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成成:唐宋時期釋玄覺《證道歌》的版本與傳播——以敦煌文獻、石刻資料為中心
作者簡介:侯成成,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2015級博士研究生。
本文為2016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5-11世紀中國文學寫本整理、編年與綜合研 究」(16ZDA175)階段性成果。原載《中國典籍與文化》2018年第1期。
中文摘要:公私書目及其他傳世文獻對《證道歌》多有記載;敦煌文獻保存有六個寫卷全部或部分抄寫《證道歌》,完整呈現了其以手寫紙本形態傳播之狀態;廣州六榕寺也有宋刻《證道歌碑》,是現存唯一《證道歌》石刻史料,所據底本應是兩宋時期在寺院民間傳播的另一《證道歌》版本。唐宋時期在文人士子、民間蕭寺之間,《證道歌》至少有三個版本系統傳播,作者題署、文本內容彼此互有異同,傳播範圍西達敦煌、南到廣州、東至韓國和日本。
關鍵詞:釋玄覺;證道歌;版本;傳播
永嘉玄覺(665—713),俗姓戴,字明道,溫州永嘉(今浙江溫州)人,南宗六祖慧能門下五大宗匠之一。生於唐高宗麟德元年(664),早歲與其兄同出家,住邑龍興寺。遍習三藏,與左溪玄朗交好,精通天台止觀法門。後往曹溪謁六祖慧能,言問之下,頓有所悟,勉留一宿而去,時號「一宿覺」。玄覺回鄉後名聲大噪,學者雲集,號「真覺大師」。於先天二年(713)卒於龍興別院,僅後六祖兩月。唐睿宗敕謚「無相大師」,塔曰「凈光」。北宋淳化(990-994)中,太宗詔於本州重修龕塔。《祖堂集》卷三、《宋高僧傳》卷八、《景德傳燈錄》卷五、《五燈會元》卷二皆有傳,唐魏靖《禪宗永嘉集序》、宋楊億撰《無相大師行狀》亦載其生平行狀。
釋玄覺不僅有唐魏靜輯《禪宗永嘉集》傳世,另有其姊所集「歌行偈頌」流傳,《證道歌》即其一。《證道歌》以通俗語言宣揚永嘉禪觀,「詠播天下」,聲譽卓於《永嘉集》,在中國禪宗史上具有重要地位[①]。該詩傳播廣泛,多有注本。由於傳世文獻記載較詳,《證道歌》在元、明、清各代的版本與傳播情況已然清楚。然而,《證道歌》在唐宋時期的版本與傳播情況,傳世文獻記載甚為簡略,學界尚未有專文予以探討。筆者不揣淺陋,詳細考察目前所見《證道歌》出土文獻、傳世文獻及石刻資料,以梳理確定其在唐宋時期的版本及傳播。不當之處,祈請方家指正。
一、從傳世文獻看《證道歌》的版本與傳播
雕版印刷技術雖產生時間較早,但至唐中葉以後始以其法雕刻諸書,至五代而行,至宋而盛。「唐末宋初,鈔錄一變而為印摹,捲軸一變而為書冊,易成、難毀、節費、便藏,四善具焉。」[②]不僅文人選擇雕版刻印作為文集編纂傳播方式,朝廷也在國子監設置官職專掌雕印事宜。有論者言:「南北兩宋三百年間,刻書之多,地域之廣,規模之大,版印之精,流通之寬,都堪稱前所未有,後世楷模」[③]。蘇軾《李氏山房讀書記》一文對此有生動描述:「余猶及見老儒先生,自言其少時,欲求《史記》、《漢書》而不可得,幸而得之,皆手自書,日夜誦讀,惟恐不及。近歲市人轉相摹刻,諸子百家之書,日傳萬紙,學者之於書,多且易致如此」[④]。雕版印刷的普遍使用,改變了之前典籍傳播多賴借閱或傳抄之窘境,也標誌著中國古代文獻傳播體制進入了印刷階段。
