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毛藥酒沒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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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鴻毛藥酒在全國範圍內鋪天蓋地的媒體廣告宣傳營銷幾乎家喻戶曉,營銷廣告宣傳無可非議,十年間鴻毛藥酒被全國各地食葯監局查處2630次,廣告違法安然無恙,年銷售額達16億,廣州譚秦東醫生在網上發布鴻毛藥酒是「毒」葯的帖子,被其生產所在地公安機關跨省抓捕,抓捕譚醫生是依法查處,還是地方保護?耐人尋味,鴻毛藥酒是葯,沒有經過必須的臨床試驗數據信息,如果是保健品,保健酒禁止宣傳療效,療效依據何在?鴻毛藥酒對違法查處,熟視無睹,置若罔聞,譚醫生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已經被關押3個多月,發布「毒」葯之說確有過分之處,但秦醫生的動機是防止誤導欺詐消費者,多名醫生也發出相似的質疑,因為鴻毛藥酒本身的違法性瑕疵,專業人士憑知識能力發表個人意見,情有可原,應該給予足夠的包容空間,譚醫生用詞不當,觀點偏頗可以交流溝通,這與惡意誹謗,不正當競爭,發泄不滿,造謠中傷有本質區別,因言獲罪,不能接受,鴻毛藥酒如果不能證明廣告宣傳的「療效」,又該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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