒有講過呢?我問他:「你是不是被這句話嚇到了?」他說是。我說:「你在取捨菩薩戒,你已經著相了。」一個十地菩薩會不會破十重?例如殺人。其實,不要說十地菩薩,連等覺菩薩也在殺人。哪一個等覺菩薩?央掘摩羅。他不只殺一兩個人,他殺了九百九十九個人,仍然安住在真如裡頭,並沒有失去果位。
所以「若破十戒,不可悔過」是講給新學菩薩聽的,見道位以上的菩薩都知道,沒有破戒和守戒的差別相可得。很多人常常落到不了義法當中,自己卻沒察覺。所以聞思成熟的人要不斷地檢查,才能夠做到「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這是發起修所成慧的關鍵所在。
當你會擔心失去某一個果位,這正是取捨,對不對?還有「受罪八萬四千,滅八萬四千生」這些,又怎能不落入取捨?因此,不要懷疑,這正是不了義經。久學菩薩看到這種經教,基本上是不理會的,這才是「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你覺得一個久學菩薩會怕失去果位或者落入三惡道嗎?《大般涅槃經》講:「若有受持五戒之者,不得名為大乘人也;不受五戒為護正法,乃名大乘。」為了護法的緣故,不守五戒,甚至可能殺人,這是大菩薩所做的事。所以你覺得菩薩戒不能毀破嗎?如果不可毀破的話,為什麼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示現為魔王破壞佛法?這些大菩薩才不管破戒不破戒的,只要能夠利益眾生,他就做得很高興,甚至他也不會考慮「我做這些事情會不會失去果位、會不會下地獄」,沒有這一套的。
就我所知道的佛法,菩薩不會下地獄,就算下了地獄也等於是在三禪裡面受樂。最明顯的例子是提婆達多,提婆達多殺阿羅漢、破和合僧、曾經企圖殺佛而導致出佛身血,也曾教唆阿闍世王殺父。除了殺母之外,基本上把五逆都犯盡了。但《大方便佛報恩經》記載,他在阿鼻地獄(無間地獄)「猶如比丘入三禪樂」。
另外,久學菩薩會認為有三賢十地的果位嗎?三賢十地這些果位一定是有為法,依於業力跟妄想才有,離開業力與妄想什麼都不是。既然什麼都不是,失去了又有什麼關係?本來就沒有了對不對?我這樣講,不知道會不會嚇到你,其實這就是本來無生,一切諸法從本以來都沒有出生過,這是般若波羅蜜的精要所在。你必須思維清楚,確定這個法義是正確的,才能夠證得無生忍。
「法無處所,若著處所,是則著處,非求法也」。法沒有處所,如果執著於處所,就不是求法了。學佛人會著在什麼處所?比如很多人要去極樂世界、兜率內院,或又是哪個佛國土。如果不著於處所,就不會分別凈土與穢土的差別相,正是因為如此,久學菩薩才能不畏艱險,發願留在娑婆世界荷擔本師釋迦牟尼佛的末法事業。還有的人,喜歡緣著某一個處所修習禪定,例如丹田或心臟。這都是著於處所,不是求法。
「法名無相,若隨相識,是則求相,非求法也」。法沒有相,如果隨著相貌去認識,就是求相,不是求法。在日常生活中到處都可以檢查得到,有的人只找出家人學法,也有人專門看博士的佛學著作。又比如一個人示現成破法的相貌,或者你弘法遇到有人示現出扯後腿的相貌,一般人就會給他安立標籤「破法」、「贊自毀他」等等。一個菩薩不但不會給人安立標籤,甚至也不給自己安立標籤。在他心目中,根本沒有一法可得。如果你會那樣做表示你安住的不是勝義諦,請大家自己檢查。
「法不可住,若住於法,是則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住,如果有人住於法,他住的一定是有為法,不是求法。比方說,有的人修四念處,能夠相續不斷,他便以為自己能夠安住在佛法當中。他不知道,四念處雖然是出世間法,但仍然是有為法,並不是一真法界。就算你已經破參,能夠體會第八識的寂滅性,只要你有能見和所見,就不是一真法界。如《圓覺經》說:「其心乃至證於如來,畢竟了知清凈涅槃,皆是我相。」意思是說,即使你認明的是自性如來所顯示的本來自性清凈涅槃,因為不離能見所見的緣故,仍然是我相。
因此,所謂的「安住於一真法界」不是說有一個覺知心安住在一真法界,不是這麼一回事。要知道,能安住的覺知心跟所住的境界統統都是法。既然這樣就沒有什麼住不住,所以說「法不可住」。講「安住於一真法界」,只是假名言說,你要明白沒有住和不住可說。如果會住在某一法裡面,就是住法,不是求法了。
住於出世間法都不是求法,何況是住於世間法。像雙身法就是欲界世間法,沒有辦法抱在一起還要繼續觀想修雙身法,但有些人不明白,還把它高推為至高無上的法門。
「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見、聞、覺知是七轉識(能取),被你見、聞、覺知的是六塵萬法(所取),你知道能取跟所取都是心,那還有見、聞、覺知嗎?它就是有為法,隨順世俗說有。如果你不知道這一點,你認為自己可以見、聞、覺知,那你就是在見、聞、覺知,不是在求法。
「法名無為,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法是無為法,它是一真法界,從本以來即是涅槃。如果你求的不是無為法,而是有為法,這樣就不是在求法了。什麼是有為法?那很多啊,比如說菩薩戒,菩薩戒又可分上品、中品、下品,沒有受菩薩戒,或者失去了戒體……大家覺得怎麼樣?這是有為法還是無為法?當然是有為法。除非你明白諸法空相的道理,知道這些差別相根本什麼都不是,全體皆是一心,這樣它們就是無為法。
講一個法是有為法還是無為法,要看觀察的角度。剛才我們問菩薩戒是有為法還是無為法,你說有為法是對的,你說無為法還是對!但是你要知道對在什麼地方,不要自欺欺人。如果你認為自己求到了上品菩薩戒,覺得非常地好,你要知道這就是行有為。一切人家會認為殊勝的東西統統都是有為法,這要記在心裏面,不要拿來跟人家炫耀,說我又證得了什麼什麼,我知道密意了,我開悟了……就算你是究竟佛,你心裡真的以為這有多麼地了不起都不行,不要說是小小的開悟。這是著在有為的境界相上面。
「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這裡所謂的「求法」就是你希望自己能夠安住在勝義諦裡面,或能夠入不二法門或者你希望自己能安住在佛法裡面等等,都是假名。如果你是求法的人,結果是怎麼樣?你對於一切法應該無所求。這是他的結論,講起來也是嚇死人。所以有人來問我「要不要去受五戒」,「要不要皈依」,「要不要求菩薩戒」……等等。我答:「你想就去受,你不想受也沒關係。」為什麼?因為最高明的佛法不講這些。我們並不是否定戒律、皈依這些事情的重要性,而是佛法有了義跟不了義。在講不了義法的時候,佛經會讚歎這些法的功德;但是在講了義法的時候,不能做這種取捨,甚至要呵斥這種取捨的心態。
說是語時,五百天子於諸法中得法眼凈。
維摩詰居士在說完這些話的時候,有五百個天人大乘見道。因為經文講「於諸法中」得法眼凈,大乘見道是證諸法空相;如果「得法眼凈」是指聲聞見道的話就不會這麼寫了,所以這裡是指大乘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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