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從世態看勢利:那些雞犬升天的舊事
作者:史遇春
先從明朝萬曆時期(明神宗朱翊鈞年號,公元1573年~公元1620年)的內閣首輔張居正說起。
張居正(公元1525年~公元1582年),字叔大,號太岳,幼名白圭,湖北江陵(今湖北荊州)人,故又稱張江陵。明朝中後期政治家、改革家,輔佐神宗開創「萬曆新政」。
明世宗嘉靖二十六年(公元1547年),中進士,時年23歲。
明穆宗隆慶元年(公元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後遷內閣次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隆慶六年(公元1572年),萬曆帝登基後,因李太后與司禮監太監馮保支持,代高拱為首輔。時萬曆帝年幼,主持裁決軍政大事。在內閣首輔十年中,實行改革:財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條鞭法」,總括賦、役,皆以銀繳,「太倉粟可支十年,冏寺積金, 至四百餘萬」;軍事上,任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名將鎮北邊,用凌雲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亂;吏治上,綜核名實,以「考成法」考核各級官吏,「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體為之肅然。
萬曆十年(公元1582年)六月二十日,卒,享年五十八歲,贈上柱國、謚文忠(後均被褫奪)。明代唯一生前被授予太傅、太師的文官。去世後,被神宗抄家,至有禁錮其門,子女多逃避空室中,待門啟,餓死者十餘人;長子禮部主事敬修不能忍受刑罰,不久自縊而死。明熹宗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恢複名譽。
著有《張太岳集》、《書經直解》、《帝鑒圖說》等。
話說,張居正有一奴僕,人稱游七。
游七通過捐貲做了官。時人知道游七是張居正家的蒼頭,很多勛臣、高官、貴戚都爭著與他交往。甚至還有人與游七結成了兒女親家。當日,游七還身著朝廷衣冠,在官場上迎來送往、拜謁回訪,儼然身列士大夫之林。
關於此事,清代史學家姚之駰《元明事類鈔》卷十四《投刺楚濱》中亦有記載:
「耳談,張江陵柄政,家人子游七司其出入,號曰楚濱,二給事至與之通婚媾,翰林諸公贈詩文,而列台垣投刺者十四五矣。」
由此可知,游七原是張居正家看守門戶的主管。借著張居正的權勢,游七還附庸風雅,自號曰楚濱。有二位給事中還與游七結了親家。
話說至此,有必要看看給事中的相關情況
明朝置給事中,掌侍從、諫諍、補闕、拾遺、審核、封駁詔旨,駁正百司所上奏章,監察六部諸司,彈劾百官,與御史互為補充。另負責記錄編纂詔旨題奏,監督諸司執行情況;鄉試充考試官,會試充同考官,殿試充受卷官;冊封宗室、諸藩或告諭外國時,充正、副使;受理冤訟等。品卑而權重。初定為正五品,後數改更其品秩。
從給事中的職責看,他們應該是正直公允的人,是知識者。在傳統中國社會中,這些人在思想上、禮儀上、交往上都是有嚴格界限的。(說到界限,後世有些人可能會有所反感。須知,後世雖有所謂的人人平等,但是,真正的平等、階層的無差別,還遠在雲端。)就是這些原本應該成為社會脊樑的士大夫,很多人卻在權勢的面前,骨氣盡喪,奴顏婢膝!
與游七家通婚,原本無可非議,可是,很顯然,在明人和清人的眼中,這種通婚,是交易性質的,是沖著權勢去的。
除了二給事與游七通婚之外,翰林院的士大夫、讀書人還對游七贈以詩文。很顯然,這種行為,也被認為是逢迎巴結之舉。有人或許會說,就不能簡單點嗎?那麼,同樣會有人反擊,不能有骨氣一點嗎?瓜田李下的嫌疑,有點血性的人,自然會懂得規避的。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當時官場上有頭有臉的人,十之四五都在向游七低頭哈腰,當然,實質上,他們是在向權勢獻媚。大概,類似的行為,是自古以來官場上的通病,也是人性的普遍表現。只是,類似的癥狀,有些時代表現得不太明顯、有些時代表現得有些明顯、有些時代表現得異常明顯罷了。
接著,再說明代的權臣嚴嵩。
嚴嵩(公元1480年~公元1567年)字惟中,號勉庵、介溪、分宜等,江西分宜人,明孝宗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乙丑科進士。專擅國政達二十年之久,累進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少傅兼太子太師,少師、華蓋殿大學士。63歲拜相入閣。書法造詣深,擅長寫青詞。《明史》稱其「惟一意媚上,竊權罔利」。 透過戲劇戲曲、文藝作品、歷史典籍等的塑造,嚴嵩的奸臣形象已深入人心。
