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監管鬆口了?人民日報稱「全面禁止無法實現」
4月16日,《人民日報》發文稱:從技術角度看,「全面禁止數字貨幣難以實現。」這一文章討論了諸多細節,而非一刀切予以否定。有人認為這是監管鬆口的前兆。
具體來說,文章稱,「各國更多著眼於交易中的底線監管與投資者保護,如反洗錢、市場操縱等。」文章肯定了貨幣電子化的衝擊,並提到貨幣數字化或帶來新的衝擊。此外它強調,數字貨幣本身的「貨幣屬性」並不突出,影響不再貨幣層面,而在金融市場與金融穩定層面。
最讓幣圈人士激動的莫過於這句,「雖然加密數字貨幣存在眾多缺陷,但也是具有價值的實驗,尤其是在超主權貨幣探索方面。」
在專業性方面,這篇文章比之前的社論深刻得多。文章認為,加密數字貨幣的挑戰是「支付功能無法落地,只能退化為數字資產」。
這確實是技術黨最關注的問題。在不久前的Deconomy大會上,BTC、BCH、ETC的創始人們就經過了激烈的辯論,討論哪種技術路線才能幫助數字貨幣真正用於支付。可以說,歷史上的諸多核心分歧:擴容還是隔離見證,小額支付還是大額支付,都是對「支付落地」這一目標的不同答案。
問題是,數字貨幣確實在技術上走到了瓶頸,無法順利過渡到小額支付階段。V神在辯論中發twitter稱,「花錢要收你50美元的手續費,確實是事實上的失敗。」「比起快速轉賬4億美元的能力,我更關心快速轉賬40美金這種小額的能力。」
V神認為,自由的支付意味著,「普羅大眾都可以從中獲得金融自由。」一個不能用於小額支付的貨幣,在他眼中是缺乏魅力的。
何種技術路線能促成小額支付?這一問題的不同答案,即是今天LTC、BTC、BTH等的差異所在。可以說,人民日報把握這一「核心矛盾」十分精準。
但另一方面,數字貨幣是十分不適合監管的。如ETC上發行的ERC20代幣,如果不在眾籌階段就跟蹤賬戶,後續監管根本無從談起。此外,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體系都迥異於法幣,適用的經濟規律也與技術強相關,不能簡單照搬成熟的貨幣、財政政策。
可以認為,如果數字貨幣能被權威機構承認,存在於陽光之下,那麼一種全新的、深入底層的、技術先進的監管措施是十分必要的。而目前,至少在技術方面,這種監管措施還毫無雛形。這從俄羅斯要求telegram「交出用戶資料」這種原始方式,就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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