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型政黨制度之新
觀點提示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一黨」與「多黨」結合在一起,採取合作和協商的方式,為了中華民族強盛的共同理想目標而奮鬥。這不但是中國政治制度的獨創,也是世界政黨制度的獨創。
習近平同志在今年全國政協聯組會上,對我國政黨制度的鮮明特點作了新的闡述,他指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偉大政治創造,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對這一論斷,不少學者從利益表達、功能發揮、績效評估等角度對「新型政黨制度」之「新」予以了說明,本文則從比較政黨的視角略作闡釋,以深化人們對習近平同志這一論斷的認識。
與資本主義國家政黨制度相比之新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誕生之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政黨制度已經存在了將近250年。從政黨數目、相互關係、執政方式等要素綜合考察,西方政黨制度可分為「一黨制」「兩黨制」和「多黨制」。但無論哪種制度,都改變不了他們產生於、服務於資產階級根本利益的事實,如列寧所言,「在多數情況下,至少在現代的文明國家內,階級通常是由政黨來領導的」。之所以還會出現各種不同的政黨制度,只是在同一資產階級中存在不同的階層、集團並有各自特定利益而已。儘管某些時候,在某些國家和地區,代表工人階級和勞動群眾利益的政黨也能在政權機構中獲得參與的機會,但由於其階級基礎在經濟生活中處於屈從的地位,對整個資本主義世界的政黨政治運行能夠發揮的作用甚微。
一些國家和地區長期存在並難以解決的錯綜複雜的社會矛盾是「多黨制」產生的緣由,而「民意」得到較為充分表達、多黨輪流執政、政權更迭頻繁、行政效率不高,是其主要特徵。社會階級、階層結構,以及社會矛盾相對簡單,政治制度穩定性、延續性較強,為英美國家的「兩黨制」提供了社會環境,而勢均力敵、力量固化、惡性競爭,是其主要特點。這兩種政黨制度在「一黨制」出現之前,一直被政治學界視為常態,而「兩黨制」則更是理想狀態。1928年底和1933年底,義大利和德國分別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一黨制」。這種制度以個人獨裁為基礎,靠暴力和謊言來維繫,與近代政治文明格格不入,很快被歷史潮流拋棄。
與這些資本主義政黨制度相比,中國的政黨制度具有鮮明的不同:一是有科學的理論為指導。中國共產黨以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和立場對待政黨問題,不像西方那樣要麼出於道德主義、要麼出於功利主義解釋政黨的本性,而總是把政黨看成是階級利益的代表者和實現者,是一種社會現象和歷史現象,這就為中國政黨制度的選擇準備好了正確的認識基礎。二是尊重中國政治協商文化。從賡續中國優秀政治文化傳統出發,謹慎對待近代西方的政治理性主義,及其理論構建基礎上的代議制、選舉制,更加註重傳統協商政治理念的價值,「有話好好說,有事好商量」,以致往往採取在選舉之前先協商,這為中國政黨制度的選擇準備好了厚重的實踐基礎。三是態度開放包容,思想與時俱進。關注西方政黨制度、政黨活動特點演化狀況,並由此關注西方民主理論的發展態勢,既是中共對外交往決策的依據,也是它對中國政黨制度如何適應時代變化不斷做出調整、完善的重要思考材料。當然,對來自西方社會的無端指責,中國往往也採取堅決回擊的態度,這就保證了中國政黨制度既沿著正確的軌道前進,又始終充滿了生機與活力。
與其他社會主義國家政黨制度相比之新
