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洋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被告須道歉並賠償5萬元
娛樂
04-17
今日,楊洋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行為存在多處失實,歪曲事實、且使用侮辱性言辭攻擊原告,侵犯了楊洋的名譽權,判決趙某向其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據悉,2016年12月,網友趙某以其微博賬號發布題為「楊洋、楊洋團隊及楊洋粉絲做的極品事情」的長篇微博,通過虛構事實、斷章取義及侮辱性的言辭,對楊洋進行了惡意侮辱及誹謗。楊洋方認為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對楊洋的名譽權的嚴重侵犯,將趙某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