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這些屬於你的錢,千萬記住拿,你忘了拿就充公了!
除了每月打到卡里的工資,以及每年發放一次的年終獎之外,以下5種員工應領取工資的情況,很多職場人並不熟悉,甚至可以說是完全概念!以至於都忘了要去領取,這就損失大了,因為你不拿,就直接充公了。
一起來來看看這些屬於員工的錢都有哪些。
1、經濟補償金
員工離職後,大多數情況,是能夠得到一筆賠償金的,我們稱之為經濟補償金。賠償標準:按員工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來進行賠償支付。工作不滿一年的,可按一年來算。不足六個月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半個月工資進行經濟補償。
2、未休年休假工資
我國勞動法規定,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
如果員工不休年假,用人單位需另外支付員工相當於日工資收入200%的未休年休假工資。
重點來了!關於年假工資,即使你要辭職了,也依然生效!
3、雙倍工資
什麼時候員工能獲得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這裡面傳遞了一個關鍵信息:
上班後,公司超過一個月仍然沒有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非自己原因導致的無簽署)。
這個條件吻合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你雙倍工資。這個計算的時間是從你上班當天起1個月後,終結時間是用工時間起1年,最長計算時限為11個月。
4、工傷醫療期工資
這個也是有規定的,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加班這事,上班族應該都體驗過。
無論多大多小的公司,員工都有可能需要在周末、節假日等法定休息時間加班。
如果是周六日,用人單位可以優先安排補休,如若無法補休,就需要支付不少於工資200%的加班費,倘若是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想要用調休替代加班?對不起,那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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