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飆車撞死4人,只判12個月家!里!蹲!紐西蘭人氣炸了……
近日,一項判決引起了紐西蘭網民的廣泛爭議。
在一起導致4人死亡的違法賽車慘案中(死者包含一名肇事司機),漢密爾頓高等法院僅判處了另一名21歲的涉事司機12個月的家中監禁、40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和吊銷駕照7年。
據悉,慘劇發生在2016年6月的一個晚上,涉事的兩位年輕車主互不認識,突然就在漢密爾頓靠近機場的一條公路上飆車比試起來。
據目擊者稱,當時兩輛車速都達到了150公里/小時。當其中一輛準備超車時,突然就失控和一部迎面而來的貨車相撞,撞車司機和另外3人死亡。
(事發現場)
死亡的4人年齡分別在18歲、21歲、24歲和28歲。他們有的是家中的獨子,有的是剛擁有孩子的母親和父親。受害者家屬悲痛的表示,失去至親對他們來說是無法承受的。
「她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兒子長大成人,我們的傷痛也將永遠不可能平復。當我聽到這個消息時,我覺得我的世界崩塌了。」
(其中一名受害者)
雖然法官解釋說,由於受審司機並非這場車禍的直接肇事人,所以作出這樣的判決。但受害者家屬們依然對這個判決強烈表示不滿,認為判決過輕。
其中一名受害者父親補充道,涉事的司機和乘客在法庭上一點兒悔改的意思都沒有;他們沒有道歉,沒有反省,他們甚至想串通隱瞞事故證據。
(涉事者在法庭上等待判決)
同樣對判決不滿的還有facebook上的網友們。
他怎麼可能只被判家中監禁?有人因為他死了,他卻可以繼續呆在家裡當皇帝。
應該對他們判刑10年和終身吊銷駕照,現在的判決根本不會對涉事者有什麼影響。紐西蘭的司法體制應該為交通安全乾點實事,用行動告訴大眾,這樣的行為是不能被容忍的。
難道執法者和涉事人是一夥的嗎?死了4個人!我相信如果這個慘劇發生在他們(指執法者)身上,他們絕不會如此輕判。
紐西蘭的司法體制就是一個笑話。
我們的法官到底怎麼了?!又一個可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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