北宋道原《景德傳燈錄》(以下簡稱《景德錄》)最早引錄了《證道歌》全文。玄覺《證道歌》在宋、元、明各代的廣泛傳播與《景德錄》的入藏、刊刻息息相關。道原編成《佛祖同參集》後,楊億為其撰寫序言,然而《佛祖同參集序》未言是書刊刻之事,僅在文末曰:「新集既成,咨予為序,聊摭梗概,冠於篇首雲耳。」[⑤]此書大概在初成之時並未刊刻,僅以寫本形態抄寫傳播。景德元年,道原攜其書詣闕奉進,宋真宗命楊億、李維、王曙等人進行修訂。大中祥符二年(1009)正月完成時,書名遂改為《景德傳燈錄》。《大中祥符法寶錄》卷二十「東土聖賢著撰二之三」在簡要介紹《景德錄》後云:「有東吳僧道原,採摭成編,詣闕獻上。乃詔翰林學士左司諫知制誥楊億、兵部員外郎知制誥李維、太常丞王曙同加刊定,勒成三十卷。大中祥符四年詔編入藏。」[⑥]可知,《景德錄》於大中祥符四年被宋真宗詔編入藏,其刊刻印行之時日當在此後不久。由於後世版本不一之故,諸多刻印文本雖然個別文字有異,但也改變了手寫紙本形態傳抄時訛誤繁多之景象。《證道歌》注本較多,始自北宋。《宋史·藝文志》道家類附釋氏:「僧原白注《證道歌》一卷。」《秘書省續編到四庫闕目》卷二「釋書」亦載:「靈子注《證道歌》一卷。」不見書目者,另有葛密《證道歌注》一卷、法泉《證道歌頌》一卷、彥琪《證道歌注》一卷、知訥《證道歌注》一卷。傳世文獻雖然未見《證道歌》無注之單本,但諸多注本已經能夠呈現出《證道歌》在兩宋時廣泛傳播的景象。
《證道歌》不僅在中土僧俗各界廣為傳播,而且被日本入唐求法僧人攜至東瀛。圓仁《入唐新求聖教目錄》中即有「《曹溪禪師證道歌》一卷,真覺述」的記載,這說明《證道歌》在唐代大中年間就已經被海內外僧人普遍傳播與接受[⑦]。該書目之所以在「證道歌」前加「曹溪禪師」,將其著錄作「曹溪禪師證道歌」,或因玄覺被視作曹溪嫡傳之故。此外,圓仁所撰其他兩個入唐求法目錄中,還有關於玄覺《佛性歌》一卷的著錄。《日本國承和五年(838)入唐求法目錄》著錄曰:「最上乘佛性歌一卷,沙門真覺述。」[⑧]《慈覺大師在唐送進錄》著錄曰:「佛性歌一卷,沙門真覺述。」[⑨]「最上承佛性歌」、「佛性歌」二者,名雖有別,實則為一,應是與《證道歌》同時流行於當世的玄覺所作其他歌行偈頌。又據《入唐新求聖教目錄》中「伏蒙國恩隨使到唐,遂於揚州五台及長安等處尋師學法,九年之間,隨分訪求得者」,及《日本國承和五年入唐求法目錄》「巡歷城內諸寺,寫取如前」、「所求法門,雖未備足,且錄卷帙,勘定如前」等數語,圓仁入唐求法目錄對於玄覺偈頌的著錄,說明至晚在大中元年(847)之前,已有《證道歌》等玄覺歌偈以寫本形態,在揚州、五台山、長安等地抄寫流傳。這個時間早於敦煌本《證道歌》可能的傳抄時間近70年。即便經歷了會昌法難,《證道歌》仍然在晚唐五代時期以寫本形態廣泛而持續的傳播著。
二、敦煌寫本《證道歌》:《證道歌》以手寫紙本形態傳播之實例
莫高窟藏經洞發現《證道歌》文本,完整保留了其手寫紙本文獻特徵,便於考察晚唐五代之際敦煌歸義軍政權治下《證道歌》傳播之狀況。同時,筆者在綜合考察敦煌本《證道歌》時發現,共計P.2104v、P.2105、P.3360、S.2165、S.4037、S.6000等6個卷號全部或部分抄寫《證道歌》。由於書手抄寫目的、文化水平或所據底本不同,六個寫卷抄寫內容多寡不同,輾轉傳抄時雖有訛誤也是難免。
P.2104v題署作「禪門秘要訣」的《證道歌》局部
敦煌本《證道歌》雖然抄有「禪門秘要訣」題署,卻不是作為隨後所抄《證道歌》的題署出現的。筆者綜考敦煌文獻相關寫卷,發現共有四個寫卷抄有「禪門秘要訣」題名,它們分別是P.2104、P.2105、S.4037、S.5692。其中,法藏敦煌文獻P.2104雖然題署為「禪門秘要訣」,但該寫卷不僅下抄釋玄覺《證道歌》文本內容,還抄寫了三祖僧燦所所《信心銘》及其他高僧大德所作釋氏歌偈;英藏敦煌文獻S.5692雖然題署為「禪門秘訣」,但所抄內容是釋亡名和尚的《亡名和尚絕學箴》,而《亡名和尚絕學箴》還見於S.2165寫卷。P.2105、S.4037雖然亦題「禪門秘要訣」,但不僅抄寫有《證道歌》開首16句,而且接抄有《轉經後迴向文》、《禪月大師贊念法華經僧》和《信心銘》等內容。從抄寫內容和抄寫順序判斷,P.2105、S.4037兩個寫卷或應抄自同一個母本。綜考敦煌本《證道歌》各寫卷題署與文本內容,釋玄覺《證道歌》前的「禪門秘要訣」題署,應是作為寫卷所抄全部釋氏歌偈的總稱出現的,完全不能被看作是《證道歌》的題名。
