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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頂替上中專 20年後成官員 如今辭職求原諒,被頂替者無奈 網友稱 這事不算完

原創時評:「板子」不能只打在冒用身份20年的官員身上

作者:朱永華

1998年,時年16歲、出生於咸陽市三原縣安樂鎮的荊高峰中專落榜,與此同時其檔案學籍失蹤。2017年,荊高峰意外獲悉,一名與她同名同姓的「荊高峰」在三原縣一家幼兒園擔任園長。後經照片辨認,荊高峰指認該名園長「荊高峰」實為自己的初中同學李敏,而實為李敏的「荊高峰」已於三年前從幼兒園園長崗位調赴三原縣教育局機關工作。其也承認20年前冒用了荊高峰的身份,並頂替了學籍(據4月16日《中國青年報》)。

報道顯示,冒名頂替問題暴露之後,4月14日23時12分,三原縣教育局官方微博@三原教育播報 發布消息稱,4月14日下午,荊高峰本人提出辭去公職申請,經局委會研究決定,同意荊高峰辭職,並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上報人事部門。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中,根據調查結果,再做進一步處理。

上點歲數的都知道,在2000年之前,中專師範學歷雖然不比大學,但因為同樣享受國家分配,且還是「幹部身份」,非常受到初高中畢業生的推崇,家庭條件困難尤其是成績優異但對考大學把握不足的初高中生,往往首選報考中專師範。然局限於當時的思想觀念和學籍管理、招錄等各方面漏洞因素,某些有關係且學習成績一般的學生家庭,會通過多重途徑尋找考試分數達到錄取線的考生取而代之,而冒名頂替荊高峰的李敏,其父母正是通過這種違法運作,不僅讓女兒順利進入師範學習畢業,更以「荊高峰」之名成為「國家幹部」,一路順風順水做到教育局官員,如果不是偶然的「東窗事發」,這位假「荊高峰」很可能還會繼續「進步」,享受冒名頂替帶來的「幸福人生」。

很顯然,儘管20年前的學籍管理和中專招錄程序制度等確實有失嚴謹規範,但要想通過各種「關卡」瞞天過海,卻也不是輕易就能實現的,因此,李敏的成功冒名頂替,也絕不可能僅是其母親的一手操辦,從類似諸多已經曝光的案例中既能看出,要讓一位成績一般的考生取代已經被中專高等院校錄取的新生入學,不但需要從學籍開始,更需要考生學校與當地招生辦乃至錄取院校等相關負責人聯手運作,其中更隱藏著相當的利益輸送。而李敏的母親充其量不過是找到了各路願意拿錢推磨的「鬼」,是從學校到招生辦直至錄取院校等各路「鬼」的接力「推磨」,才使得原本可以如願成為師範生的荊高峰被李敏神秘取代。

平心而論,筆者也相信李敏說「自己也是受害者」既是實情也是由心而出的實話,作為當時還年幼的李敏確實無法左右父母對自己的命運安排,從進入師範到畢業再到參加工作結婚成家,一路頂著別人名字的滋味確實既尷尬又煎熬,儘管實際從事的工作很體面,但內心那種「惶惶不可終日」的危機非親身體驗他人的確難以感受。應當說李敏母親不但「害」了自己的女兒,更坑害了蒙在鼓裡的荊高峰,如果不是遭遇李敏的冒名頂替,今天的三原縣教育局官員很可能就是真正的荊高峰,更不可能因冒名頂替的「醜聞」而主動辭職。

由此可見,以嚴肅法紀的名義歸還荊高峰一個公道,問責和處理李敏冒名頂替還是其次,關鍵是要追究和懲處背後那些為錢「推磨」的貪婪之「鬼」。無論時間過去多久,也無論那個時候類似冒名頂替有多少,只要發現就要窮追不棄,既要讓曾經身居權力崗位的貪婪者付出應有的代價,更要以此為戒警示後塵,時間不會成為掩蓋錯誤甚至違法犯罪的「忘情水」,只有對「拿錢推磨的鬼」永不放過,發現就打,類似冒名頂替乃至通過履歷造假等獲取政治資本和利益的醜陋劇情,才不會重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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