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識活佛:駁圍繞佛身的井蛙之見
有人說:「多識不懂自性身和法身的關係,為了湊足自認為高明的「四身」之說,將自性身和法身,割裂為兩個,」還說:「佛的『四身』之說,全是類似多識這些密宗上師的邪見」如果井蛙不叫,別人怎能知道井中有蛙呢?有自知之明的井中之蛙,自知所見天空甚小,就伏在泥中,不聲不響,有些笨蛙,想向世人亮明自己的『井蛙身份』,卻晝夜不停地叫叫嚷嚷。和這類愚蠢的『井蛙』實在不值得一辯,但在井蛙的叫嚷中噴射出的『毒液』會污染環境,豈能聽之任之。
讓我們先看看對方的這段表述:「世尊將佛身分為三身,是因為法身、報身、化身各有各的『身』——體」 「法身之體無形無相,報身之體莊嚴宏偉(他受用身菩薩能見),化身之體丈八高(凡夫能見)!三身之『身』之『體』不同,是以世尊以三身來劃分佛身!」。
佛法中雖然也有法、報、化『三身』之說,但其三身的含義並非這裡所說的這樣。首先,說「法身之體無形無相」是錯誤的。要想知道什麼叫「法身」,首先要知道什麼叫「法」?
『法』是梵文dharma(達摩)的意譯。『法』,是一個印度的哲學名詞,泛指一切事物。如有為法、無為法、有法、空法、色法、心法等等。大至宇宙,小至微塵,凡是存在,都是法。既然,一切存在都是法,那麼毫無疑問,每種法都應有各自的法身、法性、法相。「法為軌持義」。所謂「軌持」就是法身、法性、法相所形成的每種法有別於其它法的獨立存在形式。法身的「身」是梵文kayay一詞的意譯。原詞有:身、體、蘊、聚、集合,合成等義。
『法身』的範疇中包括一切有形無形,常住和無常諸法。法身概念本身所代表的是一切法的抽象的共性,這種共性在佛教哲學中被視為空性,故佛經稱:法性本空。但『法身』不是單純的概念,它有所指的具體對象。這對象有空(如無為法),有有(如有為法),有有形(如色法),有無形(如心與心所)。
所以說『法身之體無形無相』,犯了概念不周遍的邏輯錯誤。因為有形的色法也是『法』,難道色法的法身也是『無形無相』嗎?。『法身』與『佛的法身』不能混為一談。諸法皆有法身,因為諸法是『法』故。但『佛的法身』,唯佛獨有,非佛眾生皆無。因為佛的法身是成佛前所修福慧萬般功德的成果之聚。如果非佛凡聖都有佛的法身,那麼,佛和眾生還有什麼區別呢?既然佛與眾生沒有區別,那麼,佛出世說法,無量眾生學法修行,不都成了毫無意義的愚人行為了嗎?