對於敦煌本《證道歌》的抄寫時間問題,我們可以從寫卷題記中尋找到答案。P.2104 v不僅抄寫了《證道歌》文本內容,而且還接抄有「太平興國五年(980)歲次庚辰朔」紀年題記[⑩]。P.2104 v所抄《證道歌》的抄寫時間應在「太平興國五年」之前。鑒於敦煌藏經洞的封閉時間,「太平興國五年」基本上可以被作為敦煌文獻發現《證道歌》寫卷的抄寫時間下限。S.4037卷背又抄有「乙亥年正月十日春座局席社司轉帖」[11]。帖中之「主人樊佛奴」還見於住田智兒藏《金剛經贊》,該寫卷有如下題記「丁卯年三月十一日三界寺學士郎樊佛奴請金剛贊記」。[12]考慮到敦煌歸義軍史實和敦煌文獻紀年特徵,S.4037 「乙亥年正月十日春座局席社司轉帖」之「乙亥年」,應為曹議金始任歸義軍節度使的915年,S.4037存見《證道歌》文本的抄寫時間應距此不遠。雖然我們還沒有更直接的證據判斷出敦煌本《證道歌》抄寫時間的上限,但敦煌文獻存見《證道歌》寫本無疑是目前所見最早的《證道歌》文本。
由於抄寫目的多為自我閱讀或書手文化水平較低,敦煌文獻所見釋氏歌偈銘叢抄廣泛存在俗字或訛字現象。P.2104v欄框頂端橫抄有「招覺大師一宿覺」,且抄寫字跡與同卷所抄《證道歌》文本內容不同,應是敦煌寺學學士郎在閱讀《證道歌》文本時補寫時,誤將「真覺大師」抄成了「招覺大師」。徐俊先生頗疑敦煌本《證道歌》抄自同一母本[13]。如果此說成立,我們可以進一步大膽的推測,敦煌文獻《證道歌》6個寫卷所據母本,署名即是「真覺和尚」,只是該母本未被能保存至今。作為莫高窟藏經洞遺留手寫紙本文獻,敦煌本《證道歌》不能完整呈現不同文本介質下傳播之狀貌,只有將其與傳世文獻、石刻史料綜合考察,才能獲得真實。
三、廣州六榕寺宋刻《證道歌碑》:現存唯一《證道歌》石刻史料
玄覺及其《證道歌》碑銘史料,傳世文獻多有記載。《宋高僧傳》載,括州刺史李邕曾「列覺行錄為碑」[14]。李元陽《崇聖寺重器可寶者記》雲,雲南大理崇聖寺有元刻「《證道歌》二碑」,「為寺僧圓護手書。其用筆與趙孟頫同三昧,為世所爭。」[15]惜今均已不傳。目前所見存世者,僅有廣州六榕寺宋刻《證道歌碑》。
此碑正面篆額題「皇宋廣州重開永嘉」,碑陰楷書「證道歌碑」四字,惜未引起學界關注。此碑原已裂為六塊碎石,散亂堆放在該寺「補榕亭」側。清代廣東學政翁方綱首先注意到其中額題「皇宋廣州重開永嘉」之殘碑,並將六塊碑石復而為一,澤被後世,嘉惠學林。碑文雖漫漶不清,但從首句至「龍象蹴蹋潤無邊,三乘五性皆醒悟」句大部仍可識讀,且文末跋有「丙子」紀年。六榕寺另有唐王勃《廣州寶莊嚴寺舍利塔碑》和北宋蘇軾「六榕」題字石額,且「六榕」題字石額小字楷書「眉山軾題並書」,又有陽刻印文「東坡居士」,翁氏《粵東金石錄》在所撰提要中推斷《證道歌碑》為蘇軾貶謫惠州途徑此書時所書,跋語之「丙子」應是紹聖三年(1096)[16]。雖缺乏可靠依據,但也可備一說。此後,道光《廣東通志·金石略》、同治《廣州府志》、光緒《廣東考古輯要》均承襲《粵東金石略》,對《證道歌碑》予以敘錄,惜未錄文[17]。未刊本《廣州六榕寺志》亦載有題署「凈慧寺證道歌碑」者,但與《證道歌碑》字句有異。「凈慧寺」為六榕寺原稱,「凈慧寺證道歌碑」錄文疑經後人補改。今有《廣州寺庵碑銘集》、《廣州碑刻集》二家錄文,筆者親往六榕寺比勘原碑,發現《廣州寺庵碑銘集》誤校漏校者較多,而《廣州碑刻集》校錄精審可考,有興趣的學者可以參看[18]。
文獻典籍在傳抄、刻印、整理過程中,不免發生一些脫衍訛誤,乃至「書三寫,魚成魯,虛成虎」[19]。作為寫本時代遺留的敦煌本《證道歌》,輾轉傳抄時錯訛失誤較多,且存在著作者誤署和詩題異名現象。《景德錄》經刊削裁定,奉詔入藏後付諸刊印,後世翻刻時由於版本不一,《證道歌》文字歧異之處尚存。若要理清《證道歌》唐宋之際的文本和傳播,就要秉承「歸其真正」、「克複其就」的校勘觀念,改訛文、補脫文、去衍文,恢復《證道歌》之本來面貌,為禪詩傳播研究提供定本[20]。正如胡適先生所言:「文件越古,傳寫的次數越多,錯誤的機會也越多。校勘學的任務是要改正這些傳寫的錯誤,恢復一個文件的本來面目,或使它和原本相差最微。」[21]廣州六榕寺宋刻《證道歌碑》,是目前所見唯一《證道歌》石刻史料,文獻校勘價值極高。
