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乙方的生存手冊
前幾天去V公司還電腦,順便拿回我還寄存在辦公室的東西。我特地晚上去,為的是怕遇到太多人,尷尬。
不想還是在茶水間遇到F姑娘,她睜大眼睛發出無聲的「你怎麼來了」,我豎起手指放在嘴前表示「低調低調」。
時間回到兩年前,那時我剛剛從某皇家公司離職,「拔劍四顧心茫然」,還不知道自己要選擇什麼樣的道路。但即便如此,我當時也沒有想到自己和V公司這樣一家廣告公司來合作。
畢竟,每個人都對我說,從甲方到乙方,很難適應。
甲方乙方的這種關係,也總是被乙方,通常是廣告公司拿出來調侃。當面是「客戶爸爸」,背後就是「傻逼」。
前幾天看某廣告圈的公眾號文章,頭條留言已經很有代表性了。
但事實是,我在V公司的工作經歷,非常愉快。我覺得主要歸功於三個原因:
1.V公司的小夥伴佛系,不歧視我這個曾經的甲方傻逼客戶。
2. 我長得帥,大家都愛我。
3. 我們雙方投緣,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不開玩笑了,我總結了幾點甲方在乙方的生存要訣,供大家參考。
1. 懟你的客戶
我是說真的。
一名原甲方人員,跑到乙方工作,難道是要你去跪舔甲方的嗎?你能比客戶部小妹妹叫「爸爸」叫得更甜美?
一名原甲方人員,也只會在背後偷偷地罵客戶「傻逼」,當面卻點頭哈腰說「對對對」?你難道不覺得自己精神分裂嗎?
我在V公司「出台」的時候,保持的是一種「隨時懟回去」的狀態。客戶部的小Z,觀察了幾次以後概括說:
「老師,每次客戶說話的時候,我看你突然改變坐姿,從往後癱著變成直坐著緊貼桌子,我就知道你要懟人了……」
傳統乙方當然是不太懟人的……道理也很簡單,客戶爸爸得罪不起,萬一惹怒對方生意沒了難道大家喝西北風去。
但人的心理就是如此:如果你總是順著他,反而會讓他覺得自己無比正確偉大,變本加厲地壓榨你。簡直就是SM雙方的心態。
見了太多的例子,甲方橫挑鼻子豎挑眼,態度越來越差;乙方委曲求全,忍辱偷生。最終甲方的結論是乙方水平太差,換掉算了。
而且,現在越來越多的甲方也希望乙方能有更多的思考和輸入,不僅僅是單純的執行。
所以作為一名曾經的甲方,最大的優勢就是你更能理解甲方的注意點在哪裡,也熟悉他們的語言體系。
當你覺得他們錯了,你就要用他們的語言懟回去,給他們帶去新的想法,讓他們意識到你的價值。
當然,懟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技巧了,我的常用話術是:
「 您說得很全面了。但考慮到本次活動的marketing objective是penetration的提升,我們有幾個新的想法供你們參考……」
「您的這個思路肯定是可以嘗試的。但我們作為agency,可以在以下幾個我們更擅長的方面給予補充……」
總之讓他們在不丟面子的情況下意識到自己的局限就好了。只要是有腦子想做事情的甲方,他們覺得你又聰明又貼心,簡直完美。
沒腦子又沒有事業心的甲方?那你去幹什麼?對牛彈琴嗎?
2. 無視你的同事
當然不是說要鄙視他們。
V公司算是很佛系的廣告公司了,沒有花臂大哥出沒,也沒有騷浪賤的交際花。但廣告公司的同學,和甲方的同學們還是有很大不同的。
最大的不同,可能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方式。
甲方,尤其是大公司,有很明顯的等級。一個市場部,隨隨便便給你搞個從VP、Director、Marketing Manager、Brand Manager到Supervisor的一攬子頭銜是很容易的。每個級別再分個正副,再搞個senior,十幾個級別都是小意思。
為了啥?為了讓你在公司里有「進步的」感覺啊。
甲方還有非常複雜的部門,以及由此帶來的跨部門關係。
等級加上跨部門,就讓甲方的人際關係很複雜。最後使得甲方的人最重要的事情往往不是業績而是人際關係,因為後者才對你的前途有決定作用。
而乙方,部門少、等級少,大家的關注點是項目能否成功。至於人際關係,有那麼要緊么?
