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戰而不宣」有多狡猾?避免了戰爭制裁,戰敗了還不用投降
原標題:日本的「戰而不宣」有多狡猾?避免了戰爭制裁,戰敗了還不用投降
在十四年的抗日戰爭期間,日本直到戰敗時對於中國都是「戰而不宣」狀態,為何會出現這種奇怪的現象呢?主要還是因為日本太狡猾,他們反覆思量後發現,「戰而不宣」比正式宣戰帶來的好處要多得多。
九一八事變時,中日雙方還在尋求談判桌上解決矛盾,日本便也沒有宣戰的必要。淞滬會戰時,日本乾脆不承認與中國爆發了戰爭,即將其稱為「事變」。1938年1月,日本發表「第一次近衛聲明」,其中宣稱「帝國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
在兩國斷交後,國民政府還是一直在考慮該如何面對極有可能出現的正式宣戰,出乎他們意料的是,日本壓根沒有提過宣戰。只要日本沒有宣戰,日軍在中國戰場上的罪行就免受國際法的約束,比如隨意虐待中國戰俘的行為,因為沒宣戰,被俘虜的中國士兵就不用當做戰俘處理。
而且當時的日本還需要從美國進口大量戰略物資,美國的《中立法》中規定:對交戰狀態的國家禁止武器、軍需品運輸。僅1937年到1939年間,日本每年從美國進口的物資總額都要超過2億美元。侵華戰爭期間,美國賣給日本的軍火總價值約5億美元,超過日本所用全部武器價值的一半。由此可見美國軍火對於日本的重要性,後來美日太平洋戰爭的爆發因素也有武器禁運的原因。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正式對日宣戰,日本不過決定對重慶發起進攻,依然不宣戰。只因日本根本不承認重慶國民政府,他們在1940年11月就與汪偽政權「建交」了,重慶國民政府被日本「當做」地方政權,汪偽才是「合法的中國政府」。
因為「戰而不宣」,很多日本人都未將「侵華戰爭」當做戰事,就連裕仁天皇的《終戰詔書》中也根本沒提侵華戰爭,還是向美國投的降。東京審判時,日本甲級戰犯武藤章根據這種思想扭曲中日戰事為「事變」,並非「戰爭」,抓到的中國士兵也並非「戰俘」。
當然,無論當年日本有沒有宣戰、再怎麼美化侵華戰爭,都無法改變日軍在侵華戰爭中犯下諸多滔天罪行的血一般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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