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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自己 不犯過失

原 文

《論語里仁篇》

4.23子曰:「以約失之者鮮矣。」

論語學記 第88篇

【今譯】:孔子說:「以約束自我而有過失的人,是很少見的。」

【學記】:自我約束是一種美德,更是明白事理之後的一種自然而然的人生境界,他從不會因為自己所擁有的多而鋒芒畢露,傷及他人。更不會因為自滿而飛揚跋扈,犯下過失。自我約束就是謙虛,一如那田野里成熟的稻穀,永遠低垂著。自我約束就是和善,猶如那雨後的春風,給人清新和淡雅。

佛教的弘一大師曾說:「與人相處,不要炫耀自己,顯示自己的才華,否則,嫉妒、誹謗和障礙全來了。」你光芒四射,而使別人顯得暗淡,只會讓別人受傷,也會為自己惹來質疑。懂得收斂自己的光芒,可以避禍,使前進的路上少一些坎坷,多一些朋友。

聖賢教我們學習仁義道德,不是一把要求別人的尚方寶劍,更不是指責他人的工具。而是用來約束自己的,一切向內看,一切向內求,在一點一滴,一言一行中觀察自己的內心世界,向著謙虛、恭敬、寬容前行。

【感悟】:管好自己才不會犯下過失,給他人造成傷害。把每一個人都當成自己的老師,向卓越者靠攏,以醜陋者為鑒。

【注釋】:約心約行,可以免過失。夫天下之過皆因狂妄無知而生,天下之善皆因內斂謙和而成。故以生活為師,可以成人矣!

管好自己為約

指責他人生禍

善學以約成徳

言行所以無過

作者: 王鵬翔,傳統文化愛好者,習誦經典,體味快樂人生,此《學記》僅為一己之感悟,多有瑕疵,懇請仁者教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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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集義

《論語新解》:凡謹言慎行者是約,處財用儉約。從事學問事業為守約,人能以約自守,則所失自少矣。

《論語恆解》:夫天下之事理之所在則為之忠孝仁義,有當迫不及待。故失之宜指理言,以約則主敬,用中不失於理,自利於行而收斂之意亦在其中矣。

《論語正義》:孔安國曰:「俱不得中,奢則驕逸招禍,儉約無憂患。」

君子蘭損益盈謙,與時消息,于謙得六爻之吉,於豐勤日之中憂。天道人事,未有不始終於約者。約而為泰則無恆,泰而能約故可久。

曲禮曰:「傲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皆言約之道。

表記:子曰:『夫恭近禮,儉近仁,信近情,敬讓以行,此雖有過,其不甚矣。夫恭寡過,情可信,儉易容也,以此失之者,不亦鮮乎!』」

《論語集注》:謝氏曰:「不侈然以自放之謂約。」尹氏曰:「凡是約則鮮矣,非止謂儉也。」

《論語義疏》:言以儉約自處,雖不得中,而失國家者少也。

顏延之云:「秉小居薄,眾之所與,執多處豐,物之所去也。」

《論語點睛》:觀心為要。

參考書籍:《論語義疏》皇侃著,《四書集注》朱熹著,《論語點睛》蕅益大師著,《論語正義》劉寶楠著,《四書恆解》劉沅著,《論語講要》李炳南著,《論語新解》錢穆著,《論語別裁》南懷瑾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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