V公司有個創意小夥伴,平時遇到基本上不鳥我,搞得我很尷尬:我究竟是打招呼好還是不打招呼好?
一開始還以為他對我意見。後來發現,一起開會討論項目他很誠懇很友善啊!大概,他只是不喜歡打招呼吧!
所以後來我就釋然了。每次我們在電梯口遇到,都和沒事人兒一樣,坦坦然地不說話。
所謂「無視」你的同事,就是你可以更多地把精力放在項目上,而不是人際關係上。
我覺得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3. 改變不合理的事
如果乙方的同學做的一切都很完美,那要你去幹什麼呢?
所以我一直思考的問題,就是我能給V公司帶來什麼價值。有些事情我做了,有一些我還沒做。
做了的事情主要是對「策略」的貢獻。以前我在甲方的時候,其實挺不愛聽廣告公司的策略的。因為我發現對方常常是在講一些「常識」,而沒有洞察。
等到我自己來做這個工作,發現我以前的認識,真的是……
很對。
很多廣告公司的策略,其實只是在拼湊一些PPT而已,目的只是為了給後面的創意方案做鋪墊。所以衡量所謂『策略「做得好不好,只是看給創意鋪的路順不順。也就是追求邏輯本身,而不是邏輯的目的。
聽到最好笑的評論,是「策略的slides太少了,至少做30頁。」
都已經論頁了,離論斤賣也不遠了。
所以我堅持策略的意義在解決客戶的商業問題,找到最準確的洞察。應該是先有策略,再有創意,而不是反過來。
現在回過頭來看,由於各種限制,我們也沒有真正能做到100%符合這個信念,但至少是以此為準則在爭取著。
沒有做的事情,則是關於廣告公司的轉型。在實踐中,我可以深刻感受到廣告公司面臨的挑戰:所謂的廣告創意和傳播方案,處於很尷尬的地位。往上游,不能影響到客戶的生意戰略;往下游,不能提供直接的銷售結果,甚至不能提供與銷售結果有關的證據。
而反觀客戶,他們有的已經意識到自己在品牌定位和市場決策方面的問題,有的雖然沒有意識到問題,但卻給不出清晰明確的brief。他們需要更傾向於品牌諮詢或者戰略諮詢的服務。
客戶更加迫切的需求是創意和傳播和銷售表現掛鉤。他們越來越多地質疑廣告費的效果,甚至因此而大量削減那些看不到效果的廣告投入。
這些需求,V公司所代表的廣告公司沒有能力回應。如果想要繼續更好地生存,就需要選擇一個方向發力:做一家可以執行創意和傳播的品牌諮詢公司,或者做一家能以銷售數據衡量效果的廣告傳播公司。
可惜,因為V公司的特殊情況,我們沒能繼續在這個問題上進行試驗和實踐。但我認為,作為一名前甲方,這是我應該做的事情。
總結:值得一來
不管怎樣,我覺得在V公司的一年半是非常值得。
我在這裡轉變心態,增加經驗,這對我將來要做的事很有幫助。
我藉此機會重新審視我的優勢和劣勢,認清自己。
最要緊的是,在這裡認識了有思想有天賦的小夥伴們,他們也教會了我很多東西。
而且,把眼界放寬,可能我以上討論的都是偽命題。
今天下午聽到一個小故事:在社交媒體玩得風生水起的某品牌負責人A小姐,和她的乙方,某知名社交媒體營銷公司討論最近的一些矛盾和爭執。
乙方的創意總監很認真地對她說:
「我們的關係,真的只有甲方乙方這一種么?」
的確,拘泥於「甲方乙方」這樣的身份或者定位,本身就是一種狹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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