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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明初四大案

明朝那些事—明初四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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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道提醒:農曆二月三十

明初四大案又稱洪武四大案,是指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或為整頓吏治或為加強集權而策劃的四大案件,因四案而死者至少十萬人。

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發生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是指洪武帝誅殺宰相胡惟庸事件,隨後大肆株連殺戮功臣宿將,此案牽連甚廣。胡惟庸被殺,朱元璋罷左右丞相,廢除中書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設內閣供皇帝做為顧問。內閣大學士絲毫不如宰相,只有「票擬」權力,先送宦官,再由其上呈與皇帝。從此中國再無宰相一職。

胡惟庸被殺後,此案並未了結,他的罪名也在不斷升級。開始只是說胡惟庸「擅權植黨」,後來,又加上了「通倭」、「通虜」和「謀反」等罪名,並不斷牽連、擴大化。該案的同謀犯越查越多,牽涉的面也越來越廣,株連蔓引,持續了數年也未能了結。

空印案

空印案是發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因空白蓋印公務文書而引發的案件。此案在當時受到朱元璋相當程度的重視,並因此誅殺數百名相關官員。實為一個冤案,然而其影響之廣,範圍之大,實屬罕見。

錢糧在運輸過程中會有損耗,所以從運送一直到戶部接收時的數字一定不會相符,在路上到底損耗了多少,官員們無法事先預知,只有到了戶部將要申報之時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額,所以派京官員都習慣用空印文書在京城才填寫實際的數目。明太祖朱元璋獲知此事後大為震怒,認為這是官員相互勾結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處罰所有相關官員。

郭桓案

郭桓案發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以其涉案金額巨大,對經濟領域影響深遠而為世人矚目。

朱元璋懷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趙全德夥同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吞盜官糧,於是下旨查辦。朱元璋令審刑司拷訊,此案牽連全國的十二個布政司,牽涉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至德等。總計一共損失精糧兩千四百萬擔,「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史稱「郭桓案」。

藍玉案

藍玉案發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涼國公藍玉謀反,株連殺戮功臣宿將的重大政治案件。朱元璋借藍玉案徹底剷除了將權對君權的潛在威脅,將軍權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

朱元璋借藍玉案徹底剷除了將權對皇權的潛在威脅,將軍權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隨後,他分大都督為左、右、前、後、中五軍都督府,與兵部相互制約,以分其權。五軍都督府只管軍籍和軍政,不能直接指揮軍隊。只有到戰時才有皇帝臨時任命總兵官,戰後總兵官須立即歸還將印,所統軍隊則歸駐其原來衛所。從此,諸將奉命惟謹,軍權皆出於朝廷,不敢有所專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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