不知萬物法身和佛的法身之間的區別,不知眾生位『佛性如來藏』與『佛的法身』之間的區別,將佛與眾生相混淆不清的白痴大有人在。
廣義的『佛的法身』是佛果的總稱。如《般若疏現觀莊嚴論》以『法身』統括佛地諸功德名為「法身品」。若佛以一身論之,即法身也。佛俱色、法二身見諸經論,其色身包括報、化二身,法身報括斷、悟二身,『斷』指除障凈分,屬無為法,『悟』指遍知一切性相大智慧,屬有為法。分為法、報、化三身者,斷悟二證分合為一體,名『法身』。分為四身者,將除障凈分無為法為自性身,無漏智慧與大慈大悲品德為智法身,加上報、化二身共為四身。
佛的『四身』說,並非我藏傳佛教杜撰,既有經證,也有充足的理證根據。只知佛有『三身』,不知佛有『一身』、『二身』、『四身』、『五身』之說,更不知『佛有無量身』之說和『佛本無身』之說,是孤陋寡聞的標誌。無知並不可恥,不懂裝懂,亂說一起,甚至顛倒是非,說別人不懂才是可恥。更可恥者將自己無知的罪名加在佛陀身上,說什麼「世尊卻沒有說佛身有四種」。當別人舉出《楞伽經》四身說,《大乘義章》的四身說等經論時,理屈詞窮狡辯說:「在這些「四身」的條文中,只有兩種——方便說的「四身」,勉強可以算是不違佛意,但也是方便說,佛教正規的說法,是三身說」。
請問:什麼叫做『方便說』?什麼叫做『勉強可以算是不違佛意?什麼叫做佛教正規說法?真是胡說八道!是不是自己見過的佛經是『正規』的佛經,沒有見過的佛經就是『不正規的佛經』呢?是否符合自己心意的就是『正規』佛說,不合自己心意的佛說就是『勉強可以算是不違佛意』方便之說呢?請問:『正規』與『不正規』說出自何經呢?說什麼「佛經上沒有明確的法身可分為自性身和智慧身的字眼,菩薩論典不可為據」;不知這位出語不遜者讀過幾部佛經,就敢絕對斷定佛經上『沒有自性身和智法身的字眼』呢?
我就舉出佛經語,讓你看看《金光明經》曰:「唯有如如與如如智,是名法身」。丁氏《佛學大詞典》『二法身』條目下解釋說:「金光明經所說:
一、理法身,本覺之理性,諸佛眾生所具,同一如如之理也,但在眾生,為無明隱沒,在諸佛為始覺之智顯現者名之為理法身;
二、智法身,始覺究竟如如之智也,始覺之智究滿與本覺之理契合者,名之曰智法身。」
《心地觀經》云:「一、理法身,本有之理也;二,智法身,性德之智也。」
《華嚴經》說兩種十身云:「八,智身,佛身所具能證之十智也,九,法身,佛身所證所具真理也。」又《華嚴經》二十六品曰:「九,智佛,即性佛,大圓鏡等智之四智也,十,法身,即法界佛,智身所了之本性也。」
《瑜伽師地論·菩薩地》中說:大菩提二分,一,破除二障凈分,二,正遍智慧。《現觀莊嚴論》法身品分佛果為四身,即自性身、智法身、報身、應化身。更荒謬的是他們說什麼「菩薩說了不算」。如果是那樣的話,很多佛經就應該淘汰了,如觀自在菩薩說的《般若心經》,維摩詰居士說的《維摩詰經》,勝鬘夫人說的《勝鬘經》等等。
《華嚴經》入法界品中向善財童子說法的五十三位法師中除了文殊、彌勒二大菩薩外,還有男女居士、葯叉、夜遊神等所說的法。如果『菩薩說了不算的』的話,這入法界品也應從《華嚴經》中剔除了。用『菩薩說了不算』的標準,可以將龍樹、彌勒、無著、世親等菩薩所著「中觀六論」和「唯識十一論」、三論宗的「三論」等作為中觀、唯識等宗立論根據的經論統統推翻,以達到徹底摧毀大乘中觀、唯識學理殿堂的目的。推翻歷時二千多年的佛教大乘學理論後,就可以讓那些邪教外道自創的所謂『佛教』暢行無阻了。這才是他們極力反對菩薩經論的真正目的。
他們又說:「佛說有的就有,佛說沒有的就沒有。」從這兩句話的邏輯上推,佛經上記載的人和事統統該有,不該消失而變成『無』,佛經上沒有的火車、飛機、原子彈該沒有,不該在現實中成為『有』。佛經中說「龜無毛」,但在現實中卻有長毛的龜,如綠毛龜。佛經上『有無』可以作一切『有』和『無』的根據嗎?
再者,菩薩論中的言論觀點,很多地方雖未說出經典出處,但定有經典出處,這是佛門學者著述立言的根本原則,若連這點都做不到,還有什麼菩薩戒德可言?
