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身刺青看著嚇人,竟成了一種藝術?
(新報)
一位畢業自南洋理工大學化學系的女生,畢業後陸續在幾家健身房擔任健身教練。雖然工作穩定,但邁入30歲的她認為,人生應該活出真正的意義。於是,她決定放棄健身教練的工作,當學徒拜師學習刺青。
3月21日《聯合早報》副刊一篇由南大通訊員寫的報道,介紹了這位高學歷的女刺青師傅投入刺青行業的經過,讓讀者對這個新興行業多了一些了解。
從健身教練轉當刺青師傅, 南洋理工大學化學系的女生雲思惠第一個練習的對象就是自己。(互聯網)
報道最後引述受訪者的話說:「比起歐美國家,新加坡社會相對地保守,仍有些人無法接受刺青。但慶幸的是,本地年輕人的思想較為開放,她相信會有更多人認同刺青不只是一種態度的宣洩,更是一種藝術的表現。」
最後這一段話給我不小的震撼。
刺青者,紋身也。祥子一向「保守」,對現在年輕人缺乏「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觀念,喜歡在身上隨便刺點東西無法理解。年輕人既然在身上刺了花紋圖案,當然就不會拒絕別人的目光,他們刺進皮膚里的「藝術」走到哪裡,炫耀到哪裡。據說刺青紋身像吸毒一樣也會上癮,難怪有些人無法自拔,越刺越多,身上刺滿了,就刺到脖子上,諸如此類走動的「藝術品」,我看了覺得挺可怕的,但也只能怪自己「保守」,觀念落伍,遲早要受時代所淘汰。
西方社會一向崇拜紋身刺青,男人刺青表示陽剛之氣。在美國NBA職業籃球賽賽場上,那些手臂上沒有刺上一兩個圖案或是一兩個漢字的球星,便屬NBA中的異類。
NBA夏洛特黃蜂隊的球員傑里米-蘭姆 (Jeremy Lamb)腳上的刺青寫著:要謙虛。(法新社)
女人在背上、手臂上、小腿上刺青傳達的又是什麼信息,我到現在還是無法破解。是為了提高性感度,還是為了藝術而犧牲?
在去年舉行的戛納影展中,一名在背上刺上相機造型的女賓客穿著露背裝出席。(路透社)
在我成長中的「保守年代」,有紋身的人都是壞人,壞人都有紋身。壞人後來棄暗投明,改邪歸正,第一件事就是要去掉身上的紋身,告別過去身在江湖的日子。聽說(我沒有切身經驗,只能聽說)紋身容易,去紋身難,不只是痛,手術後還留下藝術的疤痕。看看現在紋身店刺青館到處有,也可見從事這種行業的「藝術工作者」為數不少,而且多數是年輕人。
刺青藝術對提升新加坡的藝術氛圍和文化指數有幫助嗎?時下年輕人的刺青紋身風氣越吹越盛,掌管文化與藝術的部門有何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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