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羨慕古人娶妻納妾沒你想的那麼簡單
娶妻嚴格遵循六禮婚製作從此為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流傳至今,後世歷朝歷代的婚制都多數是在此基礎上加以變化而來。
中國古代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可是,古代男子如何納妾?妾的地位是怎樣的?男子可以隨便納妾嗎?納妾需要經過誰的同意?這些恐怕您就不知道了吧,那就接著往下看。
六禮指的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納采就是求婚,問名為請教女子的姓名(同姓不婚之故),納吉為占卜生辰八字是否合適,納徵為交納彩禮,請期為確定迎親日期,親迎為迎接新娘。周禮也規定女方到男方家居住。
而納妾則沒有必要。因為對於丈夫和妻子而言,妾不過是一個奴僕。主要用於滿足丈夫的生理需求。
納妾習俗始於商代。妾的起源主要有以下幾種:
1.買來的為妾。
2.私奔來的為妾。如孔母顏征。
3.搶奪來的為妾。如晉獻公攻打驪戎時,就搶來了驪姬和她的妹妹。
《禮記·內則》上明確地說著:「聘則為妻,奔則為妾。」
一夫一妻制確立之後,只有符合婚嫁禮俗的兩性結合,才被認為是合法夫妻。
也就是說,未行婚禮即為妾。並不是婚禮有別,而是後者一般沒有經過婚禮。就算是有,也不會很完備。
傳說周文王就有后妃24人。秦始皇滅六國後,曾將原六國宮中與各地挑選出來的佳麗上千人,全部收入阿房宮中。到了漢朝,漢元帝寵幸3000宮人,東漢桓帝蓄美5000。到了晉炎帝時,後宮美女竟然超過了1萬人。隋場帝的後宮雖然只有5000人,加上各地的行宮,宮女人數也超過1萬。最高記錄的保持者還要數唐明皇李隆基,當時從都城皇宮到各地行宮的宮女人數竟達萬之眾。
宋代以後,帝王們的後宮妃妾開始減少。這並非說明帝王們不再好色,而是他們較以前的帝王們更務實了。據紀曉嵐記載:明代熹宗在天啟元年派人到天下各地選撥了5000名年少美女進京面試,第一關為檢驗形體,只有1000人過關,有4000名佳麗被淘汰,第二關檢驗「私處」,結果只有300人過關,第三關進宮「實習」,一個月後,只有50人被封妃繽,方能得到皇帝的寵幸
除了帝王廣納天下美色之外,中國古代的民間也是納妾成風。如《紅樓夢》中的平兒、香菱都屬於小妾。就連以剛正不阿著稱的海瑞,也在年過花甲之時,買了兩個年輕的小妾,以至妻妾爭寵,導致兩妾同時自殺。「舉杯邀明月,低頭思故鄉」這樣的佳句已是我們耳熟能詳的,唐代大詩人李白也是一位一夫多妻制度的「執行者」。李白性情豪放,風流調悅,洒脫不群,酒色二品最為鍾情。據考證,李白不僅娶妻四次,而且小妾多得難以計算。李白也在自己的詩句中充分表現過,如「余亦如流萍,隨波樂休明。自有兩少妾,雙騎駿馬行」等。清末紅頂商人胡雪岩更是妻妾成群。
在明代,法律上還明文規定:凡男子年滿40而無後嗣者,得納妾。這是因為中國有所謂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古訓,娶上幾個小老婆,都是為了給祖宗延續香火。這也給中國古代男子納妾找到了一個很好的註腳,使納妾變成了一種堂而皇之的行為。當然,納妾現象只是體現在富裕人家及官宦人家的,貧苦百姓一日三餐尚無著落,又何談三妻四妾、「雙騎駿馬行」呢?在封建統治時代,一邊是「朱門酒肉臭」,妻妾成群,而另一邊則是「路有凍死骨」,一生無力娶妻,孤獨而亡。所以這裡可以看到,納妾只是少數人的特權,而對於廣大的平民百姓來說是不能納妾的。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時期,更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事後照樣得離異。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昵,卻沒有資格稱為妻子。而中國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書籍《禮記》則說得更為清楚:「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