佛的法身分為理、智二身,不僅有佛經根據(《金光明經》等)而且也有充分的理由。佛的破除二障的涅槃境界,屬於無作為、不變常住、常樂我凈的虛空無為法,是除障顯空理諦,也是佛的自性清凈狀態;但佛除了清凈無為的一面外,還有智性和利眾德行的一面,如無漏正遍知智二十一類共計147項(見於《現觀莊嚴論》)和不共佛德300項(見於《大乘經莊嚴論》)。這類無漏智慧是佛的化度眾生、利樂有情的慈悲智慧能量活動狀態,是有作用的有為法,是即生即滅,剎那相續的無常法。
佛的這兩類果德,雖然都是法身,但一是無為,一是有為,一是理諦常法,一是事諦無常法,二法雖非異,但也理事、體用有別,故非一。這就是自性身與智法身分立的邏輯理由。
佛的法身即非有相,也非無相。若說『有相』,理諦法身卻屬空理無相。若說『無相』,一,法身為佛位果德之聚,含藏佛地萬象,報、化二色身也在其內,佛的肉體稱『法體』,舍利稱『法體舍利』,佛經也稱『佛的法身』,塔也稱『法身塔』。如此種種,怎能籠統地說法身『無形無相』呢?二,佛的理諦法身也非無相。彌勒《寶性論》說:法身有『五相』:即「無量無數非思議,無可相比極清凈」。自性身有『五相』:即「無為無分離二邊,解脫三覆凈光明」。這幾條理由還不足以破除『法身無形無相,不可分』的無知偏見嗎?
這位反對佛陀『四身說』的人,不僅對佛的法身概念模糊,而且對應化身的理解水平也未超出法盲的水平線。說什麼:「化身之體丈八高(凡夫能見)」。我倒要請教:『這化身之體丈八高』的『丈八高度』是用哪一種尺子量的?是中國尺、印度尺?還是英尺、米尺?這個尺寸又是誰量的?人間的佛陀化身和極樂世界的化身佛,身高相同,都是『丈八高』嗎?
所謂『應身』或『化身』是佛陀以大智大悲為度化無量眾生,隨類化現的種種身相,遍虛空界,盡未來際。此說出於《般若部》和許多大乘經典疏論。諸佛化身中,除了『勝應身』身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形,示現八相成佛,以佛陀面貌出現而外,其餘應化身皆隨類化現,無固定形象。
所謂『隨類』,就是說佛和菩薩化身,若在人道中化現,就以人的各種形相化現,從事種種利樂眾生之事業,若在畜生道中化現,就以各種動物形象化現,如佛本生中的九色鹿、金毛猴本生等等。鬼道、天道以及地獄道中也同樣是隨類化現。佛的化身除了眾生類,還有非眾生類物品。如雨水、食物、衣物、藥品、廳堂、樓閣、道路、橋樑等等。
佛的化身凡夫肉眼雖然能見,卻不能識別,因為人眼所見者外相也,佛菩薩是精神境界,只有佛智才能準確鑒別——這些話也出自佛經,並非我等瞎編。如《華嚴經·賢首品》云:「或以相好莊嚴身,威儀具足度眾生,一切世間所好尚,色相顏容及衣裳,隨應普現愜其心」。
還有,將佛經語分為『正規說』和『方便說』也是無經論根據的瞎說。凡是佛說都是方便說,只是在方便說中有顯義隱義、了不了義。如阿賴耶識說。持八識說者,認為是究竟了義,而持六識說者,根據《楞加經》認定為方便不了義。如《華嚴經·初發心功德品》中說:「隨處、隨時,隨其根器為說法」。在《華嚴經·賢首品》中說:「隨諸眾生病不同,悉以法葯而對治,隨諸眾生心所樂,悉以方便而滿足,隨諸眾生行差別,悉以善巧而成就」。「隨其心樂為說法,八萬四千諸法門,諸佛以此度眾生」。「菩薩種種方便門,隨順世法度眾生」。
(多識寫於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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