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婚姻法下,只有一種男人值得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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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姑娘給我講了自己的糾結。
她說她和男朋友打算今年五一小長假結婚,男朋友家在他上大學的時候就在市區買了一套房子,現在已經全款付清。
按照當地的風俗,如果男方已經有房子,女方一般負責裝修、陪嫁車子等。
她們家也有能力裝修,因為是打算用來結婚的房子,也不可能裝修得很差,雖然沒有房款多,但也不是一筆小錢。
可是這套房子是男朋友的婚前財產,萬一離婚的話,所有的裝修款都沒有了,所以她希望能把自己的名字加上,這樣自己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住在裡面也有女主人的感覺。
可是怎麼加名讓她犯了難,如果自己提出來吧,怕男朋友不答應,也怕男朋友答應得太勉強,心裡有了疙瘩,為以後的日子埋下隱患。
所以,姑娘想問的是:
怎麼才能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又不影響感情?
還有一位姑娘也在結婚之際遇到了問題。
她說她和男朋友已經見過雙方家長,打算今年結婚,兩人的家境差不多,可以說是門當戶對,她父母對她說:他們出多少聘禮,我們就給多少陪嫁,絕不讓你委屈。
姑娘很滿意,覺得父母很疼愛自己,結果,到了商量彩禮的環節,男朋友告訴她,他家出多少聘禮,她家就要給雙倍陪嫁。
姑娘說我父母已經說了,你們出多少聘禮,我們就給多少陪嫁,這樣很公平。
但男朋友很不滿意,告訴她他們出多少聘禮,她們必須給雙倍陪嫁,這是當地風俗。
姑娘對我說:
我們這裡根本沒有這樣的風俗,可是他堅持說風俗就是這樣的,我父母有些積蓄,可是他們老了,自己也要花錢,身邊沒有錢傍身怎麼行?
我說我們最多就是一比一給陪嫁,他說我不肯出雙倍陪嫁也沒關係,但房子就不能寫我的名字了。
其實我不是個很在意金錢房子的人,如果沒有這件事,寫不寫我的名字都沒關係,可是現在我有點擔心了,我怕萬一他變心,我就一無所有了,而且這是我父母辛辛苦苦存下的積蓄,我該怎麼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前段時間,我寫了一篇文章,講了現有法律下,夫妻雙方的財產是如何分配的,很多姑娘都留言諮詢,到底該怎麼保障自己的利益。
有的問,家裡的房子車子都在老公的名下,那萬一離婚自己是不是什麼都沒有了?
有的問,房子是老公婚前付首付的,自己也參與了還貸,那是不是也有自己的份?不會什麼都沒有吧?
還有的問現在的房子雖然是婚後買的,可是買房的錢卻是老公家拆遷的補償款,這會影響財產分割嗎?
財產分割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得清的,都是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信息量不足的時候,根本無法分析。
但是,這些消息無一不是透露了女人們在婚姻里缺乏安全感,紛紛都在琢磨,萬一離婚,自己還能剩下什麼。
其實,這也怪不得女人們。
大多數女人在婚姻家庭里,承擔了大部分的家務、養育孩子、照顧老人等日常事務,多多少少影響了事業發展。
無論現有收入還是賺錢能力,基本都弱於男人,可是婚姻法卻沒有明確肯定女人們的這部分付出。
再加上現在年年攀升的離婚率和婚外情,讓很多女人杯弓蛇影,提心弔膽,生怕自己一把年紀的時候,被掃地出門,晚景凄涼,所以迫切地希望自己在財產上有足夠的保障。
於是,房產證上沒有名字的,開始糾結怎麼加上自己的名字,財政大權不在自己手上的,開始琢磨怎麼拿到家裡的財政大權。
可是,她們也知道,財產是最敏感的東西,哪怕是經年夫妻,也有諸多忌諱。
若突然提出這種要求,輕則不歡而散,重則矛盾激化,所以她們想要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不會影響感情,又能消除自己的擔心。
2011年,有位鄰居看了司法解釋三,又對比了自己的情況,頓時後背都冒冷汗。
家裡的房子是公公婆婆給的,名字是公公的,車子在老公名下,因為老公善於投資理財,家裡的錢基本都在他手裡,按月給她家用。
而她生完孩子後,基本沒工作了,只是偶爾做過幾份工資不高,時間自由的兼職,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都有問題。
想到萬一離婚後,自己幾乎會一無所有,她睡不著了,覺得必須改變現在被動的地位。
於是,她去諮詢了專業律師,得知如果公公婆婆肯把房子過戶到他們夫妻名下,寫上她的名字,就屬於贈予行為,萬一離婚,她就有權分房子了。
可是,當她琢磨了幾天之後,七拐八拐地提出了房子的要求,沒有一個人響應她,覺得這麼多年都過來了,莫名其妙過戶房子幹什麼。
尤其是她老公,問她是不是有什麼想法,公公婆婆也是一臉疑惑加防備地審視著她。
她猶豫了,知道再提下去可能會造成家庭矛盾,只能先放一放,以後找機會再說。
車子她沒多少興趣,一來不是很貴,二來折現也沒多少錢,她看中的是家裡的財政大權,和老公提出由她來打理家裡的財政。
老公淡淡地說:你擅長嗎?
她再接再厲地說自己可以學啊,但老公不置可否,說財政大權無所謂在誰手上,誰更擅長就誰打理。
她沒有更好的理由站得住腳,也只能謀後而動。
最後,超級沒安全感的她,只好偷偷存起了私房錢,去年年底的時候,她告訴我已經存了60萬私房錢,但夫妻感情卻大不如前了。
這幾年,老公老說她花錢大手大腳,也懷疑過她,感覺兩人不像夫妻,倒像相互防備的合作者。
所以,她一方面覺得必須多為自己打算,一方面又不知道這樣做到底值不值得。
她也問了那個問題:怎麼才能既不影響夫妻感情,又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女人們開始懂得保護自己,懂得考慮未來的風險,這是好事,更是進步,但這只是法律層面上的事,它能保障你最後不會一無所有,但無法保證你婚姻幸福美滿。
如果一個男人不能主動保障你的權益,要你處處籌謀,這輩子,你會過得相當累,更別談什麼婚姻質量、靈魂伴侶之類。
可能有人會說這世上哪有兩全其美的辦法,但在這件事上,還真有。
回到第一位姑娘的問題上,能滿足她要求的解決辦法只有一個:對方主動提出在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
只有這樣,才能皆大歡喜,換言之,真正能保障女人權益,能讓女人安心的男人,只有一種:
能主動替你考慮,無論是你的感受還是實際利益。
否則,哪怕你再注意方式方法,再有計謀手段,也免不了不歡而散。
如果你找的不是這種男人,不管你多麼精明絕倫,這一生,也必然時時處在防備警惕中。
生怕被枕邊人算計,必然心累到極點,既無法享受婚姻的安寧,也無法得到男人的柔情,甚至不如獨自一人來得瀟洒自在。
這世上,只有一種男人才能令女人心安:
那就是主動保障你的利益,無需你天天絞盡腦汁,患得患失,更不會把所有風險,轉嫁到你身上。
這樣的男人,無論緣在緣盡,都不會對你趕盡殺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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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情:作家,編劇,雲意軒翡翠創始人,著有《做一個剛剛好的女子》等書,新書《做一個有風骨的女子:不迎合,不媚俗》、《純真如你》正在熱銷中。微博@晚情的小窩,個人公眾平台:傾我們所能去生活(wanqingdepingt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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