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侵權成立,《泰囧》被《人在囧途》索賠500萬
《人再囧途之泰囧》是一部由北京光線影業有限公司出品,徐崢首次自編、自導、自演,並聯合王寶強,黃渤共同主演的喜劇電影。影片於2012年12月12日在中國內地上映,《泰囧》獲得12.67億的票房,是內地第一部票房過10億的電影。然而光線傳媒和徐崢卻與《人在囧途》片方惹起了官司。
今日,「囧途」系列電影知識產權糾紛案日前落下帷幕,光線傳媒、徐崢等人的上訴被駁回,法院裁定光線傳媒發行製作的《人再囧途之泰囧》對《人在囧途》片方武漢華旗構成不正當競爭。光線傳媒、徐崢等須共同賠償武漢華旗經濟損失500萬元。
2012年12月12日,《泰囧》上映,觀影熱度居高不下,票房火爆突破10億。根據光線影業公布的十年總結,《泰囧》在光線傳媒電影票房榜上名列前茅。若按市場傳言,公司獲利 43%,即5.45億元。
泰囧票房竄高的同時,光線傳媒此前一直不到2塊錢的股價也水漲船高,數據顯示, 2012年12月公司股價區間漲幅超80%,市值屢創新高。
2012年,光線傳媒實現凈利潤3.1億元,同比增長76.47%。毫無意外,《泰囧》是其當年亮眼業績的最大功臣。
憑藉《泰囧》的成功,光線傳媒可謂名聲大噪,名利雙收。電影上映約3個月時間,在2013年3月,「囧途」系電影鼻祖《人在囧途》出品方武漢華旗站出來發聲了。那時的光線傳媒或還沉浸在《泰囧》帶來的喜悅之中。
武漢華旗認為光線傳媒、徐崢的真樂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共計4名被告故意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明示、暗示《泰囧》是《人在囧途》的續集、升級版,將後者的成功轉移到《泰囧》上,構成不正當競爭,並發起訴訟。
2014年9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裁定光線傳媒等存不正當競爭行為。光線傳媒、徐崢等須共同賠償武漢華旗經濟損失500萬元。而武漢華旗此前1億元經濟損失的索賠訴求被駁回。因不服此判決,光線傳媒等幾名被告提起上訴。2018年4月9日晚間,光線傳媒公布二審結果,上訴被駁回,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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