在中國政黨制度產生和初步形成過程中,世界上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政黨制度對其產生了直接影響。社會主義國家的政黨制度,從理論形態上看,可以追溯到共產主義政黨成立之初,如《共產黨宣言》就曾指出:「共產黨人到處都努力爭取全世界民主政黨之間的團結和協調。」從實踐形態上看,則又可以上溯到1871年的巴黎公社革命,儘管當時還沒有工人政黨,但三個工人階級的政治派別卻與一個小資產階級派別展開了政治合作。馬克思、恩格斯晚年,儘管鬥爭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他們認為,一個國家內可能不會只有一個代表工人階級利益的政黨存在,無產階級政黨之間不但要善於團結鬥爭,而且還要聯合其他社會主義政黨一致行動。社會主義國家內實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始於十月革命後的蘇維埃俄國,1917年到1920年該國曾實行過共產黨領導的兩黨合作或三黨合作制度。1917年12月底,布爾什維克與左派社會革命黨建立兩黨聯合政府,後者有7人參加了第一屆人民委員會,並擔任了部長;孟什維克和右派社會革命黨儘管沒有參加政府,但在全俄蘇維埃中仍佔有一定席位。1918年3月,在是否簽訂布列斯特和約問題上,布爾什維克與左派社會革命黨發生分歧,後者退出政府並發動叛亂,被鎮壓後,1918年8月,該黨分化出俄國民粹主義共產黨和代表農民利益的俄國革命共產黨,繼續與布爾什維克合作。同年底,民粹主義共產黨全部加入布爾什維克。1920年8月,共產國際二大決定一國只允許建立一個共產黨,俄國革命共產黨又併入俄共(布)。俄國實際上從1920年8月後才成為一黨制國家。
蘇聯「一黨制」直接影響了後起社會主義國家的政黨制度選擇。蒙古、阿爾巴尼亞本來就是實行「一黨制」,後來更堅定了這一制度。羅馬尼亞、匈牙利、南斯拉夫、古巴、越南、寮國、柬埔寨本來是「多黨制」,受蘇聯影響,共產黨執政後都變為「一黨制」。波蘭、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民主德國、朝鮮表面上看保留了多黨合作,實際上是「一黨制」。1989年至1991年,蘇聯東歐社會主義國家之所以發生政治劇變,其實與它們長期固守「一黨制」有很大的關係。一方面,這些社會主義國家都實行了公有制,從理論上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即便不同的具體利益也應該由共產黨來表達,但如果執政黨的各級機關和部分黨員幹部習染上了官僚主義的惡習,表達渠道不暢,就很容易造成黨群矛盾緊張;另一方面,共產黨失去了黨外有組織的監督,制衡力量弱化,官僚主義惡習就會更加毫無忌憚地膨脹開來。儘管這些國家在經濟建設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由於黨缺乏「自我革命」外在的壓力和內在的動力,最終也就逐步失去了「民心」——人民群眾的認同和支持。
與其他社會主義國家不同,中國共產黨在長期的革命鬥爭實踐中深切地體會到多黨合作的重要性,將「統一戰線」視為革命成功的三大法寶之一。在全國執政之後,黨從中國社會的階級、階層結構的實際出發,從黨領導的「偉大事業」長遠性目標出發,從中國政治協商的文化傳統出發,沒有取法蘇聯式的「一黨制」,而是採用了特殊的「多黨制」,甚至提出了「共產黨萬歲」「民主黨派萬歲」的口號(「長期共存」)。當然,這個「多黨制」,一不是西方競爭型的「多黨制」,而是協商合作型的「多黨制」(肝膽相照、榮辱與共);二不是一些社會主義國家語義意義上的多黨制(實質「一黨制」),而是真實的多黨制(互相監督);三是有領導黨和被領導黨、執政黨和參政黨(不是「在野黨」)之分的多黨制(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政黨制度與其他社會主義國家政黨制度相比較,其「新」就在這些方面。
與中國近代史上其他政黨制度選擇相比之新
中國人從理論上關注政黨制度問題始於上個世紀初,但進入選擇卻是在辛亥革命爆發之後。從彼時到第一屆國會解散這兩年多的時間裡,共有約312個政黨、政團組織,活躍在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種政治舞台上。熱心政黨政治的人們大多以為「兩黨制」合乎天理人情,「國宜有兩政黨而不可多政黨,宜有大政黨而不可多小政黨也」。但由於政黨組織者多有「一黨制」的追求,難容他黨的存在,因此造成「多黨制」狀態。「二次革命」失敗後,孫中山吸取「多黨制」教訓(反革命、不革命政黨和政團組織破壞革命),堅定了「一黨制」信念,「第三次成功,非本黨不得干涉政權,不得有選舉權,故將來各埠選舉代表,非本黨人不可」。不過,後來列寧領導的布爾什維克取得十月革命勝利的經驗給了他很大的啟示,他產生了「聯俄、聯共、扶助農工」進行國民革命的思想。不幸的是,他逝世後,中國國民黨政治上倒退,尤其是在南京建立政權後,長期堅持一黨專制、不容他黨尤其是進步政黨存在的立場,直至最後被革命力量推翻。
