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鈞儒後裔沈憲讀祖父在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的心聲
今天,我們邀請沈鈞儒之孫沈憲先生為我們朗讀其祖父在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的發言(摘選)。
1949年9月24日,沈鈞儒代表民盟在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發言,表示毫無保留地接受《共同綱領》等三個文件。
中國民主同盟這幾年來的鬥爭經驗,和中國人民近一百年來反對內外壓迫者的長期鬥爭經驗,都教訓了我們: 要完成這些重大的歷史任務,辦法是有的。這辦法就包含在我們所討論的三個文件裡面: 這就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草案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
新民主主義的政治原則,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機構,再加上民主集中的組織,團結協商的精神,這就成為目前我們所可能採取的總的方向和總的路線。只有採取這個方向和路線,革命建國大事業才能順利完成。不然,革命建國事業會失敗,或者會遭遇挫折。
「他的一生,可以說是呼法、立法和護法的一生」
得知要朗讀祖父近70年前的這篇發言,沈憲先生一口答應。
沈憲是沈鈞儒四子沈知津(原名)的兒子,目前工作、生活在浙江。對他而言,在紀念「五一口號」發布70周年之際,能夠通過媒體讓更多人聽到這篇文章,了解祖父和那一段歷史,意義重大。
沈憲
他告訴我們,沈鈞儒祖籍浙江嘉興,系清末進士,早年留學日本,回國後參加辛亥革命,1912年加入中國同盟會。
▍圖為1905年沈鈞儒在東京的留影。
1935年,他與宋慶齡等發起並組織了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積極開展抗日救亡運動,觸怒當局而遭入獄,為著名的「七君子」之一。之後,他為反對內戰爭取和平,建立和擴大愛國統一戰線作出了很大貢獻,是中國民主同盟的創始人之一。新中國成立後,歷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和民盟中央主席等職,被譽為「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幟」「愛國知識分子的光輝榜樣」。
法律史專業博士生導師郭世佑曾在《沈鈞儒與中國憲政民主》的序中評價:「他的一生,可以說是呼法、立法和護法的一生。」
▍1931年1月,沈鈞儒當選為上海律師公會執行委員。圖為上海律師公會第四屆全體執監委員合影。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沈鈞儒一生追求的法治夢有了空前樂觀的實現可能性。當天下午2時,沈鈞儒出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作為新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首任院長,他被歷史學家黎澍描述為「無比真誠而興奮地投入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創建新中國的工作。」
▍解放後,沈鈞儒在北京懷仁堂向劉少奇主席和周恩來總理彙報工作。
1954年,沈鈞儒參加了我國第一部憲法起草工作。而沈憲出生的那一年,也恰好是1954年。
這次會議代行了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這篇朗讀材料是時民盟中央副主席沈鈞儒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的發言。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開成立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於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舉行。中國共產黨及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等單位的代表(含候補代表)共662人參加了會議,誠為中國人民空前的一大盛會。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於1949年9月21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
這次會議代行了中國的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等重要文件,選舉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為副主席,同時選舉出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56人和由180人組成的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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