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期間,槍殺自己領導?解放後,被授開國上校軍銜
原標題:戰爭期間,槍殺自己領導?解放後,被授開國上校軍銜
戰爭是殘酷的,有很多人死在了勝利的路上,看不到勝利的那個一刻。尤其是在戰場之上,子彈是不長眼睛的,擦槍走火是難免的。抗日時期,有一個叫呂赤的高級官員就被自己的下屬開槍打死,完全是場意外,他叫陳伯鈞。開槍打死領導不光沒收到懲罰,解放後,還被受以上將軍銜。今天我們就來講一講陳伯鈞究竟有什麼本事能殺人不償命,反而脫穎而出?
我們先從呂赤說起,他是四川人,黃埔軍校畢業,與林彪是同學,參加過多次著名的戰役,資歷深厚,有勇有謀。
1925年,毛主席創立了工農革命軍軍官教導隊,呂赤為隊長,副隊長恰恰就是陳伯鈞,年僅17歲,小小年紀,擔此重任,可見實力。
說起陳伯鈞打死呂赤還要從1928年3月的一天說起,陳伯鈞在戰場之上撿到一把生鏽的手槍,年輕氣盛的他拿到呂赤面前炫耀,呂赤笑著說槍銹成這樣,沒辦法用了,陳伯鈞不信邪,拿回去重新修理,翻新,讓呂赤刮目相看。
一把槍就這樣引起了一場血案。幾天之後,陳伯鈞拿著修好的手槍找到呂赤,開玩笑的頂在呂赤的頭上,隨機勾動扳機,「砰」呂赤倒在了血泊里。
這可把陳伯鈞嚇壞了,自己的本以是嚇一嚇呂赤,讓他沒想到的是,槍裡面居然還有子彈,釀成了這場悲劇。在場的人在周圍看到後,立馬把劉伯駿押解到毛主席前面。
一命償一命放在軍隊也是行得通的,但是毛主席考慮到,兩個皆是人才,已經死了一個了,不想再失去一個。於是,對陳伯鈞說,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打了他100大板,讓其戴罪立功,並降其軍銜。
此件事後,陳伯鈞深知「戴罪立功」的道理,不要命的奔赴戰場,屢建奇功,並多次在各部隊擔任要職,皆是軍級以上,解放後,被授予上將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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