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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經濟會走向Token經濟嗎?

2013年,全球十大市值公司中還有7家是典型的工業時代跨國公司,互聯網公司只有3家,而到2018年這一格局已經顛倒過來,互聯網和科技公司多達7家。

阿里研究院報告預計,到2030年全球十大公司都將是數字經濟體,其中5家公司市值超過1萬億美元,一家公司市值超過2萬億美元。

最近十年,全球十大市值公司,都是用戶數據和網路效應的公司。平台經濟是通過燒錢建立起來的。

現代的市場經濟,我們都是通過向市場和公司提供勞動或投資獲得收入,然後以獲得的收入通過市場和公司來獲得我們需要的產品和服務。

信息技術和互聯網,大大的改變了一套經濟系統,我們可以直接通過互聯網來實現上述過程。但是,在互聯網的基礎設計上,並沒有把這種支付的能力寫入到底層協議的代碼裡面,所以我們沒辦法直接在協議層支付購買想要的商品或服務。

所以,互聯網公司在協議層上面再做一層應用層的服務,然後讓用戶在應用層去買東西。

Facebook、Google在做廣告、亞馬遜、阿里巴巴在線零售、騰訊在做遊戲,這些公司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我們並沒有獲得分享。這些公司都發展得非常之快,他們創造了大量的營收利潤,這些利潤又會被拿過來繼續支撐他們的發展。

一方面,世界上所有的聰明人、所有技術最好的工程師、所有的資金、生產力、所有人的精力,都被這些非常中心化的系統吸走了;

另一方面,很多的個人開發者,或者小的創業公司,它們的生存空間正在被這些中心化的系統和平台一點點的擠掉。他們飽受巨頭的「打壓」和「追殺」。

相信,作為去中心化的區塊鏈和token經濟,代表的是一種更直接的經濟系統,一種新型的共享經濟模式。

隨著摩拜單車被收購,預示著資本驅動的共享經濟已經乏力,仍沒有建立起網路效應,也意味著中國近年來最大的風口之一。

短短四年,便聚集1700億元資本投資、行業交易額達到4.6萬億、用戶數近6億人的共享經濟恐怕是假的,只是平台經濟換了個馬甲而已。

共享經濟的核心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根據Geoffrey G. Parker,Marshall W. Van Alstyne, 和Sangeet Paul Choudary在《平台革命》(Platform Revolution) 一書中的研究,「資產和其價值的分離」是共享經濟最重要的核心價值,資產的使用權被獨立交易,使其能夠被配置給產生最大經濟效益的使用者。

好的激勵機制可以引導大規模的「集體行為」,Token能用一種我們之前無法想像的指數級速度來創建一個新的網路體系。

共享經濟已經成為一項國家戰略,發改委此前也印發《關於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如果不是採取token經濟,而是採用平台經濟發展的模式,那麼結局就是:

平台讓用戶燒的錢,但是最後,用戶都得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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