由於抄寫習慣和知識水平的差異,敦煌文獻之書手在抄寫過程中不存在「定本」概念,抄寫隨意、異文叢生。敦煌本《證道歌》自然錯抄、俗寫較為突出,進而產生不同的寫本形態。而廣州六榕寺宋刻《證道歌碑》之刊刻,石工需經選石、模勒、攜刻等流程方能完成。雖然有的文字刻石作品沒有書丹,由工匠直接攜刻;有的是先由書家書丹上石,用硃砂直接寫於碑石之上,然後由人完成攜刻。但《證道歌碑》既為寺院供養之物,且碑體嚴謹、有篆有楷,自然是經過模勒、上石,最後完成攜刻,碑文攜刻底本應是當時流行於廣州寺院叢林的《證道歌》版本。筆者將敦煌本《證道歌》、宋刻《證道歌碑》和《景德錄》卷30《永嘉真覺大師證道歌》進行對校後發現,宋刻《證道歌碑》殘存內容與敦煌本《證道歌》有別者多,與《景德錄》卷30《真覺大師證道歌》有異者少,應分屬三個不同的版本系統。為更好呈現文本內容之異同,列表如下[22]:
敦煌本《證道歌》、廣州六榕寺宋刻《證道歌碑》、《景德錄》卷30《永嘉真覺大師證道歌》對校表
(以上表格僅為涉及《證道歌》文本義理者,訛字、俗字、同音假借、同音異譯之類未納入列表。)
綜上所述,唐釋玄覺《證道歌》自產生以後,不論在輾轉抄寫為主要傳播方式的寫本時期,還是在雕版刻印得到普遍應用的刻本時代,都以其易誦上口的語言形式成功宣揚了永嘉禪觀。敦煌本《證道歌》抄寫時間跨度較大,幾與敦煌曹氏歸義軍同期,保留了《證道歌》在晚唐五代時期以寫本傳抄的真實形態,是目前所見最早的《證道歌》文本。北宋道原《景德傳燈錄》是最早全文引錄《證道歌》的傳世文獻。《證道歌》在兩宋時期的刊刻與傳播,和北宋道原《景德傳燈錄》的修編與入藏密不可分。廣州六榕寺宋刻《證道歌碑》是現存唯一的《證道歌》石刻,所據底本應是傳播於兩宋時期民間寺院的另一《證道歌》版本。敦煌本《證道歌》、宋刻《證道歌碑》、傳世文獻所見《證道歌》及其注本,彼此文本內容互有異同,分別屬於唐宋時期三個不同的版本系統。《證道歌》不僅風靡於中原地區文人士子、民間蕭寺,而且傳播範圍西達敦煌、南到廣州、東至韓國和日本,我們甚至可以從中勾勒出一條文化傳播的「絲綢之路」。同時,從版本與傳播的視角,詳細考察敦煌文獻、傳世文獻、石刻史料所見《證道歌》各版本,既能梳理出玄覺《證道歌》在不同書寫介質下的傳播過程,也讓我們感受到不斷流淌著的文化脈絡,進而喚醒版本學較為靜止的研究狀態,使其呈現出更為真實而流動的文化面相。
[①][北宋]善卿撰、佛光大藏經編修委員會編《佛光大藏經禪藏 雜集部 祖庭事苑二》,佛光出版社,1994年,頁780。
[②][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卷四《經籍會通四》,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年,頁45。
[③]李致忠《古書版本學概論》,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0年,頁55-56。
[④][北宋]蘇軾撰、孔凡禮點校《蘇軾文集》,中華書局,1986年,頁359。
[⑤][宋]楊億《武夷新集》,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頁125;又見於四川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編《全宋文》卷二九五,1990年,頁725。