嚴嵩的家奴嚴年、羅龍文交通關節,藉勢牟取奸利。
嚴年狡黠邪惡。當時的朝士,為逢迎嚴嵩,稱呼嚴嵩的家奴嚴年為「萼山先生」,真所謂斯文掃地盡矣。
滿清時期,雞犬升天的事情也不少見。
清初的權相明珠權勢敗落之後,倒是沒有聽說其奴僕暴橫恣肆如游七、嚴年那樣的。
納蘭明珠(公元1635年~公元1708年),字端范,滿洲正黃旗人,清聖祖康熙朝重臣,歷任內務府總管、刑部尚書、兵部尚書、都察院左都御史、武英殿大學士、太子太傅等要職。康熙二十七年(公元1688年)因朋黨之罪被罷黜,後雖復職,但不再重用。康熙四十七年(公元1708年)病故。
權臣隆科多敗落,也無家奴橫肆的傳聞。
隆科多(?~公元1728年),滿洲鑲黃旗人,佟佳氏,清聖祖孝懿仁皇后之弟,佟國維之子,康熙朝理藩院尚書兼步軍統領,雍正朝吏部尚書加太保銜。雍正三年(公元1727年)被處永遠禁錮,次年死於禁所。】
福隆安的家人,有曾經惹事的記錄。
富察·福隆安(公元1746年~公元1784年),字珊林,富察氏,滿洲鑲黃旗人,兵部、工部尚書,一等忠勇公。乾隆二十三年(公元1758年),授和碩額駙、御前侍衛。嫡妻為乾隆之皇四女和碩和嘉公主,妻母為純惠皇貴妃蘇氏。
福隆安的家人,曾在京師的金陵會館酗酒後毆人,乾隆帝知道後,要求明正該奴僕之罪。
和珅秉政時,其奴僕(一說是和珅小妾之兄長)坐車橫行,見了巡城御史不予避道。當時就被立即拿下,並施以重刑,還焚燒了所乘車輛。和珅雖然對此懷恨在心,但是,也無可奈何。
與以上權臣相比,滿清時期,外官總督、巡撫的奴僕,憑恃主人的權勢,擅做威福的,倒是不少。
清宣宗道光丙午(道光二十六年,公元1846年)、丁未(道光二十七年,公元1847年)年間,清苑(在今河北境)王曉林侍郎在安徽巡撫任上,他有一個門丁,名喚陳七。陳七其人,小有才幹,王曉林對他很是信任。此時,安徽的地方文武官員,很多人都仰陳七的鼻息。
《蕉軒隨錄》的作者清人方浚師之父當時正好在東流(在今安徽境)任職。因為有事,方父去了池州。到池州之後,池州知府仇公(恩榮)招待方父宴飲。宴席上,都指揮使司某人也在座。席間,仇恩榮問某人道:
「您這次去省城,怎麼在那裡耽擱了那麼久的時日?」
某人回答說:
「我原本打算早點回來的,因為碰巧趕上王撫台(巡撫)的少爺出生,要隨同各官稟見祝賀,就用去了一點時間。誰料想,撫台的門公(管理門戶的奴僕,因尊敬而稱門公)陳七爺也生了一位少爺,既然已經向撫台祝賀了,就不得不再向陳七爺祝賀,又耽擱了一些時間,所以,回來府署就晚了些!」
仇恩榮聽某人這麼一說,顯然有些不悅,他正色說道:
「撫台生子,您去祝賀,是完全可以的,也全在情理之中。撫台看門的家丁生子,您也去祝賀,您就不怕人罵嗎?」
某人唯唯,還準備解釋,仇恩榮沒有給他機會,笑著對方父說道:
「還是吃點蛤蜊吧!」
仇恩榮在池州為官十年,沒有升遷調動,後來,他託病辭官,回到了原籍曲沃(今山西境內)。社會動蕩、禍亂興起後,仇恩榮殉難。
從仇恩榮的話中可以看出,他也是剛直之人。
王曉林侍郎在皖為官時日較長,陳七借著主人的權勢,在當地收受所得,非常豐厚。
清文宗咸豐初期,陳七混跡於京師之中。
按照清代的法律規定,禁止皂役及其子孫捐監、捐官、參加科舉考試。當然,法有所禁,人有所不循,從來如此。
按照清代的規定,陳七是不能捐官的,但是,他後來還是通過假冒,捐了官職。
癸亥(清穆宗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正月,王笑山侍郎(發桂)因事赴同鄉某人的宅邸慶賀,席上,他看見一人,頭戴藍頂(明藍三品,暗藍四品),身著貂褂。王發桂慌忙詢問,藍頂貂褂者為誰?旁邊有人告訴他說:
「這位是陳小山啊,難道您不認識?」
原來,此人不是別人,正是王曉林家的門丁陳七。冒捐後,他還自號小山,儼然以官宦自居了。
次日,陳七就被御史孟君(傳金)參奏,朝廷下旨,交部辦理。
後來,關於陳七的事,不知所終。
行文至此,所要表達者,基本盡意。
雞犬升天的意味,是本文的選題主旨所在。
所謂雞犬升天,傳說漢朝淮南王劉安修鍊成仙后,把剩下的葯撒在院子里,雞、狗吃了仙藥,也都升了天。後來,就用「雞犬升天」比喻一個人得勢,和他有關係的人也隨之發跡。也說「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大家只在意雞犬升天,可是,雞犬升天主角劉安的結局呢,似乎很少有人十分在意?
元狩元年 (公元前122年),漢武帝以劉安「陰結賓客,拊循百姓,為叛逆事」等罪名,派兵進入淮南,從劉安家中搜出了準備用於謀反的攻戰器械、還有偽造的玉璽金印。自知罪無可赦,劉安被迫自殺。
當然,因為舊時等級觀念的存在,有人或許會從等級角度對本文雞犬升天的事情和人物進行質疑和批判。這不是筆者立文的本意,故,不做任何解釋與辯駁。
本文的框架,依清人方浚師《蕉軒隨錄》卷十二《陳七》一節。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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