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從嚴趨勢下,短視頻平台如何合規發展?
楊 陽騰訊公司高級法律顧問
李燦鋒騰訊公司法律顧問
近日,短視頻領域迎來監管風暴,「內涵段子」APP被永久關停。與此同時,人民日報發文評「短視頻上癮」現象,直指很多短視頻傳播及時行樂、違反秩序、離析傳統等非主流觀念,在「審丑」的道路上越走越遠,呼籲「警惕短視頻的負面效應」。
四月十日晚,「抖音」App宣布本周內反沉迷系統將正式上線。十一日中午,抖音表示系統將全面升級,期間直播功能與評論功能將停止使用,待升級完畢後再次開通。
其實在此次風波之前,快手、火山小視頻等短視頻平台已經被下架。對短視頻的監管風暴還在持續升級中,短視頻平台迎來了史上最嚴監管,嚴格的監管政策在試圖清朗互聯網空間視聽環境的同時也為短視頻平台送上了達摩克利斯之劍。在此,筆者試將短視頻平台合規發展的要點總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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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據業務開展具備相關資質,不得無證「裸奔」
從事互聯網短視頻服務需持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根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是指製作、編輯、集成並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活動。
短視頻平台從服務的本質來看屬於向公眾提供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活動,而根據《規定》,從事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應當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以下簡稱「視聽許可證」)。從上述分析可見,從事互聯網短視頻服務的機構應當持有「視聽許可證」。
「視聽許可證」從業務類別上分為四類,由廣電主管部門按照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的業務類別、接收終端、傳輸網路等項目分類核發。
概括而言,第一類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主要針對的是廣播電台、電視台形態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包括了時政類視聽新聞節目首發服務及重大政治、軍事、經濟、社會、文化、體育等活動、事件的實況視音頻直播服務等;
第二類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涵蓋了時政類視聽新聞節目轉載服務及一般社會團體文化活動、體育賽事等組織活動的實況視音頻直播服務等;
第三類包括了聚合網上視聽節目的服務及轉髮網民上傳視聽節目的服務;
第四類為互聯網視聽節目轉播類服務。
短視頻平台應該按照自己的業務規劃取得含有相應業務類別的「視聽許可證」。但在實際業務開展中,由於申請「視聽許可證」的基本條件之一為「申辦單位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這個門檻攔住了絕大多數的短視頻領域從業者。
在實踐中大量不符合申辦條件的短視頻平台採取了收購持有「視聽許可證」的公司或掛靠在國有控股的視音頻類公司名下的方式嘗試規避監管風險,但這些方式可能會導致短視頻平台承擔巨額的費用支出,同時也因被收購公司或掛靠公司的不可控而導致了一定程度的業務風險。但無論如何,無證「裸奔」的現象將逐漸退出歷史舞台。
如開展「短視頻+新聞資訊」業務則需持有《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近年來,隨著網路視頻用戶規模的持續增高、4G網路的普及,新聞的視頻化幾乎成為了一種必然的表達方式。短視頻以其時效性、可信性、直觀性幾乎成為了突發性新聞事件報道的最佳選擇,「短視頻+新聞資訊」的表達方式從傳播上獲得了大量的用戶關注。
早在2014年,央視記者就通過「秒拍」App進行了實時全面報道兩會的「短視頻+新聞資訊」創舉,目前大量新聞「自由人」也步入了短視頻新聞時代,通過短視頻平台向公眾提供新聞信息服務已是大勢所趨。
根據2017年施行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新聞信息是指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道、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道、評論。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以下簡稱「新聞許可證」)。
綜合上述分析,如短視頻平台希望能趕上這趟「短視頻+新聞資訊」的時代列車,則需事先加持新聞許可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包括采編髮布服務、轉載服務及傳播平台服務。從這三類服務的門檻來看,采編髮布服務的申請單位應為新聞單位或新聞宣傳部門主管的單位,對於短視頻平台而言,很難獲得「采編髮布」資質。2017年底,一點資訊獲得了「轉載」與「傳播平台服務」類別的新聞許可證,標誌著新興的移動資訊聚合和推薦平台的規範化管理進入了監管的實質階段。
2
需規範短視頻製作、傳播內容,不得含有不當內容
四月初,央視多次報道短視頻平台上「未婚媽媽」等亂象視頻,點名相關平台方,引發了社會熱議。隨後火山小視頻和快手分別公開致歉。四月四日廣電總局約談「今日頭條」、「快手」網站主要負責人,要求立即下線網站上的低俗、暴力、血腥、色情、有害問題節目。
而事實上,以上這些因為內容涉嫌低俗、色情而導致短視頻平台被相關部門處罰懲戒的現象早已多次發生。今年年初,惡搞黃河大合唱的短視頻在網路流傳,引發了創作者冼星海、光未然的後人及網民的憤怒和不滿,文化和旅遊部追根溯源嚴查了惡搞視頻的源頭製作公司,處以高額罰款。
從這些不規範的內容引起,廣電總局進一步加強了對PGC、UGC等短視頻的管理,將監管重心轉移到網民上傳渠道以及境外非法內容上。由此,廣電總局三月底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網路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從製作、播出、冠名等不同方面提出了四點要求,其中短視頻內容的製作及傳播需格外注意以下三點:
第一,「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通過本款明確禁止了短視頻內容對「經典文藝作品」的篡改、惡搞行為,經典文藝作品中包括了四大名著、革命經典作品及英雄人物等;同時,要求不得為網民上傳存在導向問題、版權問題、內容問題的類似重編節目提供傳播渠道;
第二,「加強網上片花、預告片等視聽節目管理」,本款明確了所播出的片花、預告片應為合法影視作品,原則上不得播出非法有害影視節目的片花和預告片;
第三,「加強對各類節目接受冠名、贊助的管理」,本款規定了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在接受冠名、贊助時需要事先核驗冠名或贊助方的資質,如果冠名或贊助方是未取得《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但仍在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機構,則不得開展本合作。
短視頻市場之所以能夠繁榮發展,離不開當下社會文化的依託。當今社會,特別是在一線城市,經濟發展迅猛、生活節奏加快、生活壓力加大,短視頻作為一種「快餐文化」,為網民緩解壓力提供了重要渠道,是人民文化娛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短視頻平台的存在從社會發展來看是具有必然性的,也是具有巨大價值的。
但是,我們同樣需要關注到,短視頻的用戶量大、信息龐雜,因此對內容進行甄別並協助清朗互聯網空間視聽環境應成為短視頻從業者的頭等大事。「內涵段子」等短視頻App的命運督促短視頻從業者需更加關注監管,努力推動網路凈化和市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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