[⑥]此錄在傳世文獻中早已軼失,1933年山西趙城廣勝寺發現《金版大藏經》時,此錄又重現於世,後被收入《宋藏遺珍》之中。近年由中華大藏經編輯局編纂的《中華大藏經》第73冊亦收錄有《大中祥符法寶錄》。
[⑦][日]圓仁原著、[中國]白化文校注《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校注》,花山文藝出版社,2007年,頁551。
[⑧][日]圓仁原著,[中國]白化文等校注《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校注》,花山文藝出版社,2007年,頁526。
[⑨][日]圓仁原著,[中國]白化文等校注《入唐求法巡禮行記校注》,花山文藝出版社,2007年,頁532。
[⑩]《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敦煌西域文獻》第5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243-245。
[11]《英藏敦煌文獻(漢文佛經以外部分)》第5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頁233。
[12][日]池田溫《中國古代寫本識語集錄》,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1990年,頁500。
[13]徐俊《關於「禪門秘要訣」——敦煌釋氏歌偈寫本三種合校》,《慶祝吳其昱先生八秩華誕敦煌學特刊》,文津出版社,2000年,頁223;又見於徐氏《敦煌詩集殘卷輯考》,中華書局,2000年,頁2。
[14]《宋高僧傳》玄覺傳實本自李邕所撰碑銘。陳垣先生對此曾有專論:「古人著書,除類書外,多不注出典。此書所本,多是碑文,故每傳恆言某某為立碑銘或塔銘,此即本傳所據,不啻註明出處。」參看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卷二《宋高僧傳》,中華書局,1997年,頁40。
[15][明]李元陽《李元陽集 散文卷》,雲南大學出版社,2008年,頁77。
[16]翁方綱著、歐廣勇補註,《粵東金石略補註》,廣東人民出版社,2012年,頁33-34。
[17]阮元主修、梁中民點校《廣東通志·金石略》,廣東人民出版社,2011年,頁242;周廣《廣東考古輯要》,《石刻史料新編》第二輯,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頁11369。
[18]冼劍民、陳鴻鈞《廣州碑刻集》,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頁158-169。李仲偉、林子雄《廣州寺庵碑銘集》,廣東人民出版社,2008年,頁76-78。
[19]王明《抱朴子內篇校釋》,中華書局,1985年,頁335。
[20][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漢書》卷首《漢書序例》,中華書局,1962年,頁2。
[21]胡適《校勘學方法論——序陳垣先生的〈元典章校補釋例〉》,《胡適精品集(七)》,光明日報出版社,1998年,頁151。
[22]徐俊先生以P.2104為底本,校以P.2105、S.4037等卷,已對敦煌本《證道歌》進行精審校勘,可作定本。參看《關於「禪門秘要訣」——敦煌釋氏歌偈寫本三種合校》,《慶祝吳其昱先生八秩華誕敦煌學特刊》,文津出版社,2000年,頁229-233;又見於徐氏《敦煌詩集殘卷輯考》,中華書局,2000年,頁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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