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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覺支之三——精進覺支

今天來看第三個覺支——精進覺支。

覺悟與解脫完全掌握於每個人自己的手上。在培育了念覺支與擇法覺支之後,每個人都要會自己的修證悟做出適當的努力,依靠自己的力量開啟解脫之門。

節選自《七覺支》

毗耶達西法師 PIYADASSIMAHA THERA 著

佛教慈慧服務中心 譯

第三支是精進覺支。精進是「善心所」的其中一個,亦是「八正道」中的第六正道,稱為「正精進」。

譯註:在南傳佛教的阿毗達摩中,有將行蘊細分為五十個不同的心所,而精進與喜是其中兩個善心所。

佛陀的生活清楚顯示出他的德行與心靈從不疲乏,從他開悟的一刻直至入滅,他都是不怕各種困難與阻礙,努力地到處教化眾生,永不言倦;對利益眾生的事情,他從不鬆懈。雖然佛陀的身體也有生病的時候,但他的內心永遠都保持警覺和活力充沛。因此他說:

超越煩惱的聖者,

具無窮盡的精力----

全為眾生的福樂,

全為眾生的安穩。

「佛法是為熱誠、有力、堅定的人而設,並不是為懈怠的人而設的。」(*注一)

注一:《增支部》八:三十經

佛陀從不宣稱他是具有拯救不善眾生能力的救世者,他只是宣稱每個眾生都要承擔自己的惡行所帶來的後果。

佛陀曾說每個人自己都要付出適當的努力,精勤地去取證解脫。

佛陀只是正道的揭示者,而不是神教中所說的能拯救靈魂的救世者。神教當中的拯救人類的觀念易使入懈怠、懦弱、獃滯及愚昧。而佛法對我們的幫助是間接的、若要從眾苦之中解脫出來,必須經過自己的努力鍛煉,改善自己的各種行為。

「以自己作為島嶼、以自己作為依靠。」(*注二)

注二:《長部》第十六《大般涅盤經》

佛陀就是這樣勸勉他的弟子要依靠自己的努力。

佛陀的弟子在任何情況之下,都不應放棄目標與努力,因佛陀本身就是一個從不放棄目標與努力的人,即使在他尋求覺悟,還未成佛的時候,他自己立下一個十分激勵的誓言:「絕不畏縮!堅決向前!」當一個修行考培育了念覺支與擇法覺支之後,就應進一步對自己的修證作出適當的精進。

精進有四方面的功能:

一、努力去根除心中已生起的惡法

二、努力去防止未生的惡法生起

三、努力去培育出未生的善法

四、努力去使已生的善法更加提升及增長(*注三)

注三:《增支部》四:十三經

在《中部》第二十經《粗想止息經》中提到:「正如一位能幹的木匠或木匠的弟子用一個細小的楔子來鑿出、弄掉、除去一較大的楔子那樣

譯註:這比喻以幼念來除掉粗念或以善念來除掉惡念。

當一位比丘內心生起一些與貪慾、瞋恚、愚痴相應的不善念時,他應去想及一些與善法相應的事物,那麽,不善念便會消失,而他的內心便會得到安住、止息、一心、專註。(*注四)

注四:以上經文取自於《法輪》佛學叢書第二十一《佛陀喬答摩的教義》

懈怠的人不能行踐清淨的道路,尋求覺悟的人應具勇猛的精進及堅定不移的決心。

覺悟與解脫完全掌握於每個人自己的手上。每一個人都應持之以恆地發揮自己堅毅的努力和尋求解脫的門徑。解脫之門從不上鎖;亦不是由任何人掌握著解脫之門的鑰匙,而需通過祈求或宗教儀式才能獲得。歸根究底,阻礙解脫的門及門鎖都只是由自己造出來的。

佛陀的戒德與行為就是一個勇猛精進的典範。他曾說:

「懈怠之人不努力,即使年青與力壯,常具昏沉心力弱,不得智慧及解脫。」(*注五)

注五:《法句經》第二八0誦

讓我們也學佛陀這樣發願吧----

「即使我的血、肉、筋、骨全都乾枯掉,我也絕不改變尋求覺悟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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