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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神葯面紗:除了鴻茅藥酒,這3種也別跟風買了!

打開手機,39醫藥君著實驚訝了一把,這兩天的新聞都被「鴻茅藥酒」承包了,據說之前投了過億的廣告,反響平平。現在鴻茅葯業卻因一篇網文,便動用警力跨省抓人的舉動,一躍而上佔據了各大新聞媒體的頭版頭條,這「免費的營銷」做得不錯。(先鼓個掌,papapa……)

話說回來,關於鴻茅藥酒的宣傳廣告可謂是鋪天蓋地,什麼腰疼,腿疼,疼!喝鴻茅藥酒;風濕痛,關節痛,痛!喝鴻茅藥酒;尿頻起夜,腎虛腰酸,虛!喝鴻茅藥酒。鴻茅藥酒祝您:每天兩口,把病喝走……

這些廣告詞,相信大家也是朗朗上口的。

目前在食葯監總局網站上取得最多藥品廣告批准文號的並非莎普愛思,而是鴻茅藥酒。

據食葯監總局官網顯示,自2011開始至今,由內蒙古鴻茅葯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鴻茅葯業」)生產的鴻茅藥酒已於近7年間取得1192個「蒙」字開頭的藥品廣告批准文號,是「阿膠」廣告數的2倍,是莎普愛思廣告數的3倍……

在這種廣告的輪番轟炸下,鴻茅藥酒的銷量劇增,不少人拿它當保健酒飲用。

鴻茅藥酒是葯不是酒

針對「鴻茅藥酒」宣傳廣告問題,國家葯監局給出回復。大致是鴻茅藥酒不是保健食品,而是非處方藥品;用藥過程可能會有不良反應,在使用時要注意參考說明書;國家會加強監督,嚴格藥品廣告的審批。

最後一句,比較有深意: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葯轉化為處方葯進行論證。

看來要對「鴻茅藥酒」進行新的定位。

違法廣告,弱化產品本質

且不說「鴻茅藥酒」最後走向何方,就虛假廣告對產品功效的過度包裝而言,這無疑是在混淆消費者對產品本身的定位。

比如說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莎普愛思涉嫌虛假宣傳」事件。

「看東西模糊、重影都是白內障癥狀」、「白內障,看不清,莎普愛思滴眼睛。」這是在電視上經常能看到的一則廣告,甚至到了讓人耳熟能詳的地步。這則廣告所推薦的產品,莎普愛思滴眼液,其主要成分是苄達賴氨酸。

這廣告無疑是在告訴大家,得了白內障,就用莎普愛思滴眼液。

多次公開質疑莎普愛思的同濟大學附屬東方醫院眼科主任崔紅平向媒體表示,老年人眼部疾病原因很多,並非看東西模糊、重影都是白內障導致,需要在醫院檢查才能確定。從現有學界觀點和證據來看,苄達賴氨酸可能對晶狀體混濁有抑制作用,但是作用如何、延緩作用有多大,目前仍然缺乏令人信服的多中心大樣本研究證據。但可以確定,它並無治療白內障的效果,目前治療白內障唯一的辦法就是手術。

同時,CFDA要求浙江食葯監局督促莎普愛思儘快啟動臨床有效性試驗,並於三年內將評價結果報CFDA藥品審評中心。為防止誤導消費者,該藥品批准廣告應嚴格按照說明書適應症中規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說明書適應症的文字內容。

再比如「流感神葯枇杷膏在美國爆紅」事件,把蜜煉川貝枇杷膏炒到了一瓶400多……

對於枇杷膏的走紅,有國內醫生指出,蜜煉川貝枇杷膏是一種止咳藥水,並沒有神奇的預防和治癒流感的療效。

北京世紀壇醫院藥師金銳表示,念慈菴蜜煉川貝枇杷膏屬於中成藥,臨床使用要講症型。「不同的人不一樣,什麼樣的特點都有可能。有的人是陰虛肺燥咳嗽,就可以用;有的人則可能是肺熱咳嗽,以痰熱咳嗽為主,肺燥不明顯。但是如果長期吃或者大量吃,那麼還是要考慮風險。」金銳說。

蜜煉川貝枇杷膏屬於甲類非處方葯,含有法半夏、苦杏仁等小毒中藥,從安全性上講有一定風險,畢竟這是藥品而不是保健食品,如果長期吃或者要吃幾瓶,還是需要請醫生或者藥師看一下是否對症。

又如「萬能神葯板藍根」幾乎每到流感季節,家家備用。2003年的非典、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兩次大的疫情,由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華中醫藥學會等官方的肯定,引發全民「板藍根搶購潮」,也給板藍根的身價帶來一輪又一輪的飆升,甚至一度達到30多元一包,從而將板藍根推上了「神壇」。

在2018年3月29日,國家藥典委發布了《關於板藍根顆粒質量標準擬增修訂的公示》,更正板藍根的功效:清熱解毒,涼血利咽。用於肺胃熱盛所致的咽喉腫痛、口咽乾燥、腮部腫脹;急性扁桃體炎、腮腺炎見上述證候者。

話說回來,相信大家在此之前對「鴻茅藥酒」的定位僅限於保健食品,廣告中呈現的一群老人面色紅潤地講述鴻茅藥酒的多種好處,這樣的廣告畫面在鴻茅藥酒歷年的廣告片中屢見不鮮,廣告中顯示:「風濕骨病怎麼辦,每天早晚喝鴻茅;腎虛尿頻怎麼辦,補腎強身喝鴻茅;脾胃虛寒怎麼辦,健脾養胃喝鴻茅;氣虛血虧怎麼辦,補氣補血喝鴻茅。六十七味藥材好,呵護爸媽更周到!一瓶鴻茅酒,天下兒女情。」等諸如此類的內容,不免有將鴻茅藥酒包裝成「神葯」的嫌疑。

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回復的消息,「鴻茅藥酒」目前為止是非處方葯,其功能主治為: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用於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以及婦女氣虛血虧。

新《廣告法》第十六條規定,非處方葯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而作為非處方葯的鴻茅藥酒,在廣告中,相關字樣展示不明顯,白色字體很小,出現時長也短,截圖後仔細閱讀方可看到上面寫有「兒童、孕婦禁服;陰虛陽亢者禁服;肝腎功能不全及酒精過敏者禁服;不良反應,尚不明確」。

值得一提的是,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葯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但卻屢禁不止。

在這裡39醫藥君提醒大家,像這種如同抗日神劇的廣告,其產品的質量是有待考核的,在國家大力監管廣告的同時,自己也要對其宣傳的產品多加了解,不能盲目的聽之信之,畢竟身體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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