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八百年的分封制度與西漢初期的分封制度有何不同?
周是真分封,因為周需要他們。劉漢是迫於形式分封,其實想的是秦政,之後一直對諸侯國侵奪,才造成了七國之亂,七國其實是被動應對。周初的分封,一種是對原先商人的分封。周人贏的很僥倖,商人的勢力還很強,可行的辦法就是對商人進行統戰,只要他們拋棄原先的商人認同,願意加入周人體系,那麼就可以共存,典型的就是宋,春秋五霸之一。這和劉漢一樣,屬於不得已。
還有一種是周人嫡系,為了對付商人,在商人周圍封了不少嫡系,如魯衛燕晉,這是周人的支柱力量。還有不少的武裝殖民團,典型就是楚國,是周人往周邊擴張的尖刀,和土著戰爭不斷,經過幾百年才算穩定下來。從周人這些分封來看,大部分都是周王室需要依賴的力量,他們也確實對周王室的延續和擴張起到了中流砥柱作用。
你對比一下劉邦的分封,就很明顯了。異姓王是一個也不想封,但是沒辦法,當時天下人都認為分封才是理所當然,推翻暴秦擊敗項王的功臣和盟友們都等著呢,不封就是繼續打在西周時期,由於社會發展水平較低,維持中央集權的成本非常高,因此分封制是較為合理的政治制度。縱使有叛亂,也不能修改政治制度。到了西漢時期,中央集權制度已經建立,因此再採用分封制實際上是歷史的倒退。劉邦之所以採用分封制度,一是認為秦國二世而亡與郡縣制有關,因此利用郡縣製為基礎再加以少量的分封,希望能夠取長補短。
二是出於政治利益的需要。劉邦在與項羽爭奪天下的過程當中相對弱勢。他更需要爭奪中間力量的支持。西漢初年分封了不少的異姓王,與這個有很密切的關係。但不久之後,這些人又被他誅滅。這說明劉邦對於分封制的局限是有認識的。但是他還是過於相信血緣的力量。認為將家族成員分封到各地有利於鞏固統治,卻沒有認識到在利益面前血緣是沒有任何價值的。隨著西漢政權的鞏固,分封制的優勢沒有顯示出來,但其缺陷卻日益明顯。最後被武帝以推恩令的方式廢除是一種必然。
推恩令的頒布,也就意味著傳統的分封體制已經終結。推恩令將王國的封地按照子嗣數量均分,可以快速的削弱封國的力量。之後,中國雖然在形式上依然保留了封王拜侯的制度,但一般不能參與封地的政治管理,只能與中央政府分享稅收。
※西漢基層政權在選官制度上的作用
※西漢一丞相,妻妾百人,不是為了傳宗接代那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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