而中國共產黨成立不久便有了與其他進步政黨、政團組織聯合革命的思想。獨立領導中國革命後,儘管受「左」傾思想的影響,黨內一度對外採取「關門主義」政策,但在抗戰初期,中共就明確提出了「把各黨派力量匯在共同政治基礎上形成民族統一戰線」的主張。抗戰中,中共始終堅持抗戰至上原則,管控國共關係危機,贏得了國民黨內部及其他黨派、進步人士的尊重,擴大了政治影響;與中間黨派和民主人士進行重大國事協商,反對國民黨一黨獨裁的訓政體制,要求實現民主憲政;在各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建設中,廣泛推行「三三制」原則,踐行自己提出的建立民主聯合政府的理念。抗戰勝利後,中共積極推動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與各民主黨派、民主人士親密合作,爭取國民黨中民主進步人士的同情與理解,極大地限制了國民黨繼續維護一黨專制的圖謀。解放戰爭期間,中共一方面以軍事鬥爭的不斷勝利,向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展示出自己理想、目標的正義性,展示出新中國的光明前景;另一方面以極大的誠意和耐心,積極擴大與民主黨派和民主人士的共識面,並對「第三條道路」的幻想展開鬥爭。1949年9月下旬,在中共的感召下,各民主黨派、各民主階層的代表人士齊集北平,參加由中共發起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協商新中國建立事宜。至此,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正式形成。在其後近70年的歲月里,這一制度儘管經歷風風雨雨,但日臻成熟,成為一項重要的基本的國家政治制度。
與中國近代史上其他類型的政黨制度相比,這一制度立足於中國的基本國情,即複雜的階級、階層結構及其與中共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鬥爭的關聯:地主階級、大資產階級是革命的對象;民族資產階級帶有革命性和動搖性的兩面性特徵;包括廣大的知識分子、小商人、手工業者和自由職業者在內的小資產階級是可靠的同盟者;農民中的貧僱農是中國革命最廣大的動力、無產階級天然和最可靠的同盟者、革命隊伍的主力軍,中農是無產階級的可靠同盟者和重要的革命動力之一,富農是反帝反封建的一份力量;中國無產階級除了富於組織性紀律性、無產外,具有革命的堅決性和徹底性,且政治覺悟高,與農民能結成天然的同盟關係。基於這樣的基本國情認識,中國共產黨制定了正確的革命戰略、策略,並最終取得了革命的勝利,證明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中國近代以來唯一正確的政黨制度選擇。「一黨制」或者極端的「一黨專制」制度,不合乎中國基本國情,也與中國傳統的多元、包容的優秀政治文化,與近代民主政治自由平等的基本原則相違背。西方國家「多黨制」產生的基礎是有比較發達的近代工商業但產業結構比較複雜,是獨立的近代民族國家但民族構成較為複雜,有較深厚的民主文化傳統但近代個體自由觀念深植於民眾心中,等等。而這些因素在近代中國難以尋覓,追慕「多黨制」(包括「兩黨制」)的多為食洋不化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民主個人主義者)。反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既突出了作為領導黨、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一黨」的領導核心地位,但又不是「一黨專制」;重視「多黨」存在的價值,但不搞競爭、衝突的「多黨制」(包括「兩黨制」),而是將「一黨」與「多黨」結合在一起,採取合作和協商的方式,為了中華民族強盛的共同理想目標而奮鬥。這不但是中國政治制度的獨創,也是世界政黨制度的獨創。與中國近代史上其他政黨制度相比,這一制度就「新」在這裡。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中國教育報》2018年04月19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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